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宵禁”对保护未成年人具有重要意义
2017-03-31刘畅
今日中国·中文版 2017年3期
关键词:青少年
“网络宵禁”对保护未成年人具有重要意义

刘 畅
2017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份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的首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规送审稿,旨在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清新的网络生活空间,一经发布,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热议。
来自权威部门的统计表明,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亿,其中青少年网民(19岁以下)约占全体网民的23%,达1.6亿。而网络空间近年来又与青少年犯罪有着密切的联系,成为广大家长和社会公众极为关心的社会问题。
上网时间过长,容易接触不良内容,玩网络游戏没有节制,到了沉溺、不能自拔的程度,这些现象构成了家长们颇感头痛的“网络沉迷”问题。对此,这份送审稿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采取技术措施,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时间和单日累计时间,禁止未成年人每日0-8时使用网络游戏服务。这一规定被网友戏称为“网络宵禁”,一时间,“网络宵禁”该不该施行,能否起到效果,这些话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其实,如何在网络空间里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意义上的保护,已经不存在认识上的差异,几乎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因此,这些规定首先体现出了“宣言”的姿态,就是要把对青少年遭受网络的不良影响程度降到最低。其中,“不得在网络空间展示可能诱导未成年人实施暴力、欺凌、自杀、自残、性接触、流浪、乞讨等不良行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威胁、侮辱、攻击、伤害未成年人”,“发现网络欺凌的”的组织和个人“负有救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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