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2017-03-18
红岩春秋 2017年2期
重庆有169.4万残疾人朋友,他们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他们既是推动社会文明不断向前发展的建设者,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播者。把残疾人的声音、残疾人的故事传递到千家万户,凝聚社会更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扶残助残公益行动中来,是我们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鉴于此,本期杂志特别关注了重庆特殊群体,生动报道残疾人朋友的“追梦”故事,全面展示我市残疾人热爱生活、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激励广大残疾人做有梦想有追求的重庆人,为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好氛围、凝聚正能量,共同构建残健共融的和谐社会。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意见强调,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提高特教教师职业吸引力,推进全纳教育;30万人口以上的县,应建好一所特教学校。
意见称,国家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重点支持中西部各省(区、市)建设特教学校和特教资源中心,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提高质量和水平。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为每一位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更加适合的教育。
关于扩充特教资源总量,意见明确,30万人口以上的县,应建好一所特教学校;尚未建立特教学校的县,要以多种形式开发特教资源,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教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教班。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在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立特教资源教室,对残疾学生实施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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