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需要一部民法典
2017-03-13靖力
方圆 2017年4期
靖力
结合民法典起草历史来看,民法典的最终任务是要让普通民众真正拥有自己的权益,并懂得捍卫自己的权益
2月1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一层的会客厅中,社科院民法学教授孙宪忠正在举办一场小型的媒体见面会。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孙宪忠,还有一周时间就要“上会”,每天都要接待大量前来问询民法典编纂情况的记者,电话一打就是数个小时。
当被记者问到,现在正在编纂的民法典,会对社会公众带来什么变化时,孙宪忠笑了笑说:“一部民法典,最重要的就是充分承认和保护人民的权利。我经常说,民法通则已经被‘掏空,156个条文中,绝大多数条文都被其他法律替代,僅有10余个条文目前还能使用。我们现在做的,就是重新建立一套可操作的民法体系,通过民法的体系化和科学化,推动社会进步。”
2016年12月1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不出意外的话,草案将提请今年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孙宪忠透露,在此之前,三审稿依然还有一些改动,虽然大体框架已经确定,但少数条文仍有一些争议。“建立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编纂的第一步。”孙宪忠说。
民法典编纂已持续逾百年
从晚清的《大清民律草案》算起,中国的民法典编纂历史已经走过了百余年。
民法学界普遍认同的一个观点是,“民法典”和“民法”的概念非中国所固有,而是清朝末期从外国继受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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