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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搬迁小区(村改居)的居民心态变迁研究

2017-03-19黄永涛

科学与财富 2017年6期
关键词:居民农民社区

黄永涛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出现了大量的农民搬迁小区,一种新的社区概念——“村改居”社區应运而生。严格来讲,“村改居”并不是一种社区类型,只是一种过渡形式或过程。但是,村改居社区的建设又的确是基层工作者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尤其是对于征地搬迁型社区,社区居民失去了原有的生活空间、就业方式,生活方式也相应的有所改变,还要面临着一段较长时期的生理、心理等多方面的适应过程。只有关注他们的变化,了解了他们的需求,才能为他们的生存和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空间,使城镇化进程更加顺利的实施。

为了更好地了解“村改居”社区的基本情况,笔者对陕西省杨凌区、兴平市的“景苑社区”、“五泉镇中心社区”、“大埠新村”小区等多个“村改居”社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对“村改居”社区居民的心态变迁有了初步的了解。

一、村改居的形成与本质

1、地方政府的城镇化建设,是“村改居”的形成原因之一。

我国“就地城市化”的发展理念催生出了“村改居”社区的形成。“村改居”社区根据发展阶段的不同,可以分为“村居合一”社区和“村改居”社区。“村居合一”社区是指农村部分土地被城镇化征用后,一部分农民因失地而转为城市户口,属于居委会管理,而另一部分农民的村民身份则没有改变,属于村委会管理的一种过渡性社区。笔者调查的陕西省杨凌区“景苑社区”、“五泉镇中心社区”就是这一类的代表。

2、征地搬迁,是“村改居”的形成原因之一。

征地搬迁是指在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上,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使被拆除建筑物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予以搬迁,并对其进行安置,给予其经济补偿的民事法律行为。拆迁安置农民即是被拆除其所有房屋的需要进行安置补偿的户籍为农村的居民。这里所说的农民既包括现在为农村户籍的居民,同时也包括拆迁安置前为农村户籍但之后通过某些渠道转化为城市户籍的居民。笔者调查的陕西省兴平市“大埠新村”小区就是这一类的代表。

3、“村改居”的本质是农民生活与生产方式的彻底转变。

尽管在现实中很多地方仅仅是把村委会的招牌换成了居委会,“村改居”后原来由全体村民参与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转变为由社区全体居民参与选举的居民委员会。但是这两者运行的内在机制完全不同。

从形式上看,“村改居”社区与农村社区非常相似,但二者之间存在着本质区别,即农村社区是根据户籍所在地原则进行管理,而“村改居”社区则是按照居住地原则进行管理。

“村改居”之前,农民的生产生活由其所承包的土地自行解决。但是当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之后会带来就业、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生产生活问题,所有这些问题都必须由基层政府通过社区向失地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来解决。这就涉及到居民生活习惯的重构,经济结构的重建,社会生活的重构。

二、农民搬迁小区(村改居)居民的心态变迁

“村改居”社区介于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之间,其居民的身份由农民转变为城市市民,居住环境由村落变成社区,生产方式由务农变为务工。在社会结构上,“村改居”社区比农村社区稍微复杂;在社会生活设施和文化生活上,“村改居”社区比农村社区较为完备,文化生活也在逐渐丰富;在思想观念上,“村改居”社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然带有比较浓厚的传统农村社区色彩。

随着社会生活环境由拆迁到重建,“村改居”社区居民的心理状态一般会经历4个阶段,即:兴奋期、迷茫期、适应期、认同期。

兴奋期,一般持续半年左右。这一阶段,社区居民会因为搬迁新居而兴奋,对新的生活环境抱有较高的期待。

迷茫期,这一阶段是社区居民由原来的农业生产生活模式向城市社区生活模式过渡的必然阶段,也是个体差异较大的一个阶段。在这个时期,居民从最初的兴奋期结束之后,大多数会产生心理上的不适应和恐慌、迷茫,一般会持续半年到1年半左右时间。这一阶段对社区居民能否快速适应社区环境,融入新的城市生活至关重要。

适应期,这个阶段是社区居民积极融入新的生活的主动适应过程,往往表现出较强的工作和生活热情,居民在这一阶段的努力成果则直接影响着社区居民未来的生活质量,进而影响其对搬迁安置工作的最终态度。这个过渡时期一般会经历1—2年的时间。

认同期,无论搬入新区以后居民的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等等问题是否如意,在经历了较长时间的缓冲与沉淀以后,绝大多数居民都会逐渐认可已有的改变而代入角色,完全过渡成为一个城市社区居民。至此,最初的“村改居”社区正式演化成为一个城市社区。

整个“村改居”社区的过渡与演变周期大约需要5年时间。在这个演变的过程中,每一个社区居民的表现存在较大差异,有的能够积极适应新的环境并快速融入,有的则较难从迷茫和不适应中解脱出来,甚至有个别居民会因为生活环境和经济问题陷入长期的低谷之中。

纵观这一过程,迷茫期和适应期对社区居民能否实现快速转变尤为重要。

三、农民搬迁小区(村改居)居民的常见思想与心理困境

1、对生活方式转变的迷惘。

进入“村改居”社区后,单元楼式居住格局使得自由串门受到限制;河边路旁、水井院坝式的村落公共生活空间消失;那些重新就业的居民需要适应城市生产的快节奏生活;无地可种的老年农民因为无比闲暇而变得有些不知所措、焦灼不安;曾经熟悉和随意的邻里关系因不同的就业轨迹开始慢慢疏离和陌生,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逐渐断裂,新居民在失去农民淳朴悠闲的生活同时,对新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显得陌生,因不适、茫然而有些迷失生活的方向。

