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险+农险”探索农业保险的另一种可能
2017-04-05金葆
农业知识 2017年1期
“相互保险+农险”探索农业保险的另一种可能
自2015年2月《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出台,为相互保险组织设立、运行提供法律依据后,相互保险牌照也成了一块香饽饽。从国际保险市场、特别是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经验来看,相互保险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经营农业保险的主要组织形式。反观我国,虽然保险市场规模已位居世界第三,但相互保险市场份额几乎为零。
1.相互保险试水从农业起步
为加大农业保险发展力度,近年来,我国政府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农业相互保险试点工作。2005年1月11日,我国第一家相互制保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在黑龙江垦区设立,这不仅填补了我国相互制保险公司的空白,也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了解,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以会员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模式。在运营上,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选择“防保结合”模式,并且采用了以统一经营为主导,保险社互助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双层管理体制。
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该公司建立了“农户缴一块,农垦总局筹一块,国家补一块”的模式。目前,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承保粮食作物面积147万公顷,参保户达20多万户,保费收入增长迅速,对其他行业相互保险组织起步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正是在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2月,保监会对外发布《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这被认为是相互保险正式扩容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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