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发展能否作为教育的目的?
2017-03-31石中英
北京教育·普教版 2017年3期

石中英,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北京明远教育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研究会教育哲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督学。主要研究领域为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哲学、教育改革、价值观教育等。出版《教育学的文化性格》)《知识转型与教育改革》《公共教育学》《教育哲学的责任与追求》《教育哲学》等学术专著和教材。
当前,培养学生的个性或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已经成为一种教育目的的时尚。受这种教育目的观的影响,教育界有些同仁提出“不是要选拔适合教育的学生,而是要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要让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课程表”等口号。这些口号表明,学校的个性化、课程与教学的个性化甚至评价的个性化等,俨然已经成为当前教育改革或学校变革的价值指针。
目的问题是根本性的教育问题,对于整个教育活动有着不言而喻的指导性作用,也是评价教育活动好坏与成败的依据。那么,对于上述的教育目的主张,教育界该持什么样的态度?是盲目地接受,还是进行一番审慎的思考?我觉得,这个问题还是要进行一点思考。
在事关学校教育目的的问题上,强调学生存在的多样性、独特性或个性差别,当然是有必要的。这不仅是因为每一个人生来就是不一样的,生活在同样多样化的家庭与社会环境之中,有着不尽相同的人生理想,也是因为,用一把尺子来衡量所有的学生,要求所有的学生在同一时间、同一学习领域达到同一学业水平,也是不符合伦理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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