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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控编减编工作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增长

2017-03-21

机构与行政 2017年2期

2013年新一届政府成立之初,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近年来,全省各级认真落实中央严控机构编制精神,深度谋划和深入实施“四个从严、三个一批、四项机制、三项督查”的“4343”工作思路措施,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持续深入推进控编减编工作,做到了全省行政编制不突破中央下达的总额,事业编制不突破2012年底总量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数持续负增长,实现了控制总量和盘活存量双赢的目标。

一、“四个从严”控住编制总量。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对控编减编工作高度重视,郭树清省长多次做出指示,要求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严控机构编制,确保实现“两个不突破”目标。2014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意见》,部署推进全省控编减编工作,明确从四个方面从严管理:一是从严控制行政机构编制。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全省各级暂停受理和审批新设行政机构、机构升格、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政府机构改革后,需调整的由机构编制部门统筹研究,在现有总量内调整,做到增减平衡。二是从严审批事业机构编制。各级一律不再审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和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三是从严规范审批权限。市、县新设行政机构或事业单位,须按权限和程序进行报批。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新进人员,需报省编委批准下达用编进人计划后,再办理招录(聘)、调动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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