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贸区商贸流通争端的法律思考
2017-03-23李睿
商业经济研究 2017年5期
李睿
◆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自贸谈判在2015年底如期完成,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经济自由贸易区为东亚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积极推动力量,在各领域中都形成了相互依存、休戚与共的东亚命运共同体。然而由于中国-东盟自贸区各国间商贸流通往来的持续增多,必然会产生一些商贸纠纷,所以建立争端解决机制来有效维护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深化发展极其必要。因此本文以中国-东盟自贸区商贸流通争端解决的法律基础作为全文切入点,分析中国-东盟自贸区商贸流通争端解决机制的利弊后,就中国-东盟自贸区商贸流通争端解决机制提出了完善对策,旨在进一步提高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区域商贸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进而为推动东亚经济一体化提供参考。
关键词:中国-东盟自贸区 商贸流通 争端解决机制 法律基础 经济一体化
引言
随着我国倡议同东盟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形成了中国-东盟的“2+7”合作框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中国-东盟在政治、商贸、互联互通、金融、海上合作、安全、社会人文七个领域获得了深度合作,实现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各国的多赢局面。然而,中国-东盟各国无论从经济制度、法律制度,还是政治文化及社会制度等都存在较大差异,加上商贸投资和商贸流通行为的增加,必然会带来国家间的经济摩擦和纠纷,因此争端的解决途径在中国-东盟各国相互合作中就显得格外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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