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英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模式
2017-03-18傅峥嵘
文化交流 2017年3期
傅峥嵘
2016年10月9日至29日,应英国东伦敦大学邀请,浙江省文物局组团“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项目,由浙江省文化厅副厅长陈瑶带领18位来自浙江省、市、县文博单位的专业及管理人员赴英国进行了为期21天的培训。
此次培训采取授课讲座、座谈交流和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培训地点包括大学、世界遗产、文物建筑保护管理机构、博物馆等。培训内容围绕《英国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历史城镇论坛29年的管理经验》《爱丁堡的文化遗产保护》等多达12个不同主题展开,由伦敦大学、伯明翰大学、英国文化遗产保护协会、英国教堂建筑保护协会等的专家学者系统讲解了英国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践。培训团先后在伦敦、布莱福德城市周边考察了英国的世界遗产和著名博物馆,拜访了英国有关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和文化遗产所在地,就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各机构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
历史文化遗产如何保护?
《1913年古迹综合及修订法》赋予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以强制性。在该法律的规定下,英国建立了古迹委员会以监督古迹的保护工作,保护范围也扩展到古迹的周边土地。土地所有者必须参与古迹的修复工作,不配合保护、修复工作的所有者可能被罚款,而拒缴罚款将面临牢狱之灾。
英国文化遗产保护卓有成效的原因并非全是立法的功劳,其中合理的规划体系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地方政府在编制当地的规划政策上,都会考虑历史文物和当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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