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秦儒家人权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2017-03-28侯军亮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3期
侯军亮
(广东理工学院思想政治课教学部,广东肇庆526100)
论先秦儒家人权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侯军亮
(广东理工学院思想政治课教学部,广东肇庆526100)
现代人权概念是西方的舶来品,进入中国之后未必适应中国的国情,因此有必要从我国的传统思想文化中发掘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思想。作为我国传统文化发展第一次高峰期的先秦无疑是研究我国人权思想的重要历史阶段。对先秦儒家“三圣”的仁政、人性、民生等具有人权性质的理念进行分析,提炼出中国早期具有特色的人权观,再通过移古易今的方式,以期为当代中国人权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先秦儒家;仁政;民本;人权观
一、先秦儒家仁政思想
(一)孔子“仁爱”思想中的人权理念
梁启超先生有言:“凡思想皆因时代之要求而发生,不察其过去及当时之社会状况,则无以见思想之来源。”因此,要探究先秦人权理念的由来及形态,必须从先秦时期儒家民本思想入手。先秦儒家对人的重视首先体现在对人的生命的尊重上,因为生命权是非常重要的基本人权之一。尤其是儒家“爱人”为核心观点的立场和观点。
孔子关于人权的理论性表述大多数记载于《论语》之中,在《论语》中我们可以读到很多具有人权性质的内容,而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论述当属于孔子关于“仁”的论述上。其实,孔子提出“仁”的思想本身就是为了回答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以及人在社会中如何安身立命等诸多关系。……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