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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7-03-23汪小平

时代金融 2017年5期
关键词:监管模式

【摘要】外部监管是保证审计信息真实可靠最后一道屏障。接连出现的财务造假案和审计失败案,使注册会计师行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社会开始反思中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模式。本文从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含义进行概述,分析其在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法规制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我国的行业环境提出了相对应的改进对策。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行业 监管模式 行业自律

近年来,由于缺乏市场准入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飞速增长,但规模效益却在降低,整体素质不高,充满着恶性竞争。恶性竞争导致一些注册会计师出具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造成投资者损失惨重,社会各界开始探讨为何注册会计师会由“经济警察”沦为“造假帮凶”?国内开始意识到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国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制依然是政府占主导地位,行业自律起辅助作用。如何加强行业自律,使政府回归到正确的位置,树立正确的监管理念,解决这些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注册会计行业监管的含义

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就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各种检查、抽查等方法,从在会计师事务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促使注册会计师在职业过程中能够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誉。由于注册会计师经常受到各种利益的诱惑,就有可能与管理者一起合谋用虚假的财务信息欺骗股东和债权人。为了保证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服务质量,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由此产生。

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模式

公认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模式主分别是:行业自律模式、政府监管模式以及独立模式。行业自律模式依靠行业自律组织对行业进行管理,能够很好的发挥自律组织的专业知识优势,代表国家为美国。政府监管模式则依靠政府的权威性和强制性,通过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对注册会计行业事务实施管理,执行效率比较高,代表国家为新加波。独立模式则是建立一个独立的监管机构专门负责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如英国的会计基金会。我国目前没有单一的监管模式,而是将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想结合,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监管模式,这是由我国具体的经济环境所决定的。

三、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注册会计师协会定位模糊、监管部门过多

财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协会有直接管理权,负责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监管、指导。根据法律规定,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社团法人,属于行业自律机构,但却一直有着很强的行政色彩。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没有理清,注册会计师协会与政府监管的权责范围也没有划分清楚,严重阻碍了监管效率的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部门有财政部、审计署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监管主体过多,重复监管问题严重。由于各个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协调,职责权限划分不清楚,导致权力的重复设置,而会计事务所也不得不接受多头领导的重复检查,这不但分散了本来就薄弱的监管力量,也增加了监管成本。

(二)监管队伍力量薄弱、监管效率低下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偏低,监管经验也不足。迅速增长的监管对象也限制了工作效率的提高。监管队伍人力配备不足,阻碍了监管工作的全面展开。监管队伍的建设直接影响了行业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

政府监管行为缺乏法律依据,监管法规不配套。目前的监管法规没有对各监管部门的权限和职责作明确划分,导致各监管部门对自己的监管角色定位不清,便无法有效地履行监管责任。我国现行的监管法律体系缺乏相应的惩罚机制,这使得监管法律丧失了威慑力。注会行业的监管法律本身还不完善,而现行的监管法规又没有得到贯彻实施,促使部分会计事务所的工作人员无视监管法规的存在,知法犯法,謀取私利。

四、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对策

(一)确立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独立地位

注册会计师协会长期依赖于政府的管理,缺乏独立性。为了定中注协的独立地位,应该改革政府部门与中注协之间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但中注协也不能完全脱离政府的管理,政府应该拥有对它设立的批准权。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该摆脱对财政部门的依赖,在财务和组织能力上保持独立。通过加快《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修订和新建,使相关政府部门退到合理的位置上,确保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正常发挥其日常监管作用,明确中注协对地方注协监督管理的领导地位,改变了地方注协被双重领导的尴尬局面。

(二)完善监管模式、明确职责划分

建立一个独立的监管机构,避免资源的重复配置。多个监管主体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重复检查导致了社会资源的浪费,也增加了会计师及事务所的负担,降低了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效率。当务之急是让众多的监管机构明确各自的职责,建立一个清晰的监管体系。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实现监控信息的共享,将之前分散的监管力量结合起来。

(三)增强行业监管力量,提高监管人员素质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一个对专业知识要求较高的行业,只有业务水平较高的人才能做好注会行业的监管工作。充实行业监管力量应该从监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两方面抓起。一方面要突破监管人员的以往的录取范围,建立一套公平人才选拔制度。另一方面要做监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扩大监管人才的选拔范围,就要根据监管业务的特点,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选拔出不仅专业知识丰富而且高水平业务能力的监管人员。

(四)完善行业监管法律制度

首先通过修订《注册会计师法》来明确监管的主体以及各个监管者的具体监管事务。政府应该设立唯一的行政监管组织,以此来避免多头领导和资源的重复配置。其次相关法规应该对政府、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在监管工作中各自履行的职责做出明确规定,划分清楚两者职责和权限。最后要加强法规建设,建立严厉的处罚机制,增加注册会计师因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给投资者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改革,就必须发展高效、竞争力强的注册会计师行业配套监管制度。加强行业自律,让政府回归到正确的监管位置,完善监管法规是目前改进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现状的有力举措。行业监管的改善,也会引导着注册会计行业向健康的方向发展,保证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真正发挥“经济警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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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汪小平(1991-),女,汉族,湖南永州人,研究生,会计硕士,学校:湘潭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研究方向: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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