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璠:楼市调控不能只看一时
2017-03-30
中国经济网
关键词:措施
各地出台不同的楼市调控措施,应该对其适用范围、对象、效应及可持续性做出认真评估,绝不能为了一时的立竿见影而不择手段,必须考虑政策是否可持续、是否可以成为未来长效机制的组成部分。而且,如果在保有环节征收房产税尚有诸多理论、法律和操作层面的问题需要厘清,那么,在销售环节加大炒房成本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具有可持续性的,关键还要看地方政府的态度、理念和智慧
近段时间,北京接二连三出台楼市调控政策,成为新一轮全国楼市调控大潮的缩影。除北京以外,还有20多个城市相继出台限购或限购升级措施,差异化信贷成为这一轮调控的着力点。
相关地方履行主体责任,力图使调控措施尽快收到实效,其出发点和态度值得肯定。但需要提醒的是,各地出台不同的调控措施,应该对其适用范围、对象、效应及可持续性做出认真评估,而不能只看一时效果。调控应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阻止炒房者和炒房资金流入楼市,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同时使房价回归价值,而不是通过压制刚需和改善性需求达到降低房价的目的。
事实上,政策发生效应存在一定的滞后期。2012年的“双限”调控措施出台后,当年房价上涨的城市仍在增加,第二年效应开始显现。直至2015年2月,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同比降幅双双跌至最低点;同年3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同比价格均呈降势。所以,有必要对调控政策保持耐心,而不是一味加码、伤及刚需。……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