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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巨室”与打击“巨室”
——战国历史进展的症结问题之一

2017-03-12刘泽华

历史教学(上半月刊) 2017年1期
关键词:子产韩非集权

刘泽华

(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天津300071)

依靠“巨室”与打击“巨室”
——战国历史进展的症结问题之一

刘泽华

(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天津300071)

战国,统一,改革,巨室

春秋战国历史进程中的一个大问题,就是诸侯之间的兼并和走向统一。但是以亲亲为基础的分封制,造就了一个一个的相对独立的“王国”,由于世袭,多半是无功而受禄。他们既是引起诸侯国内部互相争斗的主要因素,由于权力不能集中,诸侯们在兼并、争统一中就难有足够的力量,势力强大的世卿世禄的“巨室”是造成诸侯权力难于集中的主要障碍之一。如果兼并和争统一是历史的大势,世卿世禄的卿大夫阶层就成为历史进程中的阻力。

如何处置这些显贵望族,成为当时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以法家为主发动的变法涉及社会全方位,但其主要目标是要强化君主集权和争统一。法家变法的阻力多多,但从社会阶层上看,应该说最大的阻力来自这些“巨室”。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是富有改革精神的著名政治家,但他在“巨室”大族面前,只能望而却步,他不敢触动大族,相反,而是提出“安大”政策。他引《郑书》中的一句话,“安定国家,必大焉先。”所谓“安大”就是妥协和安抚。例如,用邑赂望族伯石,以争取伯石归心。大夫丰卷被逐奔晋,他保留丰卷的邑入,等待丰卷回来。①《左传·襄公三十年》。伯有被杀,子产立其子公孙泄和良止以“抚之”。②《左传·昭公七年》。在子产当政期间,由于子产的“安大”政策,显贵受到保护,所以没有发生大的内乱。安大与“安众”是连在一起的。公元前563年子孔当政,颁布了一道命令,要求群卿大夫及有司严格“以位序,听政辟”,即各守其职,听政令,不得参加朝政。大夫、诸司群起反对,拒不执行。子孔要杀抗上者,子产劝子孔把“载书”(即载命令之书)烧掉,子孔不采纳,并说:“为书以定国。众怒而焚之,是众为政也,国不亦难乎?”子产回答道:“众怒难犯,专欲难成。合二难以安国,危之道也。不如焚书以安众,子得所欲,众亦得安,不亦可乎?专欲无成,犯众兴祸,子必从之!”③《左传·襄公十年》。子产的“安众”指的是贵族卿大夫。在“专欲”“犯众”与“众怒”之间,他采取的是调和之道,使双方都让一步,以息事宁人。

到了战国,孟子大体仍承继了子产的思想,他说:“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一国之所慕,天下慕之;故沛然德教溢乎四海。”④《离娄上》。在孟子的社会结构观念中,其排序是诸侯—卿大夫—士—庶人,巨室无疑就是世卿世禄的卿大夫等。在他看来,“巨室”支持与否的是诸侯治国、平天下的关键力量,与法家的路线正相反。

“不得罪巨室”不是小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社会走向、关系到社会改革能否进行、关系到社会利益的再分配、更直接关系到是否实现君主集权问题(推行郡县制和官僚制)以及统一能否推进问题。孟子一方面把希望寄予“巨室”的支持,另一方面他对主张辟草莱,言战者与力主打击“巨室”的变法势力要施重刑。据此说他主张的是贵族路线,并没有冤枉他。

法家变法的重要目的是富国强兵,耕战并举,提倡在耕战中立新功,并根据新功进行财产和权力的再分配和强化君主集权。要推行这一主张遇到的主要障碍就是世卿世禄体制,因此法家发动的变法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削弱和打击世卿世禄这一阶层。李悝是法家鼻祖之一,《说苑·政理》记述了李悝变法的路径:“为国之道,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所谓“夺淫民之禄”就是剥夺无功的世卿世禄之家,他们靠“其父有功而禄其子,无功而食之,出则乘车马,衣美裘以为荣华;入则修竽琴钟石之声,而安其子女之乐,以乱乡曲之教”。《说苑》尽管晚出,但大体可信。李悝反对世卿世禄和无功受禄,主张启用和提拔有能力并且在实践中富有成效的人。“来四方之士”打破了传统的狭隘的用亲、用旧的陈腐圈子,也打破了当时国的界限,从更宽广的范围揽延人才,把更多的有知识、有能力的人吸取到官僚队伍中来。李悝变法主张得到魏文侯的支持,加上其他项的改革,魏国成为战国前期的首强。

