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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网络犯罪行为的刑法规制

2017-03-17王仪

卷宗 2017年1期

王仪

摘 要:近年来,网络违法犯罪呈高发态势,传统违法犯罪利用互联网大肆蔓延,形成了新的社会危害。如今网络淫秽色情、网络赌博、网络诈骗、黑客攻击破坏、网络销售违禁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而且还呈现整体走势上升、犯罪种类繁多、犯罪手段翻新、打击难度加大的特征。在这种形势下,怎么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是现代社会、国家和政府必须考虑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充分阐述网络犯罪的概念与特征的基础上,进一步归纳总结了网络犯罪的诸多成因,最后对网络犯罪的防治进行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与立法完善等方面的分析。

关键词:网络犯罪:安全管理;技术防范;立法完善

21世纪是一个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随着计算机网络在全国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我们的生活被一点点影响和改变着。正所谓所有事物都有两面性,网络这把双刃剑在给我们带来进步和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突出的问题。作为人们生产、生活、工作、学习不可缺少的工具,互联网也被一些不法分子加以利用。

1 网络犯罪概述

网络作为信息交流的载体,大大地提高了我们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的效率,更在加速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文明的提高和社会服务信息化进程中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推广和普及,网络已经在我们的生活中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在日益丰富着我们的生活和影响着人类文明。然而,由于计算机系统本身的脆弱性,再加上人类的肆无忌惮的破坏,造成了严重的网络空间安全威胁。而网络犯罪就是其中最突出同时也是最严重的体现。

目前学术界存在各种关于网络犯罪的描述,但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网络作为用于各种犯罪活动的工具;第二,攻击网络和使用网络作为犯罪活动的盈利来源。根据我国1997年刑法第285条、第286条和第287条以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笔者认为:网络犯罪,指的是发生在网络空间的,攻击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者对象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危害人类,触犯国家法律,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2 网络犯罪的成因

首先是网络自身方面的原因。

其一:网络出现的条件性,互联网的出现为网络犯罪提供了条件。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网络和计算机技术作为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文明的提高和科技的进步,起到了推動和拉动的巨大的作用。在另一方面,网络和计算机技术的出现也为高智能性、复杂隐蔽、跨地域性的网络犯罪的出现提供了平台与技术支持。

其二:网络环境的开放性,以“无国界、无主管、无警察”形容互联网这条信息高速公路,网络空间是我们的物理世界开放的虚拟空间无法比拟的。没有坚固设防的开放、互动的计算机网络,一方面确实带给了我们无限的便捷和利益,大大提高了信息交流和信息处理的效率;而另一方面,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一种便利的犯罪工具,他们可以很容易迅速传播一些迷信,色情和暴力等一系列的信息出来。更重要的是,网络给那些在现实社会里不能作案的人提供了犯罪的条件。使得违法犯罪行为在网上得到了迅速的扩张。

其次是网络犯罪的社会原因。

其一:网络犯罪的经济原因。从两个方面来分析网络犯罪的经济原因。首先,当今社会比较集中决定其不可见的数据有巨大的经济价值,财富集中导致网络犯罪可观的利润,相对于传统犯罪,网络犯罪往往扎堆财富,如此高的回报率大大激发了犯罪分子的犯罪欲望。其次,从专业的角度比较利益和风险的经济分析,实施网络犯罪很划算。由于网络犯罪的智能性、开放性、隐蔽性强、调查取证难等特点,犯罪分子只需要非常低的投资,就可以得到丰厚的利润,甚至有些犯罪都是零成本的付出。这样低成本、高收益的性质必须导致日益猖獗的网络犯罪。

其二:网络犯罪的法制原因。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各种新型的侵权和犯罪行为不断翻新,而现有法律制度的滞后性使得其在应对现实中遇到的各类新的法律问题时不免捉襟见肘。再加上网络犯罪的复杂隐蔽,大大提高了追究责任的困难。关于互联网侵权方面的专门立法我国并不完善,比较凌乱散落,直接操作层面规范还比较少。当一个新的网络违规行为发生,现有的法律不可避免地留下笨拙,导致司法裁判的困难。

其三:网络犯罪的道德原因。网络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和道德问题的现实,但也有其独一无二的特点。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人们打破了道德约束的网络行为,也就不可避免地破坏原本健康有序的人类道德准则。在网络的虚拟世界中,不仅保持道德的约束措施失去了效果,而且建立道德规则的认同感也失去了基础。由于缺乏在虚拟的网络空间的道德认同,许多传统的道德规则变得不适应在网络空间中。新的道德规则没有建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这个虚拟空间传播,煽动网民的负面情绪,并进行诈骗、造谣、诽谤和销售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当今社会,维护互联网的信息安全和正常环境已经成为了广大网民的强烈愿望。

3 网络犯罪防治

1、要加强网络系统安全管理

网络犯罪和网络安全是一对矛盾体。网络更安全,更少的网络犯罪。随着不断的推广网络,社会生产、生活以及城市运行增加了对信息网络的依赖。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对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和社会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旦犯罪分子利用黑客技术实施破坏,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在这方面,我们将继续保持信息网络的安全性,以维持城市安全运行的一个重要指标。对于公用通信网络、基础信息网络和铁路、税务、民用航空、证劵和其他重要信息,执行和评价系统的整顿工作分级评估,及时发现并修复大量的系统漏洞和安全风险,有效提升信息网络安全的防护水平。在其生命周期内任何软件系统都存在着缺陷,这种系统的脆弱性往往会导致系统遭到各种攻击。系统安全管理作为网络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等平台软件的安全管理更是重中之重。系统安全管理的重点是防病毒、防黑客、系统恢复以及实现了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的安全性。

2、要提高网络技术防范

网络安全技术是网络安全最基本的保障。先进的网络安全技术应具有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攻击以及滥用检测与预警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信息对抗能力。通过提高打击网络犯罪的预防技术是最基本的方法。目前很多计算机公司开发出预防网络犯罪的新技术,主要有(1)防火墙技术。防火墙是设置在两个或者多个网络之间的安全屏障,确保本地网络资源的安全性。(2)数据加密技术。在传输过程中的计算机信息,有信息泄漏的可能性,因此需要加密。(3)网络安全协议。网络安全协议是技术保障体系的桥梁。密码算法要有效、合理、安全地用于信息安全保护,信息网络系统要满足信息化的应用,都需要协议的支持。(4)掌上指纹扫描仪。该仪器被分配了一个检查远程或本地主机是否安全的程序,只要使用该仪器,就可以发现服务器的各个端口的如何分配、提供何种服务以及软件的版本,进而发现系统的安全缺陷。

3、完善网络犯罪立法

(1)总结计算机和网络犯罪不同于传统犯罪元素的地方,抽象出此类犯罪的特征,在刑法中增加计算机以及网络犯罪专章,以便有效地打击破坏计算机系统及网络信息犯罪和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犯罪的行为。(2)将取证技术与取证程序相结合,建立完善的网络证据保全法律,确认证据的合法形式目前有必要提高对网络取证公证员的准入门槛,建立了网络取证公证认证,以及改善与咨询专家来发展我们的国家,以帮助网络识别证据的有效性。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要加强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着立构建虚拟社会综合管理体系,有效的预防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的安全,净化互联网环境,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使网络技术真正的服务于整个社会。

参考文献

[1]邹鹏.电子商务诈骗犯罪的刑事法律规制[D].兰州大学,2009(4):6.

[2]周朋飞.谈计算机网络犯罪的范畴[J].大观周刊,2012(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