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与东盟营商环境差异与协同构建研究

2017-03-25张莉

经济与管理 2017年2期
关键词:营商环境中国一带一路

张莉

摘 要:中国与东盟国家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相差很大,除新加坡外,中国的整体营商环境优于东盟其他国家的平均水平,各国的许多指标也存在较强的互补性差异。“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中国与东盟国家间制度环境的这种互补性差异是相互合作、协同构建营商环境并提高中国-东盟自贸区深度合作水平的必经之路。未来,中国需加强与东盟国家制度建设方面的合作,继续在开办企业、税收体制、市场建设、政府效率等方面实施改革,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关键词:营商环境;制度质量;“一带一路”;中国-东盟自贸区;协同构建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7)02-0027-06

一、引言

随着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通过削减关税和非关税措施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红利优势已逐渐减少,特别是在全球经济总体复苏乏力,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较大的双重影响下,优化外贸结构和提高外贸效益是新时期对外贸易改革的重点方向,而中国及其主要贸易伙伴的营商环境建设与协同发展则是改革的主要路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营商环境不仅决定了高端要素资源的流向及这些要素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效应,还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体现,是中国培育外贸新优势的重要内容。

一般意义上的营商环境是除基础设施、产业结构和技术进步等硬环境外与企业开办及经营有关的一系列政府监管、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的总和,涉及社會经济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的内容。营商环境具有丰富的内涵,并会随着内外部环境变化进行适应性调整。因此,就算在一国国内,营商环境建设也是一项异常宏大的工程,需要许多相对独立却又相互联系的经济主体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共同完成。随着国家之间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推进,国家之间营商环境会相互影响并显著作用于他国经济发展(贸易和投资),尤其是一体化组织成员之间。此时,制度环境的协同构建和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CHINA-ASEAN Free Trade Area,简称CAFTA,下同)升级版的发展,自贸区各成员间经济联系日益加强,制度建设的相互协调和政策合作就成为建设更紧密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也必将成为未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化合作的典范。

二、协同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对中国与东盟深度合作的重要性

CAFTA自2010年建成以来,零关税已覆盖超过90%的货物贸易,逐渐提高的贸易自由化水平使得双边贸易额迅速增加。但是,相比CAFTA建设的2002—2010年,2010年以来的双边货物贸易增速却大幅下降。除金融危机全面影响对外贸易的2009年双边贸易额有所下降外,2002—2010年双边货物贸易额大幅增加,平均增速达20.75%,而2010—2014年的平均增幅只有13.16%。这说明“贸易非效率”已经凸显,降低关税很难再持续推动双边贸易发展。要维持双方在彼此经贸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深度合作需要寻找新的突破口。

阮思阳 等(2015)认为,贸易便利化是扩大中国与东盟间贸易规模的新动力,未来各方除在完善包括物流在内的基础设施环境外,更要着力营造便捷高效的海关环境,提高政府政策监管的透明度,组建自贸区统一的物流标准体系[1]。胡超(2014)认为,CAFTA进口通关时间对时间密集型农产品双边贸易有显著的负面影响[2]。同时,对中国及各省际经济发展而言,应将现有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与自贸区经济有效衔接,互动发展,这是加强与东盟深度合作的又一途径,比如左晓安(2015)从粤港澳合作[3]、李光辉 等(2015)[4]和龚柏华(2014)[5]从自贸区建设、龚唯平 等(2014)从澳门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展开研究。董志强 等(2012)则实证分析了营商软环境对一国经济增长的积极影响[6]。基于民营企业家“内治外攘”的经验证据,魏下海 等(2015)认为,营商制度环境对企业家时间配置行为有显著影响[7]。魏下海 等(2014)还认为,糟糕的城市制度软环境还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劳动者工资扭曲[8]。冀相豹 等(2015)以微观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因素为出发点,认为中国OFDI严重依赖于母国的制度环境[9]。

总的来说,现有文献对营商环境的研究侧重于单向性,即营商环境会影响中国对东盟的经贸合作。但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贸易伙伴的制度环境一定会影响双方之间的经济合作。比如从承接中国劳动力密集型制造业转移的现实情况来看,东盟国家也需要缩短与中国营商环境的距离(刘健恒 等,2015[10]),而目前双边营商环境存在差异已是不争事实。因此,本文从中国与东盟双方相互协调和协同构建方面出发,分析营商环境建设对彼此的必要性。

