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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猥亵女生不能成为顽疾

2017-03-31

未来网
关键词:法律学校教育

据澎湃新闻报道,3月17日,南宁市宾阳县和吉镇平桥村发生小学校长猥亵学校女学生事件,校长张某某脱下其所在学校一名六年级女生裤子并拍照。事后,官方给出的惩罚仅仅只是给予张某某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撤销教师资格的决定。这样近乎“温柔”的处罚,无疑是对这种校长猥亵女生行为的放纵。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从本案的情况来说,受害人属于未成年,造成的影响也十分恶劣,完全符合从重处罚。官方给出的处罚,显然和相关法律的处罚不匹配。

每每看到这种教师猥亵女生事件,难免让人心头绞痛,这不仅仅关乎刑法,还关乎道德和教育。对于这种行为,除了需要相关的法律严惩以外,还应该追问保护孩子们的保护伞在哪里?近几年,特别是乡镇学校,学校教师性侵学生呈现出了高发的态势,保护孩子在学校里的安全,显然已经迫在眉睫。

诸多案例显示,学校一般都容易从道德角度来处理涉事老师,或止于批评教育,或将之视为丑闻加以掩盖。这种情况的出现,更体现出了预警应对系统的不力,必须要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除了追究涉事人员的责任以外,还应该追究整个学校管理者的责任。对于知情不报者,也应该加重处罚。如法国规定,受害人不到15岁,知情者甚至必须向司法机关举报,知情不报会被处以3年监禁和4.5万欧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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