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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兜底职能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7-03-23李耀

西部大开发 2017年12期
关键词:民政厅贫困村贫困地区

文 / 特约撰稿 李耀

2017年11月22日,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脱贫攻坚·延安在行动”系列新闻,2017年延安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5.43万户、11.51万人,累计支出城乡低保资金3亿元。延安市民政局副局长任新谱在发布会上介绍,延安市13个县区中心敬老院全部建成失能、半失能特护专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低保标准的1.3倍,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25%。共保障农村特困人员4784户、4921人,其中集中供养1222人,分散供养3699人。像延安市一样,全省各市积极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发挥兜底职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发力。

2017年以来,陕西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民政厅会同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低保对象动态数据更新过程中实施“三共同”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确保兜底保障覆盖全面、统筹衔接、精准施策。坚持“民政跟着民生走、低保围着脱贫做、整改聚焦问题抓”总体思路,扎实抓好兜底保障工作落实,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确保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得到有效救助。

做好制度衔接 提升兜底保障水平

陕西实施“三共同”,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低保对象动态数据更新过程中,县级民政部门会同扶贫部门指导乡镇(街道)和驻村工作队,共同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低保家庭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对象审核,精准识别农村贫困人口,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

从2017年10月1日起,陕西省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70元,高于全省扶贫标准(每人每年3070元);落实“分类施保”,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七类人员,按当地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增发低保金。对建档立卡家庭中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可以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实行“渐退帮扶”,对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但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按原政策继续给予12个月的农村低保,其中,残疾人家庭还可以在此基础上适度延长救助时限。

全方位救助 有效保障特困群体

陕西省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类别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1月-10月,全省共实施农村医疗救助53.3万人次,支出资金6.7 亿元。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不因意外突发性基本生活困难影响脱贫,1月-10月,共实施农村临时救助 9.3万人次,支出资金1.34亿元。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人员按程序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确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2017年,省级下拨救助供养资金6.17亿元;安排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13个,下拨资金6008万元;安排护理设施改造试点项目23个,下拨资金1163万元;下拨聘用人员薪酬和运转维护补助资金7938万元。

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劝返复学343人,登记户口2742人,为11514名无监护能力的儿童落实监护责任,将符合救助条件、社会福利政策的农村留守儿童及时纳入政府保障范围。

2017年,省级安排5.07亿元资金,为84.85万名困难残疾人、34.52万名重度残疾人及时足额发放补贴。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2835万元,资助建设189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立全省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工作资源库。截至10月底,有179家社会组织加入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行动,累计投入资金1.3亿元。下拨省级福彩公益金1.2亿元,资助新建100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20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

为特困群众提供上门义诊

出台方案 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深度贫困分为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和深度贫困群体三个层次。深度贫困县为汉中市略阳县、镇巴县,安康市汉滨区、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商洛市山阳县、柞水县、商南县、丹凤县和镇安县11个县(区)。深度

贫困村为500个贫困村。深度贫困群体为因病因残致贫返贫群体的特殊困难群体。明确到2020年,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现行标准下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11个深度贫困县(区)全部摘帽、500个深度贫困村全部退出,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民政厅印发《深度贫困地区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适度扩大低保覆盖面。坚决纠正把贫困发生率等同于低保覆盖率的做法,指导深度贫困地区适度提高低保覆盖率,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省级对深度贫困地区低保资金补助比例提高10%,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增加10%,加大临时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

扶贫宣传工作进行中

强化村民自治。指导深度贫困村健全完善实用有效的村规民约,将脱贫攻坚与“道德评议”等有效形式相结合,树立劳动致富光荣的鲜明导向。加强移民搬迁安置点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有效落实。

完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省级基本建设资金、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民政项目建设的资金,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能力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幸福院和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到2019年覆盖率达80%;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2018年下达省级补助资金全覆盖,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向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公益扶贫重点瞄准深度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村,每个县区动员组织不少于5家以上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特长和优势,为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户提供精准化、个性化帮扶。

做好“两联一包” 包村扶贫工作成效显著

2017年以来,陕西省民政厅继续做好省级单位驻洛南县扶贫团牵头工作,及时召开“两联一包”扶贫团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总结部署帮扶脱贫工作。

罗窑村是省民政厅对口帮扶脱贫村。现有在册贫困户109户,其中,贫困户70户(含特困10户),2016年脱贫39户。省民政厅选派1名挂职扶贫副县长和3名驻村工作队干部长期脱岗驻村开展工作,分3批组织厅机关党员干部赴罗窑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投入扶贫专项资金30万元,支持罗窑村发展养殖、种植业;争取党费专项扶贫资金7万元,用于罗窑村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协调省慈善协会投资15万元,用于罗窑村基础设施等建设。加强青壮年劳动力技能培训,加大劳务输出力度。经过不懈努力,罗窑村贫困户收入持续增长,2017年17户贫困户成功脱贫。

陕西省民政厅还通过建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连续两年多次开展低保政策落实及兜底脱贫工作检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兜底脱贫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编印《兜底脱贫社会救助政策问答》,统一样本印制《兜底脱贫社会救助政策一览通》,对相关社会救助政策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专题解读,录制兜底脱贫授课视频,着力增强贫困群众脱贫信心,鼓励贫困群众在政府扶持下依靠自我奋斗实现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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