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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金融制约因素及发展路径研究

2017-04-07吴文英

苏州市职业大学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金融发展

吴文英

(苏州市职业大学 商学院,江苏 苏州 215104)

我国互联网金融制约因素及发展路径研究

吴文英

(苏州市职业大学 商学院,江苏 苏州 215104)

分析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及特点,指出其存在的一些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互联网金融服务尚未全面化与全民化、诚信不足、专业人才缺乏、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提出未来的发展路径,加强对用户的保护力度、完善征信体系、加大互联网金融人才培养力度、健全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

互联网金融;现状;特点;路径

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已成为传统金融的有效补充。中国拥有庞大的网民数量,截至2015年12月末,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7亿,云时代、大数据已成为新世纪的主流,互联网金融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我国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晚,很多环节还存在着一些弊端,互联网金融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暴露出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也制约着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对互联网金融制约因素及未来发展路径进行深入研究,有利于我国金融创新的顺利进行。

1 文献综述

对于互联网金融,国内外诸多专家学者已有过一些研究和产生共识的理论观点。纵观文献,国外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早,Mary对于互联网金融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互联网金融将对未来人类的生活、劳动产生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对人们消费模式及消费结构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1];Haywood指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资产量也会出现大幅度的增加,这些大幅增加的社会资产势必会对金融企业形成主动的刺激作用,要求有新的金融产品产生,互联网金融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2];Davis认为现代金融为广大企业和消费者服务,而商业银行在审核各项材料时却会因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贷款速度的放慢,结果使得想贷款的用户没贷到,贷到款的用户因资信能力等方面欠佳而使得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上升,而网络借贷具有一个较好的平台,让双方在互不相识的情况下,由系统进行自动评估,通过市场降低交易成本,同时也提升了整个贷款的速度,更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3]。国内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研究起步较晚,最近几年随着实践业务的开展而逐渐热衷起来。李文峰认为未来银行业的竞争就是通过互联网进行,这也将成为银行中间业务的主要方式,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状况着手,指出目前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有直客式、集成式和渠道式三种,最后提出商业银行的发展规划,具体可以是快速提升五大客户终端,通过电脑、手机、电视、POS机、ATM机等进行,最大限度地使互联网金融对所有用户开放,抓住有利的市场先机,在新一轮产业转型中获得有利位置[4];李强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进行研究,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指出存在着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模式落后等问题,提出可以通过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加强行业自律,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完善对消费者的保护制度,提高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对信息的披露加以严格把控,一旦发现有金融诈骗的行为,一定要认真查清原因,加大惩罚力度[5];单纯对互联网金融下开展资产证券化进行研究,通过对资产证券化的理论解释,指出进行互联网金融证券化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阐明互联网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前景,可以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一个更快捷更方便的融资平台[6];陈慧对于互联网金融从鼓励创新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平衡角度出发,提出第三方支付、P2P融资、众筹融资、互联网理财等形式的互联网金融给公众带来极大的便利,同时也创新金融产品,是对传统金融有利的补充,但随着发展的深入,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也日趋加大,介绍美国、英国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成功经验,提出我国应实行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完善现在的法律法规政策,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寻求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平衡点[7]。以往文献大都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在发展过程中的制约因素涉及的较少。随着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和业务不断深化,今后在产生诸多风险及一系列问题的同时,研究制约的发展因素有利于从初期就可以避免风险的发生,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建立健康的发展模式。

2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2.1 交易规模快速增长

作为金融创新的主要形式,互联网金融承载了我国金融创新太多的希望,从2008年以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主要模式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的增长。截至2015年末,我国互联网金融在P2P融资、众筹、第三方支付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突破,排在国内互联网金融的龙头企业有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金融、招商银行、国金证券、宜信、陆金所、中国电信等。以P2P为例,目前,主要以东南沿海一带发展较为普遍,主要分布在上海、广东、浙江等地,人人贷等公司纷纷开始拓展其业务[8]。表1为P2P平台成交排名 。

2.2 传统商业银行逐步推出互联网金融业务

商业银行传统的三大盈利模式分别是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不管哪种业务,商业银行过去还是主要以 “面对面”式的服务为主;自从互联网金融创立以来,商业银行首先与互联网企业开始合作,共同分享市场利润;后来,慢慢看到互联网金融广阔的前景,开始推出自己的电商平台,并且不断更新换代,完善电商平台的服务系统。目前,大部分的商业银行都已经有了自己的电商平台系统。如表2所示。

