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总则》颁行对刑法的影响
2017-04-04徐永伟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5期
徐 永 伟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
我国《民法总则》颁行对刑法的影响
徐 永 伟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
我国《民法总则》颁行后,对刑法现实适用的影响与未来立法的导向不容忽视。一方面,刑法应当根据《民法总则》的内容对规范适用予以现实调适,具体包括:区分性质不同的虚拟财产予以具体的定性指引,秉持“扩张与收缩”并举的态度重置个人信息的保护区间,促成刑法上对财产权的平等保护等,这有助于刑法规范发挥社会保护作用的科学性与统一性;另一方面,《民法总则》所体现的最新立法理念与社会价值亦可以形成对未来刑法立法的导向指引,应当考虑适当调整刑事责任年龄,落实胎儿利益的刑法干预,继续环境本位的刑法探索,实现英雄烈士人格权益的刑法保护等,这有助于刑法规范发挥社会保护作用的时代性与前瞻性。
《民法总则》;刑法;保障法;虚拟财产;绿色原则
一、问题的提出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这标志着我国在民法典时代的道路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民法典的编纂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也是推动依法治国持续深入的重大事件,《民法总则》的颁行具有至为重要的法律价值与现实意义。对于《民法总则》的意义解读,可以在多个不同的维度下展开,而在法律体系的整体视角下,《民法总则》的颁行对其他部门法的现实适用和未来立法都有较为重要的指引作用,刑法尤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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