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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材料与工程施工混合销售财务处理规则

2017-03-22孙武杰

商情 2017年1期

【摘要】针对建筑业市场混合销售业务的拓展,建筑行业的生产、销售企业营业税税种正在逐步被增值所取代,不断地被弱化。对建筑业混合销售财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了切实可行解决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材料;工程施工;混合销售

一、建筑行业混合销售概述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企业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应税项目越来越复杂,特别是混合销售行为已成为企业商品及劳务销售过程中存在的普遍现象。按现行税制,建筑业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畴,为该行业提供材料的建筑材料生产和销售行业,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畴,而有些企业既生产和销售建筑材料,又提供建筑施工劳务,如金属结构件、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等材料生产销售的纳税人,常常在销售材料的同时伴随着建筑施工劳务行为,企业取得销售收入中既有材料销售收入又有建筑施工劳务收入,属典型的混合销售行为。

二、材料与工程施工混合销售财务处理中存在问题

(一)建筑劳务支出的抵扣问题

在建筑业项目工程中,人工成本所占的比例很大,约占全部工程成本的25%左右,而且最近几年,人工费的持续增长也增加了建筑企业的劳务用工成本。目前,建筑业企业通常在得到项目工程合同后,将工程进行分包,交给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来共同完成,根据相关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从分包方取得的劳务价款全额缴纳建筑业营业税,税率为3%,总承包方的营业所可以从分包方企业的建筑业发票中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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