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动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不断跃上新台阶
2017-03-21舒国增
中国经贸导刊 2016年34期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副总理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研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促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持续健康发展,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浙江杭州召开特色小(城)镇建设经验交流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舒国增、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舒国增的讲话,对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读后让人茅塞顿开、豁然开朗。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刊《中国经贸导刊》特将舒国增副主任的讲话予以刊发,供各地學习借鉴。
去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办报送的《浙江特色小镇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副总理也相继作出重要批示。习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的重要批示,为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肯定了样板,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学习领会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我理解有四个方面的深刻内涵:一是从思想认识上,强调抓特色小(城)镇建设大有可为,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从指导原则上,强调“一个务必”,就是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三是从防止偏差上,强调“两个切不可”,就是切不可政府大包大揽、一哄而上,切不可“东施效颦”、“千镇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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