三、中国与东盟深度合作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战略意义

“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涉及亚太和欧洲经济圈的东亚、南亚、中亚、独联体和中东欧共计65个国家,这些国家绝大多数属于发展中国家或新兴经济体。“一带一路”战略是中央领导集体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提出的一项重大倡议,希望能与沿线国家加强合作,共建“一带一路”,共享发展成果。与此同时,中国还提出了与东盟共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倡议。陆建人(2015)认为,“一带一路”战略和“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倡议相互影响,息息相关[11]。本文认为,“一带一路”战略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区域经济发展的主旋律,中国与东盟的深度合作是其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和内容,是实现“一带一路”战略的主要手段,因此它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战略意义。

第一,东盟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主体。从“一带一路”战略的内容构成上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主要针对东南亚国家提出,而东盟是重中之重。第二,中国与东盟地理位置上毗邻,文化相近,制度距离相对较小,这是“一带一路”倡导政策沟通和民心相通的主要内容。要素禀赋的互补性还使得东盟各国在未来一段时间将成为中国制造业生产转移的理想地点。中国与东盟的深度合作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说具有重要的借鉴和示范意义。第三,CAFTA的建成使得双方经贸关系具有显著依赖性。目前,东盟已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国则是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与此同时,彼此贸易投资规模在“一带一路”沿线所有国家中占据相当比重。2014年东盟10国与中国贸易总额占“一带一路”国家与中国贸易总额的42.2%。中国对东盟国家OFDI净额占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总投资额的50.3%,而中国实际利用来自东盟的FDI占“一带一路”国家对中国FDI的比重为36.9%。第四,CAFTA的建立能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益的经验借鉴并奠定良好的基础。“一带一路”建设的实质内容就是加强沿线国家之间的相互合作,共建类似于自由贸易区的区域一体化组织,为彼此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而这种区域一体化组织的建立更需要充分借鉴现有多边或双边区域合作组织的成功经验。第五,东盟国家通过与中国的深度合作,能更好地分享“一带一路”建设的成果。东盟各国要么是海岛国家,要么有很长海岸线,对外经贸活动主要依靠海运完成,而港口和海运基础设施不完善已经成为制约大多数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中国发达的航运业、造船业及其倡导的诸多金融支持平台都能为东盟国家经贸活动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益支持。

四、中国与东盟营商环境差异

(一)基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的营商环境

世界银行从2003年开始,就对世界主要经济体的营商环境质量进行评估和排名,每年发布《营商环境报告》(Doing Business),测度政府为企业经营所提供的一系列条件。由于其调查对象、涵盖指标、调查方法和数据处理都具有广泛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因而成为相关经济分析的重要参考资料。报告对象从2003年的133个增加到2015年的189个,包含企业整个生命周期可能涉及的11个方面共10个指标:(1)开办企业;(2)办理施工许可证;(3)获得电力;(4)登记财产;(5)获得信贷;(6)保护投资者;(7)纳税;(8)跨境贸易;(9)执行合同;(10)解决破产和劳动力市场监管。①用这些指标反映企业经营过程中每个相关环节与政府互动中所需时间及办理这些手续的相关费用。

出于统计研究需要,《营商环境报告》数据库除了报告各经济体各个指标及总体排名外,从2005年开始大多数指标还用DTF(Distance to Frontier)值描述各指标及总体指标与对应指标最优水平的差距,以评估一个经济体政府监管的绝对水平以及改善情况。DTF值越大,表示在該领域的制度质量越好,比如DTF取值75代表离最优值还有25%的空间需要改进。DTF值的创立使得横向和纵向比较以及计算变得非常容易,每个指标有对应的DTF值,每个经济体的整体DTF值可有各指标值进行简单算术平均。当然,DTF值与排名一一对应,即DTF值越高代表其排名越靠前,排名第一意味着DTF值最高。

