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联合公报当然对美具有法律约束力(讨论)
2017-03-21许世铨
环球时报 2017-03-21
许世铨
《环球时报》3月14日刊登了迈克·格林先生的一篇文章,标题是《中美需争取理解彼此的担忧》。文章的立意很好,中美之间增进在重大问题上彼此立场的了解,是推动两国关系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文章阐述了中美两国在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萨德”以及台湾问题上的立场差异,并提出:“展望未来数年,美国应该尽量争取理解中国的担忧,中国也应如此。”
笔者对此完全赞同这一观点。作为呼应,笔者仅就台湾问题表达一下中国很多人对美国对台政策的“担忧”,以及笔者的相关看法,以便相互切磋、增进理解。
格林先生在文中提到:“美国和中国对一个中国的解释有点不同。我想中方把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视为协议,主要是觉得美方尊重其对公报的解读,但是我们并不认为它是协议,因为它(们)从未经过国会批准。”他还认为:“特朗普政府理解的一个中国政策意味着我们反对‘台湾独立,反对海峡两岸任何可能改变现状的单边行动。我们尊重一个中国概念和‘与台湾关系法。基于该法案,美国在一定界限内,会对台湾提供更多支持,这可能令中美关系变得有点紧张。”
格林先生曾任职白宫国家安全委员,对美国对台政策的解读应当是准确的。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应当提出个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所谓“真理越辩越明”。
首先是三个联合公报和“与台湾关系法”问题。美国政府声称它奉行的一个中国政策是“基于美中三个联合公报和‘与台湾关系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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