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因单位卫生差被免职不值得叫好
2017-03-21
光明网
作者:朱昌俊
这两天,江苏新沂市自来水公司和质检站两家单位“一把手”被罢职的消息引发无数网友围观。罢职的原因并不复杂,皆因单位卫生实在“太过分”,脏的一塌糊涂,不光检查组看不下去,连新沂市委也看不下去,要求及时整改,结果根本没反应,市委书记火了,要求相关方面从重从快启动责任追究。最终对两家单位的“一把手”作出免职处理。(3月20日《现代快报》)
部门工作没做好,按规定,该追责的就应当被追责。可这起事件中,两部门“一把手”仅因为自家单位的卫生没搞好而被免职,多少让人诧异。
从新闻中所提供的照片看,新沂自来水公司和质检站两家单位确实脏的“太过分”,清淤出来的淤泥、垃圾堆放在墙角,满是污垢的洗手间、院子里堆放的垃圾以及报废的轿车……都让人不忍直视。有人认为,以小见大,如果自来水公司都这么不注重卫生,向居民提供的自来水能干净吗?这当然属于一种“合理想象”。但仅仅因为单位的卫生状况不行,就拿“一把手”开刀,给予免职处理,是否又显得小题大做了?再说,追责也得严格按规定来,这种追责力度,到底是依据怎样的规定执行的?
更关键的一点是,与这种严厉追责形成对比的是,平时我们更多看到的是,某些民众反映强烈,又确实牵涉到部门责任的公共事务,要追责起来,似乎又没那么容易,直接向“一把手”追责就更难了。比如,假设真的是当地自来水卫生状况出现了问题,相关方面也能够拿出这种追责魄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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