从历年《营商环境报告》反映的数据来看,中国和东盟各国营商环境质量逐渐改善,为贸易投资提供了很大便利,为各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强劲动力。但是,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社会发展历史也不尽相同,使得其营商环境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这为CAFTA各国营商环境的协同发展和协同构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下对各经济体营商环境进行比较。为了比较方便,用相关指标的最优值去除各国各对应指标表示其相对数,即dijt=■,Dijt代表t时期i国第j(j=1,2,3,…,10)个营商环境指标的DTF值。这样,营商环境相对指标dijt取值在0到1之间,越大代表该指标离最优状态越近,反映的营商环境质量越好。

鉴于制度建设具有显著的路径依赖特性,一个国家制度质量的改善都是基于对原有制度安排的调整,一般情况下不会有很大波动。这里以某一年(2015)的营商环境质量进行对比,以确定CAFTA各国营商环境的基本水平,见表1。

表1报告了2015年CAFTA的11个国家10个营商环境指标相对数,最后一列为各国整体营商环境的相对数,是前10个相对数的简单算术平均,最后一行为除新加坡外其余东盟国家营商环境的平均值,加粗斜体部分是该对应指标的最优值。从中可看出:

1. CAFTA各国营商环境整体水平相差很大。新加坡的整体营商环境不仅在CAFTA,甚至在《营商环境报告》的所有经济体中都已连续10年蝉联榜首。这为自贸区成员学习新加坡政府有效监管方式提供了有利证据。除获得信贷指标略低于柬埔寨外,其余9个指标在所有CAFTA国家中都是最好的。其次依次是马来西亚、泰国和中国,缅甸的整体营商环境得分最低,仅为新加坡的51.8%,中国为72.1%。作为东南亚的岛国,新加坡具有良好的港口航运及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天然优势,100多年的殖民历史使其延续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对先进的政府管理模式和经济发展基础,从而以“高效廉洁政府”闻名世界,并在独立后的不到10年时间里,铸就了经济发展的“亚洲奇迹”。因此,不管是中国还是东盟其他国家,要想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更好参与国际竞争,更多分享分工收益,以新加坡为标杆构建“经营更便利、监管更透明”的制度环境是非常必要的。

2. 各国各个指标差异很大。(1)虽然文莱整体营商环境得分与中国一样,但其开办企业和纳税指标分别高于中国10.5%和26%,而中国的执行合同和登记财产指标得分也远高于文莱。(2)柬埔寨的整体营商环境质量水平不高,但其获得信贷指标在CAFTA中是最高的。(3)同样作为岛国,印度尼西亚与新加坡的制度环境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其执行合同指标得分最低,只有最优水平的41.7%。(4)在老挝,保护投资者和获得电力指标得分都不及最优值的一半。(5)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各个指标得分都很高,两国政府分别在开办企业、跨境贸易和获得电力、开办企业、跨境贸易方面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环境。(6)缅甸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理想地,其营商环境需要极大改善,尤其在获得信贷、保护投资者、执行合同和解决破产等方面。(7)菲律宾在获得电力方面的环境相对于其他10个指标而言是最好的。(8)越南各个指标得分相对比较接近,要提升其整体营商环境,需要在各方面都下功夫。

3. 除新加坡外,中国的整体营商环境优于东盟其他国家,但10个指标中有5个都不及东盟平均水平,这为中国和东盟国家相互借鉴对方营造良好企业经营环境及政府科学监管的做法提供了依据。除开办企业方面略优于东盟其他国家外,其他四个指标(登记财产、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和解决破产,特别是执行合同指标)都具有绝对优势。②即使在开办企业方面,政府的监管模式也有许多创新做法,比如2014年启动并在2015年初见成效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改革使得政府放宽市场准入,通过改革注册资本制度、信用监管、信息共享等措施为企业提供了更加公开、透明和高效的营商环境。而东盟国家在获得施工许可方面有许多做法可供中国学习,获得电力、获得信贷、保护投资者及纳税四个指标得分略高于中国。以越南2015年数据为例,获得施工许可是其10个指标中得分最高的,在所有经济体中排名12。企业在获得工程施工许可时,所经程序只有10个,亚太地区的平均水平为14.7个,OECD高收入国家为12.4个,而中国却需要22个。复杂的监管程序使得在中国办理施工许可的时间和成本都居高不下,需要274天,成本为建造价值的9.0%,而在越南只需166天,成本为0.8%。