2、规则意识重建的焦虑。

村庄是“熟人社会”,土地的牵连使他们打断骨头连着筋,相似的生计模式、相同的身份界定、积淀的历史记忆使伦理亲情、互惠互助等观念尚未消失。

而新居民社区以城市生活为指向,基于利益的算计、公私分明是其基本价值观念,既要充分地维护个人权利和利益,又要有公共参与精神是现代城市人价值追求的境界。这种公私空间的区隔与融合、付出不等于回报等矛盾的规则意识让“村改居”社区新居民感受到的是不理解与无奈,他们观望、迷茫,甚至充满挫折感而沮丧。

3、对传统的怀旧情结依然存在。

由于之前在农村的社会网络是建立在‘熟人社会”的基础之上,使得居民内心有着保守、封闭的一面。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许多农民在成为过渡型“村改居”社区居民后,由于失去了土地,缺乏相应的就业能力,生活相对困难,突然‘被”城市化的农民虽然生活在城市的社会空间之中,但却依然保持着农村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特征,例如,可以看到部分居民仍会选择在树上拉绳索晾晒衣物,在公共绿地上种菜养家禽,几家人在楼道口端着水盆洗衣服,这些都是对以往农村生活的怀旧体现。

4、对生计模式改变的忧虑。

集中居住前的村民以土地为生存之本,尽管非农就业收入已经占据了家庭收入来源的相当比例,尤其是原本在近郊的农村居民,但土块地仍被视为最后的退路。进入城市以后,面对新的经济生活模式,有很多居民对未来工作和收入担心就比较多,总是处于一种莫名的不安之中。

四、农民搬迁小区的城市融入

“村改居”社区的顺利过渡,既涉及千万社区居民的生活习惯的重构,经济结构重建,也涉及国家城镇化发展,更涉及基层社区管理机构的工作成效,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基层管理工作。

城镇化建设的本质是人,人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转变才是根本。不管是盖高楼大厦,还是修公园绿地,其最终目的都是人的需要,所以帮助“村改居”社区居民顺利并快速的实现城市化过渡的关键也是居民的需要。

1、发挥社区服务中心作用,重构邻里关系。

社区服务中心是社区文化宣传和服务的重要机构,在协调社区矛盾,促进人际关系,解决生活问题,丰富文化生活,推进社区和谐发展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远亲不如近邻,如果人们在社区缺乏人际之间的沟通和往来,那么必然影响其自身的社区融入感。反之,如果与邻居之间建立起较为亲密的联系,那么其定居意愿将会较为强烈,社区融入感也会较强。

“村改居”社区内原有的乡村邻里关系被打破,社区服务中心需要结合当地的社会环境因素,帮助社区居民重新建立适应新的居住环境和社会生活环境的邻里关系,帮助社区居民融入社区,渡过早期的不适应,通过邻里之间的互动与帮扶渡过“迷茫期”。

2、开展技能培训,增强就业能力

由于拆迁安置农民往往受教育程度较低,综合能力素质也有所欠缺,加之早期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与城市经济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因而就业问题是困扰“村改居”社区居民的一大难题。稳定的就业不仅是经济收入的有力保证,也关系着他们的社会保障、个人权益,更是增强其人际资本,加强与群体互动交流的良好途径,因而解决拆迁安置农民的就业问题,帮助他们渡过“适应期”也是至关重要的。

政府和社区工作人员要在职业技能方面提供相关培训与支持。在技能培训的同时也要注重科学知识、职业素养等方面培训,使他们的素质和技能得到同步提升。另外,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为他们拓宽就业渠道,并引导社区居民拓展收入來源。重视拆迁安置农民自主创业,在政策上予以扶持,支持和鼓励他们的创业行为,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法律援助。

3、通过社区民间组织实现社区互动。

民间组织的发展对于一个社区乃至国家都有着重要意义。在过渡型社区发展民间组织,有助于为居民提供利益诉求与意见表达的渠道,加强本地居民与外来居住者间的相互沟通与了解,提高社区整体凝聚力。民间组织还可以培养居民间的相互信任与关爱的品质,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社区居民清感、信仰等方面的需求。培育社区民间组织,密切居民与社区的利益关联是推进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有效手段。社区居民之间发生矛盾和纠纷在所难免,社区组织在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方面也有其独特的优势。

4、用文化建设实现社区认同。

社区认同,一般是指社区居民在主观上对自己、他人及这个社区的感觉。这种感觉包括喜爱、依恋、归属等多种情感,人们常称之为社区归属感,社区认同感。

传统文化是中国人是文化血脉。通过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重建社区文化氛围,充实居民精神生活、提高居民生活情趣、培养居民文化素养、强化居民文明素质,在居民中形成知恩感恩、和谐包容、尊老愛幼、勤劳致富、文明生活等核心价值理念,可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美化居民生活环境、增强居民创业能力,逐步在社区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社会化、生活化,在提高居民文化素质的同时实现新居民的社区认同。 ■

参考文献

[1] 訾凌寒,何华玲,过渡型社区居民社会心理特征与转型—— 一项基于苏州工业园区若干社区的实证考察。青年与社会,2013年16期.

[2] 吴晓燕,从文化建设到社区认同:村改居社区的治理。华中师范人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9月.

[3] 杨贵华,我国城乡社区组织发展与村改居社区组织建设。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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