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巴纳号”事件再议
2017-03-21耿密
历史教学·高校版 2017年1期
[摘要】1937年发生的“巴纳号”事件,是侵华日军为封锁南京上游江面,不顾第三国侨民航行安全而不加区分的轰炸所致。事实上,“巴纳号”事件是日军自九一八事变后在华大量实施无差别轰炸暴行的延伸。日军的这些行为严重践踏了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空战规则草案》所倡导的人道主义原则。日军在华实施的无差别轰炸,引起了国际社会的谴责。随着日军这些暴行被披露,导致了日本在国际社会更加孤立。最终,因日军在二战中大肆实行无差别轰炸而种下的恶因,在二战末期让日本尝到了自酿的苦果。
[关键词】抗日战争,“巴纳号”事件,无差别轰炸,日本侵华暴行
[中图分类号]K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17)02-0044-08
1937年12月,日本围攻南京期间,日军飞机炸沉了载有美国外交人员的海军炮舰“巴纳号”(Panay,又作帕内号、帕奈号、潘纳号)以及美孚石油公司的三艘船只,造成三人死亡,十余人受伤,此即“巴纳号”事件。
关于“巴纳号”事件,中外学界著述颇丰,但多从相关国家外交决策层面展开探讨,近年虽有学者从检视日军在华暴行的角度对此作了梳理,但并未从无差别轰炸的角度分析。另外,学界关于侵华日军无差别轰炸的研究基本都是围绕重庆大轰炸展开,尚无成果涉及“巴纳号”事件。由此可见,将“巴纳号”事件放在审视日军在华实施无差别轰炸的视阈下考量,确有再讨论的价值。
一
淞沪抗战爆发不久,日军开始轰炸南京。11月,日军兵锋已抵南京外围,国民政府被迫沿长江向上游撤往武汉、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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