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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教师的隐喻性描述话语看师生关系之变化

2017-03-11艳,陈

武陵学刊 2017年5期
关键词:隐喻共同体话语

谌 艳,陈 勇

(湖南文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南 常德 415000)

从对教师的隐喻性描述话语看师生关系之变化

谌 艳,陈 勇

(湖南文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南 常德 415000)

话语体现说话人的态度、地位,不同的话语体现不同的态度和社会关系。师生关系是教育教学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之一,直接影响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对教师的隐喻性描述话语从“君、父”隐喻,到“工匠”隐喻,再到“共同体”隐喻,体现了师生关系从“我-它(他、她)”不平等关系,逐步向“我-你”平等关系演变的过程。这种变化能够引发对师生关系、教育改革的深层次思考,为后期更好地发展现代教育、实施教学改革提供方向指引。

话语;隐喻性描述;师生关系

引 言

教育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有目的地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其本质是对具有自主意识、自我感官能力的人的教化与培养。教学是教师和学生所构成的一种人类特有的人才培养活动,它不同于人类通过工具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它是人与人之间的在思维、思想层面的交流活动,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人类社会活动中最基本的关系之一——师生关系。

当代西方哲学家、思想家马丁·布伯(Martin Buber)在其“关系”哲学中谈到:“人类关系,以‘我’为立足点,可归结为两类:‘我-它(他、她)’关系和‘我 -你’关系。”[1]。“我 -它(他、她)”关系和“我-你”关系概括了人对待世界和他人的关系。在“我 -它”关系中,“我”为主体,“它”为客体,只有单向的由主到客,由我到物(包括被视为物的人),这是一种考察探究、单方占有、利用榨取的不平等关系。为满足“我”的利益、需要和欲求,对“它(他、她)”进行控制和工具性培养,“我”与“它”处于对立面。而在“我-你”关系中,双方都为主体,来往是双向的,“我”亦取亦予,“我”和“你”是一种相互平等、彼此依赖、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关系。这两种不同的社会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对世界、人或物的立场和态度。话语体现说话人的态度、地位,不同的话语体现不同的态度和社会关系。看待人或事物的态度不同,由此引发的关系就有所区别,产生的效果也会大相径庭。

师生关系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既有社会因素,如社会发展阶段、社会意识形态、经济发展程度、教育公平、对教育本质的认识,以及对人性的理解等,也有个体因素,如老师与学生个体的成长、师生自身的素质与道德等。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不同时期形成了不同的的师生关系,这些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又通过对教师的隐喻性话语集中表现出来。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归纳出三种主要的师生关系类型。

一、“君、父”隐喻:“我 -他(她)”型师生关系

我国自古便有“君师合一”“师父”之称说。《尚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大戴礼记》曰:“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荀子》曰:“天、地、君、亲、师”。现代又有“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生我者父母,养我者老师”“教师是我们的第二父母”等说法。从这些话语中,我们可以看到教师的地位从古到今都比较高,“师道”与“天道”“君道”“人道”合而为一,具有强烈的等级性、道统性和专制性。

“君、父”隐喻体现了中华文明“师道尊严”“尊师重道”的传统文化,它是古典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教师为统治阶级培养了大量的、符合最高统治者意志的社会管理者,与此同时通过“师徒”关系使中华文明中优秀的技艺得以传承,为维系当时的社会结构、规范当时的社会伦理道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这种思想深刻地反映了封建社会存在的固有的、严格的等级制度,由此形成的师生之间“师尊生卑”的不平等关系,也是这种思想的必然产物。这种关系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既是一种道德准则,更是一根不可触及的红线,是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教师作为上位者,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学生作为下位者,处于绝对的服从地位。教师被塑造成圣人、权威、长者,代表了正统、道统,是“我”的形象,处于主体位置,传递和代言知识、真理、规范;学生则被当成是须绝对服从和忠于国君的臣民,或是知之甚少、稚气未脱、懵懂无知的孩子,是需要被管教、约束、无条件服从,处于客体位置的“他(她)者”形象。“师为上,学为下;师为主,学为从;师为尊,学为卑”,教师高高在上,学生则是正襟危坐、洗耳恭听、惟师是道、惟师是尊。教师在教育内容、教育方法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学生必须无条件受制、顺从、听信于教师。在这种关系下,学生被动地接受着教师认为适宜学生发展、满足学生需要的教学内容;被动地接受着教师指定的教学方式,学生不敢也不会去质疑和批判教师。教育过程被理解为管制和被管制、灌输与被灌输,道统的威严主要通过教师的威严来保证,对于偏离正统的行为,主要通过体罚及其他惩戒来纠正。

