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舞蹈表演艺术的特性
2017-03-18肖庆红
文艺生活·下旬刊 2017年2期
肖庆红
摘 要:舞蹈形象是一种直观的艺术形象,它是主要通过人们的视知觉器官(眼睛)来进行审美感知。舞蹈音乐虽然对舞蹈形象的创造和加强舞蹈形象的感染力是不可缺少的,由于舞蹈艺术具有直觉性这个特点,就规定了在舞蹈作品中所要表现和说明的一切,都必须通过艺术的形象直接地表现出来。所以,有些著名的舞蹈编导家在谈到舞蹈和舞剧的创编时都曾说过:舞蹈舞台上没有“过去时”和“未来时”,而都必须是“现在时”。这就是说,在舞蹈上表现过去或未来的情节事件,必须设法化作为现在时舞蹈形象,直接呈现在舞台上。
关键词:舞蹈表演;动作;特征
中图分类号:J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7)06-0093-01
在舞蹈艺术中即便要表达比较复杂的思想感情活动,一般也不用语言,也同样必须用人物的行动和动作直接地形象地表现出来,才能使观众理解。
一、舞蹈艺术的动作性
表现性动作,是描绘人物的情感、思想和性格特征的动作。这类动作具有一定的类型性和概括性的特点。如表现人们激情时,急速地跳跃、旋转;表现人们细腻的思想感情和抒发人们的宽阔胸怀时,用圆润、流畅的缓慢动作。一些具有不同民族性格特点,表现各民族人民不同思想感情、风格特点的各民族民间舞蹈等均属此类。
说明性动作,是展示人物行动的目的和具体内容的动作。这类动作具有更多的模拟性和再现性的特点。说明性动作有着鲜明、准确地对事物的描绘,在我国的传统舞蹈中非常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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