吴起也是魏文侯倚重重要改革者,但魏文侯去世之后受到排挤,吴起投奔楚悼王并受到重用,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其中首要一项就是打击世卿世禄的旧贵族。吴起认为楚国“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若此则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贫国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①《韩非子·和氏》。又提出“废公族疏远者”。②《史记·吴起列传》。吴起得到楚悼王的支持,加上其他改革措施,楚国强盛一时。遗憾的是楚悼王不久去世,旧贵族联合起来杀死了吴起,改革中断。由此可见得罪巨室是何等的艰难和危险。

商鞅在秦国变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样是打击无功而受禄的世卿世禄体制,变法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③《史记·商君列传》。商鞅制定了二十等军功爵,面向所有的人,立有军功的升上来,没有的靠边站。《商君书》不全是商鞅之作,而是这一派的著作汇集。作者主张坚决打击“无爵而尊,无禄而富,无官而长”的“奸民”。④《商君书·画策》。《商君书》特别提出中“公”“私”对立问题,其中有一层含义,“公”指国家和君主,“私”指贵族大家。在这种关系中,作者主张“开公利”“塞私门”。《壹言》所谓“开公利”,就是私家必须服从国家利益,为国效力方可富贵,“富贵之门必出于兵”,⑤《赏刑》。“官爵必以其力”。⑥《靳令》。所谓“塞私门”主要指禁绝贵族大家的法外权,无功不得受禄,这就是《赏刑》所说的“所谓壹赏者,利禄官爵抟(专)出于兵,无有异施也”。《壹言》也说:“私劳不显于国,私门不请于君。”这与商鞅变法规定的“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有军功者,各以率(音lu)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⑦《史记·商君列传》。是一致的。

《商君书》尚公抑私的主张,一方面旨在把所有的人都变成法中人,裁抑贵族大家的法外特权;另一方面又是为了解决“政出多门”,打击和削弱贵族大家的势力。这在当时历史变革中都是很有意义的。从理论上看,尚公抑私强调国家至上,但在实际上由于君主居于国家之巅,所以最后的结果是加强了君主专制。

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到了他生活的时期,“巨室”依然很突出,战国时期以亲、旧为特点的世卿世禄制虽走向颓势,但并未断绝,立了大功的军功官僚又有很多被封为新的封君,其下的高爵也享有数量不同的封邑,这些新旧势力交织在一起,对君主构成很大威胁,统治阶层的权力斗争十分激烈。韩非在《和氏》篇说:“当今之世,大臣贪重。”各国在生死存亡的血腥征战中能否争得主动,固然有很多因素,但权力是否集中,内部是否稳定则是一个关键问题。君主要集权,首要的任务是抑制左右大臣。君臣之间绝不是忠义关系,相反而是虎狼关系,利害关系。君主对于一切臣属,直至自己的妻子儿女都必须时刻警惕戒备,切不可以“亲”“爱”“信”相待。因为篡位窃权者首先是这些人。《爱臣》说:“爱臣太亲,必危其身;人臣太重,必易主位。”《孤愤》说:“万乘之患,大臣太重;千乘之患,左右太信。此人主之所公患也。”《备内》说:“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亲属也不例外,“后妃、夫人、适子为太子者,或有欲其君之蚤死者。”从人情上说,这些人未必憎君,但利害之争会超过情感,当“君不死则势不重”,影响到自己权益时,利欲就会压倒人情,不仅欲君早死,甚至还会下毒手。为了防止大臣左右势侵君主,韩非提出了如下一些措施:

第一,严格控制分封。《韩非子·亡徵》说:“凡人主之国小而家大,权轻而臣重者,可亡也。”当时的情况是“国地削而私家富”。①《孤愤》。对这种情况,韩非虽没有明确提出取缔封君制,但他提出了要限制封君的势力,或尽可能不分封。《爱臣》说:“大臣之禄虽大,不得藉威城市。”《扬权》说:“有国之君,不大其都。”不得已而分封或赏赐土地,须加以节制,“欲为其地,必适其赐”。“适”为节制之意。

