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长之死
2017-03-21习骅
华声 2017年4期
习骅
人们在拜谒李毓昌墓的时候,心情是复杂的,既有敬佩和景仰、又有怜惜和遗憾。这是因为,李毓昌既是一个高大的英雄,又是一个悲剧人物。
督查组长自杀
1809年(清嘉庆十四年)初夏某日清晨,嘉庆帝像往常一样赶到办公室主持例会,谁知会议刚开始,他就被惊到了。监察机关负责人——都察院左都御史要求先发言:江苏巡抚派往淮安府山阳县(今淮安市淮安区)赈灾督查工作负责人李毓昌悬梁自尽!
嘉庆帝连忙问:“什么时候的事?”左都御史回答:“大半年了。”嘉庆帝又问:“为什么现在才报告?”左都御史回答:“要不是死者的叔叔李泰清来都察院上访,我们还蒙在鼓里呢。”嘉庆帝略一思忖,说了两个字:“蹊跷!”
在大清一百多年历史上,监察官自杀的事情从未发生过,和平时期朝廷命官遇害的情况也不多见。况且,查赈灾是个面子里子兼具的美差,又得上级信任,又有油水可捞,自杀实在不合常理。
李泰清的陈情书呼应了嘉庆帝的感受。
上一年夏季淮河流域暴雨不断,导致洪泽湖水位暴涨,运河决堤,地势低洼的淮安府辖区顿成泽国,其中山阳县受灾最重,人民流离失所。朝廷拨出巨款赈灾,明令地方政府逐户发放,不得贪污挪用。然而不久,两江总督和江苏巡抚都收到了举报信,指控地方干部侵吞大量救灾款物。于是,他们决定派出督查组,年轻的候补知县李毓昌被任命为负责人之一。
李毓昌,新科进士,山东即墨人,经吏部掣签刚刚分配到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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