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生命理想的缺失与重建
2017-03-13王红霞
教师教育研究 2017年6期
王红霞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上海 200062)
一、教师生命理想的意蕴
教师首先是人的存在,人的存在是一种生命的存在。生命本质是一种精神性存在,理想是精神成长的驱动力。教师其次作为一种社会角色而存在,教师角色的最大价值在于“生命的示范性”。两种“存在”天然地要求教师将职业活动看作生命成长和价值实现的手段,以生命主体的自我完善去引导学生生命的发展。
(一)生命的意义在于理想
诚如冯友兰所说:“意义发生于自觉及了解。任何事物,如果我们对它能够了解,便有意义;否则便无意义。了解越多,越有意义,了解得少,便没有多大的意义。”[1]同样的,假如我们能够了解生命,生命便有意义,倘使我们不能了解生命,人生和生命便无意义。人的生命有生理生命和精神生命,相比生理意义上的生命体,对于人来说,更为本质的是精神上的生命体。人对生命的精神性了解多少、认识多少,人的生命就在多大程度上有意义。精神生命包括认知和情感层面、道德和意识层面、审美和理想信念层面等精神性要素,理想和信念是这一切精神性要素成长的驱动力,当有了理想信念,精神的其他层次会在它驱动下往前生长,人的精神生命就此展开。所以人生的意义在于理想、在于一种精神上的追求。不同的人,人生理想不一样,对人生的觉解也不一样,也就有着不同的人生意义与人生境界。
(二)赋予学生生命理想是教育工作的应有之义
人既生活在物质世界中,也生活在意义世界中,教育既要教人怎样生存即如何在物质世界中提升生理生命的质量,又要教人为何而生存即如何在意义世界中提升精神生命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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