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平衡”在知识产权法中的适用
2017-03-28段吉存穆阳佳木斯大学人文学院黑龙江佳木斯154002
产权导刊 2017年5期
关键词:法律
◎ 段吉存 穆阳(佳木斯大学人文学院,黑龙江佳木斯154002)
“利益平衡”在知识产权法中的适用
◎ 段吉存 穆阳(佳木斯大学人文学院,黑龙江佳木斯154002)
法是利益平衡的结果,可以说所有的法律都体现了利益平衡的原则,知识产权法更是如此。因为知识产权法是通过赋予权利人在一定的时期内对智力成果的专有权来换取智力成果公开的法。利益平衡在知识产权法中的适用主要体现在专有权利与公共领域的区分、专有权利使用期限以及对侵权行为的判定三方面。
利益平衡 知识产权法 公共利益 个人利益
利益平衡也称利益均衡,是指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来对不同体系或格局下的利益进行协调和分配,最终使得各方利益均处于合理状态。其既是一种立法原则,也是一种司法原则。知识产权法中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个人权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更为明显,利益平衡在知识产权法中显得尤为重要。
1 利益平衡的法理基础
随着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发展的同时,社会矛盾与冲突也越来越激烈。矛盾与冲突产生的根源在于社会各方主体所追求的利益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成员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亦存在冲突。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关系必不可少的手段,本身就是不同利益博弈的结果,法律条文亦是立法者对社会现存利益进行协调统一后得到的结果。法律往往是通过合理有效的分配一系列的权利、义务,来保证和实现各利益主体所追求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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