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生猪屠宰检疫工作
2017-04-04陈福泉
山东畜牧兽医 2017年4期
陈福泉
(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015200)王建军 (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草原站)
浅谈新形势下生猪屠宰检疫工作
陈福泉
(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015200)王建军 (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草原站)
随着国家机构改革工作的推进,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能已经由商务部门调整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2012年底,据农业部统计,全国共有生猪屠宰场14720家。生猪屠宰检疫是控制动物卫生安全水平的重要监管环节,也是控制动物疫病传播,防止病害猪肉进入消费的重要一环。做好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关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及公共卫生安全。本文就当前生猪屠宰检疫实践工作经验与大家共同商榷:
1 切实提高官方兽医的综合素质
《动物防疫法》规定,“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资格条件并经营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工作人员”。官方兽医是保障生猪屠宰检疫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只有官方兽医才有资质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规定,依法对生猪及猪产品实施检疫,出具合格证明,并且对检疫结论负责,因此提高官方兽医依法行政能力和综合素质是根本。
2 生猪屠宰检疫
是依申请而实施检疫的行政许可行为,官方兽医须做好以下三步:
2.1 生猪入场(厂、点)监督检查 查证验物,咨询生猪运输途中情况,进行临床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场,否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2 宰前检查 宰前2h内官方兽医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合格的准予屠宰,不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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