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长江生态亟待立法保障

2017-03-20张兵

民生周刊 2017年5期
关键词:绿色生态发展

张兵

不久前的湖北两会上,湖北省政协委员、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欧阳康提交了三个提案,在《关于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体制机制的建议》中,欧阳康提出包括湖北省有必要先行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实施细则》、成立“湖北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协调委员会”等观点。

为此,《民生周刊》记者专访了欧阳康。

民生周刊:在您的建议中,您提及湖北省有必要先行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实施细则》,这样的好处是什么?

欧阳康:据悉全国人大已经启动制定《长江保护法》,但制定成熟的全国性的《长江保护法》可能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而长江生态保护的法制保障却刻不容缓。即便有了全国性的法规,各省市也还有必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更加具体的地方性法规。

尤其是考虑到湖北在长江流域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为配合《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的实施,湖北省有必要先行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实施细则》,使长江生态保护尽快做到有法可依,提高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水平。

民生周刊:您建议成立“湖北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协调委员会”,会不会与简政放权的思路相违背?

欧阳康:这并不矛盾不冲突,从具体工作来看,由于长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涉及很多相关部门,例如各厅局、各地市、各行业,一项政策一份文件出台得送签很多单位,而各单位之间又存在难以逾越的差距和壁垒,如果没有相应的协调机制,长江生态保护的规划就无法落实。……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绿色生态发展
绿色低碳
迈上十四五发展“新跑道”,打好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牌”
“生态养生”娱晚年
住进呆萌生态房
生态之旅
绿色大地上的巾帼红
砥砺奋进 共享发展
改性沥青的应用与发展
生态
“会”与“展”引导再制造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