4. CAFTA与“一带一路”沿线其他国家整体营商环境也能相互补充、相互协调。从表2可知,虽然二者整体DTF值相近,但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亚美尼亚、乌克兰、俄罗斯、蒙古、白俄罗斯等中亚和独联体国家开办企业的便利度远高于CATFA国家。虽然“一带一路”所有国家在保护投资者方面都做得不够好,但除CAFTA外的其他国家平均得分也高出许多,比如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印度、马其顿、蒙古、巴基斯坦、土耳其等南亚和中东欧国家得分更高。而CAFTA国家在获得电力及获得施工许可方面都具有很大优势。

(二)基于《全球竞争力报告》的营商环境

从1979年开始,在许多国际权威机构的协作下,世界经济论坛对全球主要经济体的综合竞争力进行评价并发布《全球竞争力报告》(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③《全球竞争力报告》评价指标为全球竞争力指数(GCI),该指数把竞争力定义为包含企业经营及社会发展在内的基本要求、经营效率、创新及复杂要素在内的各种要素的综合,涉及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宏观经济环境、卫生与初等教育、高等教育和培训、商品市场效率、劳动力市场效率、金融市场发展水平、技术就绪度、市场规模、商业成熟度以及创新水平12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还被分为若干二级指标。每个指标的得分在0~7,分数越高表示在对应方面的竞争力水平越高。这十二项指标是决定一国竞争力的主要依据,它们共同反映了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繁荣的全貌,是企业营商环境的集中体现。

《2015—2016年全球竞争力报告》中,CAFTA国家中新加坡排名全球第二,与《营商环境报告》的排名相似。中国第28位,远远高于金砖国家,在CAFTA中排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排名18)之后,后面依次有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等。CAFTA各国各指标得分及排名情况见图1,从中可以看出:

第一,新加坡的GCI得分最高,除宏观环境得分低于文莱、市场规模低于中国、商业成熟度低于马来西亚外,其他指标得分最高,仍然是私营部门贸易和投资的理想地点,其营商环境最优。不管是GCI还是各个一级指标,馬来西亚的得分都较高,但劳动力市场效率、技术就绪度和科技创新水平较低,低于5分。

第二,虽然新加坡的各GCI指标得分都很高,但除少数指标(制度环境、商品市场效率、劳动力市场效率、金融市场发展水平和技术就绪度分别比东盟平均低0.05、0.12、0.03、0.07和0.05)外中国的绝大多数一级指标得分都高于东盟平均水平,说明中国整体竞争力水平高于东盟,企业经营环境较好。

第三,中国的营商环境从整体上看低于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但宏观环境、卫生与初等教育、市场规模方面竞争力较强。因此,中国可以认真学习并借鉴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在制度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商品和劳动力市场建设、金融市场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同时中国和文莱在宏观环境建设方面的有益做法也值得上述两国仿效。

第四,印度尼西亚在劳动力市场建设和科技创新水平方面、泰国在制度建设和科技创新水平方面、菲律宾在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创新水平方面得分相对较低,而缅甸、老挝和柬埔寨的总体竞争力都较差。为此,这些国家都应在制度建设、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和市场建设等营商软环境方面进行大力改革,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促进私营部门发展,吸引外资并扩大对外贸易。

五、中国与东盟协同构建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

协调构建营商环境是目前CAFTA各成员国深度合作的重要途径,各方都应学习借鉴他国在制度建设方面的有益经验。东盟各国应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吸收资金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加大在执行合同、保护投资者、获得信贷、市场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对中国而言,需要在开办企业、纳税、市场建设、解决破产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一)深化登记制度改革,减少开办企业成本

开办企业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当数新西兰,只需几小时一步在线注册即可完成,费用只有人均收入的0.3%,而中国平均水平是:11个步骤、需要约31.4天,注册费用为0.7%。对当前中国营商环境建设而言,开办企业需要深入改进,比如认真贯彻《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严格实行“六不”规定;大力推行网上注册登记,适应企业经营模式的改变等。注册登记效率的提高,不仅意味着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企业注册成本的降低,还能减少腐败等社会不良行为的发生。