表1 P2P平台成交排名 /百万元

表2 传统商业银行电商平台服务

电商平台一般都通过网银进行服务,有效地维护了用户的安全性,通常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采用网上商城的模式,绝大多数的商业银行目前都有自己的网上商城,为用户提供信用卡、在线交易、分期付款、团购等服务[9-12]。

2.3 非金融系的互联网企业逐渐成为主力军

非金融系的互联网企业由于灵活多样的特点,使得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中更具有优势。京东、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等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的主力军,并且都已在海外完成了上市任务,在自己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范围中获得了各自的利益[13-17],主要有以下特点:

1) 高效方便,成本低。借助网络的方便快捷,互联网企业具有高效方便、成本低的特点,互联网金融优化了传统金融的三大功能:一是支付结算功能,由于融合了新科技,这个过程显得更加便利、快捷;二是融资功能,“大数据”为融资提供了技术支撑与保障,更多资金得以集中,与企业的对接也更为紧密;三是平台与通道功能,线上平台的增加,使得金融业获取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和信息渠道。不仅能提升金融理财平台的抗风险能力,还可以改进收益体制及投资方式,有效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发展,为投资人带来安全、合理、良好的回报。

2) 虚拟性强。随着现代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互联网金融具有较强的虚拟性。传统的金融方式需要有一个特定的办公地点,选址最好是在市中心,方便人们出行,而互联网金融在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已经不需要人们进入一个特定的办公地点,在家中就可以轻松完成金融服务,不管是上线还是下线,都只要一台电脑完成。交易内容可以抛开传统的金融产品,网络现金、网络钱包等都是互联网金融的常规产品,这些都可以借助网络信息轻松实现,各自的信用关系完全是电脑根据数据自动生成,用户可以轻松查找到属于自己的产品。

3) 高收益。由于不需要借助特定的场所就可以开展业务,成本大幅减少,产品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收益。其特色业务为线下借款者线上投资人的模式,借款者只采用地方性的抵押和担保两种方式,同时由于风险分散,使投资者无需担心借贷风险,从而做到本金保障、风险远远低于普通理财基金、灵活性较强。每笔投资最少100元即可理财,年收益可达12%~14%,也可以实时转让理财。联帮贷的借款仅针对地方老百姓、中小企业等进行服务,对于借款方会逐一进行实地考察,针对借款方向等比较明确,大大降低了投资的风险。

根据2015年中国互联网非金融企业的评选看出,排名前五的依次是:京东、腾讯、阿里巴巴、百度、宜信。这些企业全年的业务量占到了整个互联网金融业务的80%左右。互联网金融在“互联网+”的指引下,行业发展可谓更加如火如荼。未来这些互联网企业将会在移动支付、线上小额贷款、众筹融资等方面进行创新,形成对传统金融机构的冲击,倒逼传统机构提升服务质量,逐步完善我国的金融业务。

3 制约因素分析

1) 互联网金融服务尚未全面化与全民化。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这种新型的金融方式方便快捷,对传统融资方式是一种有益的补充,促进了我国金融事业的发展,但互联网金融服务尚未全面化与全民化。就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众筹融资、网上借贷、第三方支付已成为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以阿里巴巴为例,主要业务是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和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投融资信息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金融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但国际上较为普遍的互联网理财等模式还未在我国广泛推广。从参与互联网金融的人群来看,主要是以80后、90后的年轻人居多,这部分人从一出生开始就接触了电脑,有超过70%的人开支会在互联网上完成。而一些中老年人对于互联网金融这种新生事物往往显得谨慎有余,虽然有较强的好奇心,但始终无法跨出实践的第一步[18]。

2) 诚信不足。互联网金融作为一项新兴事物,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被一些不法分子为达到个人利益,利用快速便捷的方式获取收益,主要体现在诚信不足[19]。不管是众筹、P2P、第三方支付还是互联网保险都存在着巨大的风险。特别是P2P方式下,由于在整个过程中涉及的机构较多,包括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等,投资者需要提高风险鉴别能力,排除因个别机构资质问题而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最后导致投资的钱血本无归。而另一方面,在P2P缺乏全面监管的情况下,一些平台的操作缺乏规范,在引入融资租赁这种时间错配的模式下,极易触碰“资金池”红线,违反P2P作为融资中介的本质,投资者在投资中须远离这类“资金池”。

3) 专业人才缺乏。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惊人,但发展过程中需要的专业人才却十分缺乏,互联网金融的专业需要既懂金融知识又能通晓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人才。阿里巴巴、京东、腾讯、海通证券股份公司、宜信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招商银行、上海点融网、北京融360、双乾网络支付公司、诺亚财富等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公司普遍感觉到缺乏既懂金融业务知识又懂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人才。互联网金融的从业人员有些都没有进行专业的金融知识学习,直接从人才市场招聘过来经过简单地培训后直接上岗,与从事其他推销行业的人员并无太大的区别,只要完成公司月度交给的任务,就可以获得提成,功利性很强[20]。