传统农耕文化中,这种讲求高低贵贱、上下尊卑的师生关系,具有浓厚的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色彩,具有严重的时代局限性,是当时生产力落后和教育资源严重匮乏的状况下,统治阶级为维护统治地位所倡导的一种专制模式教育,从根本来讲是社会统治者所把控的一种统治工具。这种师生关系导致了教育教学中教师的主体化和学生的客体化,完全忽视了个体的差异性和学生的主动性,呈现出强烈的支配、控制与服从的特点,具有明显的重师轻生的不平等特征。在教育实践过程中,这些问题必然会导致师生冲突和矛盾,不利于学生个人的成长;必然会导致知识体系的墨守成规,不利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必然会导致全民教育的不公平,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

二、“工匠”隐喻:“我-它”型的师生关系

随着社会的发展,开始于18世纪60年代,发源于英国的工业革命,标志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也拉开了人类社会从农耕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变的帷幕。我国的工业化进程虽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为了适应工业化的发展,整个社会教育的目的、方向和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对教师的隐喻也随之变化,广为流传和熟知的主要是“工程师”和“园丁”隐喻。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赋予了教师职业的崇高性,教师不仅向学生传授科学知识,也开始注重学生心灵的发展,实现对学生灵魂的塑造;教师是“辛勤的园丁”,体现了教师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表达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与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培育。对于诸如此类的隐喻,我们统称为“工匠”隐喻。

“工匠”隐喻表现出典型的工业化特征,它虽然摒弃了传统的等级化和特权化,更加注重教育的专业化,注重教育的效率和公平。但是在工业社会环境下,教育的主要目的从原来的培养合格的统治阶层,转变为快速、批量的培养专业化人才和产业化工人,以满足工业化发展的需要。为了满足这种需要,教育采用工业化的模式,也就是将学校视为工厂或企业,教师是接受上级统一指令和事先设计好蓝图的工程师或工人,学生则被视为一种能够按照固定模式、标准流程批量生产出来的“产品”,或者是可以按照统一方式来修整的“花木”。因此,教师是“我”,“学生”是“它”(产品、花木)。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讲是人与物的关系,是“我-它”关系。

“我-它”关系中,作为教师的“我”是主体,作为学生的“它”是客体,知识的传递仍是由教师到学生、由主体到客体的过程,是一种典型的单向传递过程。从某种程度上讲,甚至是一种主体单方面改造客体、控制客体的过程,这种过程很难实现有效的信息反馈或有效的师生互动。从本质上讲,“我-它”关系与“我-他(她)”一样,都是教师主体化、学生客体化的主客、单向控制与被控制关系,属于不平等的师生关系。

在这种不平等的关系下,作为主体的教师,在教学模式、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进度方面,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在教学中占有主导地位,发挥着主导作用,通常会采用简单的线性思维方式,进行标准化、规模化的操作性教学,解决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重复性问题;在学生培养方面,则强调学生的统一化、规范化的要求,对学生的要求是能够通过统一要求的考试,通常以单一的学习分数的高低来评价学生的优劣;在教学形式方面,则强调采用老师讲,学生听的形式,只期望于把知识简单灌输到学生的脑子里,有时甚至鼓励学生死记硬背;在师生关系方面,则体现为以教师为主体的师生之间的单向的控制、输出,与学生被动学习接受的关系,容易忽视学生作为“人”的特性,容易造成对学生智慧、个性和创造性的抹杀。

因此,从根本上讲,这种教育模式不是“智力教育”而是“记忆力教育”,会使学生学用脱节、脑手脱节,培养出来的学生多为高分低能、解决问题的能力差、缺乏探究精神、难以适应社会生存的“读书人”。教育本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活动,学生也不是没有生命或是事先被规定好的产品,而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教师对学生不是型塑,而应当是去唤醒、激发和升华他们的固有的创造性,要从“外在的规训走向内在的教化,注重对学生精神的培育和自我创造”[2]。

三、“共同体”隐喻:“我-你”型师生关系

当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爆发性地发展,整个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诸多领域发生了一系列的深刻变化,这些变化表明人类历史的一次断裂并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即“后工业社会”,在文化形态上也称为“后现代社会”,呈现出高度的信息化、多元化、差异性、个性化和媒体化特征,这些特征也体现在对教师的隐喻性描述话语中。“教师是平等中的首席”,这是小威廉姆·E·多尔在《后现代课程观》中首次提出的观点,这个后现代课程观深深地影响和启示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它肯定了教学是一个团队活动,学生和教师是团体中的平等成员。这个“团队”隐喻由此还引申出相关隐喻,如:“教师是学生的高级伙伴”“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合作者与伙伴”“教师教学过程中的参与者、协作学习者”“教师是学生学习促进者、发展伴随者”等。再比如:“剧组”隐喻,教师是“导演”,学生是“演员”;“乐队”隐喻,教师是“伴奏者”,学生是“演奏者”等。“教师和学生是学习合作共同体”也是近年来提得较多的隐喻话语。共同体的概念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费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onnies)1887年在《社区与社会》一书中提出,继而拓展和应用到教育教学领域中[3]。“师生共同体”是指具有共同愿景的师生在团体情境中通过有效互动而促进师生共同成长的教育活动组织[4]。

