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有效遏制侵权行为
2017-03-13
中国知识产权 2017年2期
2016年12月8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先后对侵犯“紫玉山庄”商标专用权案、侵犯USBkey发明专利案作出判决。判决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两案的主審法官就案件事实和裁判理由进行了详细说明。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锦川作了题为“加大保护力度 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发言。发布会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吴久宏主持。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陈锦川副院长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院以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相关情况做了全面介绍。“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总体部署和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北京、上海、广州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共同担负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创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模式的历史使命。2016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探索建立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指出,要按照“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政策,加大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院以来,始终把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作为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将严格保护思想贯穿到每个案件的审判中,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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