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提高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绩效
2017-03-21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1日讯 国家文物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的通知》。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微信号:cewenhua)了解,“十二五”期间部分省市区的部分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结转结余的问题,且有些项目沉淀资金数额较大、积压时间较长,严重制约了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也不利于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为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特发此《通知》。>>>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的通知
文物办发〔20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根据我局《“十二五”期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调查》,部分省市区的部分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结转结余的问题,且有些项目沉淀资金数额较大、积压时间较长,严重制约了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也不利于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为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要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前期筹划和项目管理,在申请项目资金时应当具备实施条件,注意提前做好可行性研究、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专项资金一旦下达资金就能实际使用,短期内无法实施的项目不得申报。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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