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教育能够保障教育公平吗?*
——基于“俱乐部模型”的观察与分析
2017-03-25吴华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7年2期
关键词:教育
吴华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杭州310028)
公办教育能够保障教育公平吗?*
——基于“俱乐部模型”的观察与分析
吴华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杭州310028)
通过公办教育实现教育公平是世界各国公办教育制度设计与实践的基本出发点,也是公办教育至今没有实现的制度目标。本文通过构建权利与公平的“俱乐部模型”,对公办教育在教育公平问题上的制度性局限进行了分析,由此得出“公办教育是产生教育不公平的制度性前提,公办教育难以保障教育公平”的惊人结论,并初步探讨了克服这一制度性局限的基本思路。
公办教育;教育公平;俱乐部模型;教育凭证制度
希望通过公办教育来保障教育公平是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2012年以来,义务教育阶段“零择校”政策在全国大行其道,被认为是“十二五”期间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政策实践。所谓“零择校”,就是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生都“强制就近入学”,所有公办学校不接受学生择校。如果我们说“零择校”是违法的,大家一定会感到很吃惊也很困惑,这不但是因为社会大众(包括我们的教育行政部门)普遍缺乏法律规定中关于“授权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的法律常识,也反映了学界对教育公平普遍的模糊认识。这其中的道理其实非常简单。《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关于就近入学的规定,对政府而言是强制性规范,但对于家长(适龄儿童、少年)来说则是选择性规范,即政府有义务保障学生就近入学,但家长有权利选择就近入学,也有权利选择不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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