(二)深化税制改革,完善征管体制

首先,优化税制结构是核心。在稳定宏观税负的前提下,对现有税收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改革,减少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适当降低税率,让利于民。其次,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是主要路径。一方面,对分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纳税便利,比如实施“同市同办”“同省同办”,加大信息系统建设并密切与银行等相关部门的合作,以便降低企业的纳税次数,改变企业的纳税方式。另一方面,通过在自贸区等特殊经济区域进行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等先行先试措施改革,让现有税收征管方式与国际接轨。

(三)加大对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建设力度

第一,提高市场信息化建设水平,科学规划并完善基础实施,统筹规划流通资源,加大现货市场、期货市场、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多部门联动完善消费者诚信建设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第二,随着“刘易斯拐点”的出现,要将劳动力比较优势转变为人力资本竞争优势,未来中国应在社会保障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工会组织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让教育质量、规模和结构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成为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和来源。第三,应改变金融市场不均衡发展的局面,有效监管股票市场,对股票发行制度进行更加合理的改革,让更多企业能进行低成本融资和公平竞争。加强货币市场的市场化建设力度,实现货币市场和股票市场间价格体系的联动机制。

(四)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监管质量,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其行政效率和监管质量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目前,应继续对政府本身进行改革,在科学划分政治集权和经济分权的基础上,明确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管理部门设置、政府层级配置[12]、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的有效考核管理等),地方政府应在就业、社会分配、公共安全、医疗事业等方面进行科学管理,提高居民的幸福感,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经营环境。

此外,中国与东盟各国还应通过各级旨在改善自贸区营商环境的经济论坛和合作平台以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协同构建符合本国或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环境。特别是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CAFTA更应把握机会,加强制度合作,立足长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持续的政策支持。

注释:

①2006年以后,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没有纳入第10个指标,而是单独作为一个参考指标。

②虽然以上四个指标中国都绝对优于东盟其他国家,但在登记财产、执行合同和解决破产三方面东亚及太平洋国家的得分还是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③每年评估的经济体个数随世界经济形势而定,但都包括了世界主要經济体,比如2014—2015年报告涵盖144个,而2015—2016年报告则涵盖了140个经济体。

参考文献:

[1]阮思阳,黎冬凌,李宇薇,等.中国-东盟贸易便利化实证研究[J].东南亚纵横,2015(8):37-42.

[2]胡超.中国-东盟自贸区进口通关时间的贸易效应及比较研究——基于不同时间密集型农产品的实证[J].国际贸易问题,2014(8):58-67.

[3]左晓安.粤港澳合作转型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演进方向协同发展[J].广东社会科学,2015(4):92-100.

[4]李光辉,袁波,王蕊.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的困难及对策[J].国际经济合作,2014(11):23-25.

[5]龚柏华.国际化和法治化视野下的上海自贸区营商环境建设[J].学术月刊,2014(1):38-44.

[6]董志强,魏下海,汤灿晴.制度软环境与经济发展——基于30个大城市营商环境的经验研究.管理世界,2012(4):9-20.

[7]魏下海,董志强,张永璟.营商制度环境为何如此重要?——来自民营企业家“内治外攘”的经验证据[J].经济科学,2015(2):105-116.

[8]魏下海,董志强.城市商业制度环境影响劳动者工资扭曲吗?——基于世界银行和中国工业企业数据的经验研究[J].财经研究,2014(5)4-18.

[9]冀相豹,葛顺奇.母国制度环境对中国OFDI的影响——以微观企业为分析视角[J].国际贸易问题,2015(3)76-85.

[10]刘健亘,齐丹,王蕊,等.珠三角之短痛,中国、东盟之长赢[J].金融发展评论,2015(5):4-37.

[11]陆建人.“一带一路”倡议与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J].创新,2015(9):44-50.

[12]才国伟,张学志.政府层级错配与政府效率研究[J].经济管理,2012(7):163-172.

责任编辑:张 然

猜你喜欢

营商环境中国一带一路
淄博市淄川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老工业区转型
准入规制与经济增长:基于跨国面板数据的分析
肯尼·格雷特,爵士的“中国”调子
营商环境视野下的自贸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