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成立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 其调解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2017-03-13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3月13日讯 记者从浙江银监局获悉,浙江省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简称省银调委)今日举办大会正式宣告成立。
据了解,省银调委是在浙江银监局、省司法厅指导下,由浙江省银行业协会依法设立的专门调解涉及银行产品和服务等民事权益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免费为银行业消费者提供咨询、投诉、调解、权利救济等维权服务。
省银调委由来自省银行业协会、省消保委、杭州市司法局、知名律所等单位的7名专业人士担任委员,由专业能力过硬、服务意识好、责任心强的银行业专家组成调解员队伍,目前共有4名专职调解员、6名兼职调解员、45名调解专家库成员,来自一线柜面、运营、信贷、法律合规等专业领域。
省银调委办公场所设在浙江省银行业协会,接受浙江银监局和省司法厅的共同指导。目前已建立《浙江省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规则》、《调解操作规程》、《调解员工作纪律》等系列制度和工作文本,确保纠纷调解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效开展。
此外,银调委调解工作遵循自愿、平等原则,当事人可自主选择调解员,自愿选择是否接受调解、是否公开过程、是否同意达成调解协议等。调解不成功的,不影响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若调解成功,调解协议即具备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调解协议,银调委将定期回访。银调委还可协助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使调解结果具备法律强制执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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