4 ) 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刚起步,从目前的金融监管体系来看,大都是针对传统金融,对互联网金融尚无国家层面的立法,虽然2015年7月18日央行会同有关部委牵头、起草、制定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许多鼓励创新的政策措施,但也只是从宏观层面规定了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总体的意见,一些细节方面,如虚拟货币是否合法等尚未提及,互联网金融业务更新速度快,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特别在长三角、珠三角沿海地带,涉及一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纠纷最后往往因为法律缺陷而导致无法处理,严重挫伤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积极性。

4 发展路径

1) 加强对用户的保护力度。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给广大用户和投资者提供了便利,但随之而来一旦出现问题,会影响到互联网金融用户数量的推广。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将成为制约我国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国家在2014年就网购业务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进行了一定的修改,但对于有关互联网金融业务保护法却很少涉及,为此,在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相关法律之前,地方政府可以出台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互联网金融活动。构建消费者服务平台,可以借鉴全国金融投诉电话的做法,在各地范围内开设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投诉电话,由地方的人民银行负责管理,对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中的责任主体、经营范围、申诉渠道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有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规避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增强消费者参与互联网金融的信心。

2) 完善征信体系。中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必须要有一个健康完善的征信体系,这个体系可以使得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各方获得最起码的安全保障。为此,主要可以通过三方的信用建设来完成。如图1所示。实行实名制是完善互联网金融征信的重要手段。目前二代身份证可以起到核查身份的作用,对于客户信用的级别可以根据之前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真实数据进行定级,一些优质客户不但不会拖欠借款,而且还会提前还款。人民银行每年可以免费两次查询个人信用记录,这对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用户起到了一个很好的保障作用。一旦出现欺诈行为,可以将这些“老赖”通过电子信息的方式进行公布,马路边的广告牌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另外通过微信等方式,使每个市民都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

图1 互联网征信体系建设

3) 加大互联网金融人才培养力度。加快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离不开对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大力培养。不管是互联网金融的产品设计、营销、管理、还是后期的服务、风险控制等,都离不开人才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作用。人才的主观能动性可以带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多样性,集聚一大批高层次、高素质且国内外知名度的的互联网金融复合型人才,不仅有利于金融发展的繁荣稳定,更有利于支持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增长。目前针对我国人才与国外交流合作日益加强的背景,未来可以在国内挑选优秀的金融人才去美国等金融强国学习交流,也可以邀请外国专家来我国进行技术指导。在国内高校金融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可以开设互联网金融的课程,加强校企合作,为社会培养复合型的人才。

4) 健全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各项法律法规的健全与完善,对目前出现的法律漏洞和监管盲区作出具体规定,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健康发展,从制度上制约这些企业不能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从事非法筹资的行为。同时,也要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创造宽松优惠的发展环境,加强配套支持力度,特别是要从财政税收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助力度,特别是具有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5) 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2015年7月18日我国正式颁布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最权威的解读,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机制。特别是我国正在加快产业升级的步伐,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一部分闲置资金有可能会进入产能过剩的行业,因为这些行业在短期内会带来不错的经济效益,在数据上也能够满足统计部门的指标要求,但从长远来看,显然与我国产业转型的思路背道而驰;另外,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需要有一个协调机制。在没有正式的互联网金融方面法律法规之前,这样的协调不可或缺,可以防止各个权力部门在利益面前产生权利寻租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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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沈凤英)

Research on the Constraints and Development Path of China’s Internet Banking

WU Wenying

(Business School,Suzhou Vocational University,Suzhou 215104,China)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present China’s internet banking,pointing out some major existing constraints as follows: the lack of popularization, credibility, professional talents, and a sound system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internet banking. The future development path is also proposed which focuses on protecting the users’ interests, completing credit reference system, cultivating more internet banking talents and further improving the supervising system of internet banking.

internet banking;current situation;characteristics; path

F830.3

A

1008-5475(2017)01-0021-05

10.16219/j.cnki.szxbzk.2017.01.005

2016-10-10;

2016-11-08

苏州市科技局软科学研究资助项目(SR201536)

吴文英(1965-),女,江苏苏州人,副教授,主要从事金融与经济研究。

吴文英.我国互联网金融制约因素及发展路径研究[J].苏州市职业大学学报,2017,28(1):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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