第二,臣不得擅专兵权。《爱臣》说,臣子“党与虽众,不得臣士卒”。对边疆大臣和领兵之将,更要特别警惕。《亡徵》说:“出军命将太重,边地任守太尊,专制擅命,径为而无所请者,可亡也。”战国时期大臣封君养士之风甚盛,其中带剑之客、必死之士,实际上都是私人的武装力量,是违抗君命的凭借。《八奸》篇把这种情况列为臣下八奸之一,建议君主加以取缔。

第三,臣不得专财权。《主道》说:“臣制财利则主失德。”还要严禁大臣私施救济,收买人心,这就是《爱臣》中所说的:其“府库不得私贷于家”。对像齐田氏用大斗出,小斗入来笼络人心,与君争民的现象,要严加禁绝。《八说》云:“行惠取众谓之得民”,“得民者,君上之孤也。”

第四,臣不得专人权。《主道》提出,任免臣吏之权,只能由君主独擅,臣下不得“树人”,“臣得树人则主失党”。

第五,臣不得有刑赏之权。《二柄》说:“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刑、德二柄落入臣下之手,“则一国之人皆畏其臣而易其君,归其臣而去其君矣,此人主失刑德之患也”。韩非用了一个非常生动形象的比喻说明这个问题:“夫虎之所以能服狗者,爪牙也。使虎释其爪牙而使狗用之,则虎反服于狗矣。”刑、德就是制服他人的爪牙。

第六,禁止臣下结交私党。《扬权》说:“大臣之门,唯恐多人”,“欲为其国,必伐其聚”。君主要时时提防出现“腓大于股”的现象。一旦发现臣下结党,就要下决心,“散其党,收其余,闭其门,夺其辅”。②《主道》。

第七,取缔私朝。春秋时期,大夫之家势力膨胀。大夫效法国君设立家朝,家朝又称之为私朝。在家朝内,大夫形同国君,家臣以君相奉。家朝制一直延续到战国。这种小朝廷无疑是君主大朝廷的对立物。韩非在《爱臣》中指出私朝是一种奸邪,应加以取缔,提出:“人臣处国无私朝。”

以上种种措施都是为了强本弱枝。《扬权》形象地说明了这个道理:“为人君者,数披其木,毋使木枝扶疏。木枝扶疏,将塞公闾,私门将实,公庭将虚,主将壅围。数披其木,无使木枝外拒;木枝外拒,将逼主处。数披其木,毋使枝大本小,将不胜春风,不胜春风,枝将害心。”文中以本喻君,以枝喻臣。君主要经常剪理枝杈,切不可让枝叶长得太茂盛。枝叶茂盛,将壅蔽其君;私家充实,公室必将空虚。否则将经不住春天微风的吹动。最后说的枝将害心,指臣害君。韩非把大臣视为君主集权的主要障碍,是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事实上,只有削弱臣的权势,君主才能实现专权。

韩非追求的是如下一种格局:“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①《扬权》。君主“独制四海之内,聪智不得其诈。”“远在千里外,不敢易其辞。”“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从王之指;无或作恶,从王之路。”②《有度》。

韩非把君臣之间的较量视为能否实现君主集权的关键,应该说,他十分准确地抓住了要害。从中国历史实际过程看,君主的高度专权是在君臣之间的较量中形成的。在没有民主制度的情况下,君臣之间的每一次较量,不管是哪方胜利,所产生的合力必然是推动君主集权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说,统治阶级内部争夺权利的斗争,是推动君主专权的主要动力。

从春秋战国的历史看,打击巨室是君主集权的基本问题之一,也是改革不可绕过的对象。如果统一和改革是当时历史的大势,就不能否定君主集权的必要性,就不能否定当时法家主张打击巨室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如果按照孟子说的“不得罪巨室”,变法也难于推进。就不可能从“分封制”体制下的国家转变成统一的地域性国家。

秦汉以及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君主集权和大一统与“巨室”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一直是困扰历史的一个大问题。这只能另论。

从历史上看,一定的社会陈旧势力与社会改革总是一副难解的“对子”,要破解这个“对子”多半是很难的,要付出很多代价,但也只有付出代价才能使历史向前蠕动,而改革者则又常常以悲剧结局,或许是悲剧才显示出改革者的壮烈和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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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7-6241(2017)01-0003-04

刘泽华,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政治思想史、先秦史。

【责任编辑:李婷轩】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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