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民办教育分类改革契机促进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
——对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思考
2017-04-03田宝华
山西教育·管理 2017年3期
文 田宝华

近年来,在国家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方针指引下,太原市民办教育得到长足发展。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市基础教育阶段中小学48.22万名在校生中,民办学校在校生达8.88万名,占到18.43%,涌现出一批办学实力较强、办学水平较高、社会声誉良好的民办学校,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民办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积累发展,在满足市民对优质教育需求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了一定数量的就业机会,丰富了教育发展生态。但是,民办教育在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令人忧虑的问题,需要引起政府及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随着2017年9月1日《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施行,民办基础教育发展格局必将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政府及教育部门要以新《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为契机,针对全市民办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和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
一、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份额占比明显过大
根据《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民办中小学在校生占全部中小学在校生的比例为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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