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秘书”制度考量*
2017-03-29唐洪森
观察与思考 2017年1期
关键词:制度
唐 洪 森
领导干部“秘书”制度考量*
唐 洪 森
当下,党政机关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秘书工作体制,亦使秘书成为党组织选拔任用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来源之一。借鉴秘书任职资格和职业化、专业化制度,着重革新领导干部秘书制度,去除原有的秘书制度诟病,防止党政机关选人、用人时破格或照顾“秘书”的某些无序现象,确保全面推进党建系统工程的健康发展。
党政 秘书 领导干部 职业化 任职资格
作者唐洪森,男,浙江海洋大学教授(舟山 316022)。
秘书一职,古已有之,历朝历代称谓不同,其内涵演绎多变。无论历史称谓和现实作用多么繁琐,作为领导者近随的影响力,自然不简单。而当代领导干部制度和秘书制度渊源颇深,互为影响、互生作用。本文仅就当下供职于党政机关庞大的领导干部秘书群体的历史形成因素及其特性,探讨秘书制度改革的途径和根本方向,力图回归秘书功能作用的本源。
一、秘书制度渊源析要
中国古代服务于帝王的“秘书”官职,最早可追溯于炎黄殷商时期。如黄帝设“六相”,以仓颉为史官;尧舜二帝先后设置百揆、秩宗、纳言等官职,实际就是兼任秘书工作。夏商和西周则出现了太史令、左右史等朝廷官职,期间巫、史官合合分分,史官专司秘书之职。秦时的御史大夫职位,即相当于现在的秘书长;汉代的尚书台掌管朝臣奏章,甚至参与中枢决策。曹魏明确设立秘书令,以“典尚书事”;两晋设秘书寺,谓秘书卿、秘书少卿、秘书丞、主簿、记室等,首次形成比较完整的秘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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