在“团队”“共同体”隐喻中,师生关系是以平等成员、共同体的形式存在,不再是“我-它(他、她)”的关系,而是“我-你”关系,教师与学生互为主体,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团队”隐喻和“合作共同体”隐喻意在指出教师和学生是一个风雨同舟、共同进步和发展的整体和团队,教学是教与学的统一,是一个双边、复合型的活动组合,同时也凸显教师角色、功能和地位的转变和师生关系的新特点。

“我-你”关系是一种更加合理、更加科学、更为融洽的师生关系。首先,它消解了教师的强权、霸权地位,尤其是在知识权威上的地位。在后现代这个信息高度发达的社会中,获取知识和信息是多元化、多途径的。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为学生直接提供知识,还应以培养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为目标,在引导学生迅速掌握已有知识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开展知识探索活动,并为他们构筑正确、科学的知识体系提供指导意见或帮助。

其次,它体现了师生之间平等、互动、沟通和融合的关系。“共同体”“团队”论从过去的由一方主导另一方、主客体关系转变为倡导双方共同主导,师生彼此互为主体的关系。教师不再把学生看作是占有和改变的对象,而是与“我”讨论共同话题的“你”,沟通交往中的“你”。“师生共同体”中的成员教师和学生在彼此尊重、理解、关爱、民主、和谐的气氛中,以共同愿景为前提制定目标计划,并进行平等对话、交流沟通和切磋商讨,潜移默化的影响主体双方。在相互影响的过程中,师生不断达成新的视界融合,有利于激励师生主体各自的活力与行动,有利于师生共同体的持续健康的发展。

最后,无论是“合作性”的“团体”,还是拥有“共同愿景”的“共同体”,教师和学生都是拥有平等地位的“成员”,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平等,这充分体现了师生关系在人格层面的平等。教育的实质就是“一个灵魂去唤醒另一个灵魂,一个相对成熟的生命个体去引导另一个稚嫩的生命个体”[5]。因此,对教师而言就是要做到目中有“人”,把学生当做一个个拥有独立人格的“人”,用“心”施教,尊重学生的个性,强调学生的个别差异,重视其主体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只有在这种平等的环境下,学生才敢于释放自己的个性,敢于表达不同的观点,敢于突破已有的桎梏;只有在这种平等的环境下,学生才能够培养出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出深入探究、团结合作的精神,培养出富有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开创性思维;也只有在平等的环境下,才能满足后现代社会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真正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结 语

师生关系是教育教学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之一,直接影响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随着社会的进步,教学理念的更新,教师角色以及师生关系也随之更迭。无论是传统社会对教师的认识或定位,还是新时期现代教育理念对教师提出的新的要求和希望,都生动反映了不同时期教师与学生的关系,而且清晰地勾勒出这种变化过程,即从传统的“君、父”隐喻,到现代的“工匠”隐喻,再到后现代的“共同体”隐喻,师生关系从“我-它(他、她)”的不平等关系,逐步向“我-你”平等关系演变过程。深入研究师生关系的变化,能够为后期更好地发展现代教育、实施教学改革提供方向指引。

对教师隐喻性话语的认知分析助于对当代师生关系进行批判性反思。当代大学教育教学中面对拥有独立人格、自主意识较强、思想活跃、个体个性不断释放的大学生,我们应当建立一种能够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基于平等关系的“共同体”师生关系,增强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作为双主体的独立性和主动性,使师生关系能够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有效提升教学质量。我们期望通过建立这种“共同体”师生关系,着重培养出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提升整个社会的创新力和创造力,为全面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保障。

[1]马丁·布伯.我与你[M].陈维刚,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128-129.

[2]金生鈜.规训与教化[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8.

[3]任欢欢.主体间性:师生共同体发展的内在逻辑[J].中国教育学刊,2016(12):10-13.

[4]许崇文.师生共同体的构建与实施[J].当代教育科学,2013(2):23-25.

[5]雅斯贝尔斯.什么是教育[M].邹进,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125.

(责任编辑:沈红宇)

G456

A

1674-9014(2017)05-0141-04

2017-05-22

湖南省高校教学改革项目“权力关系与大学英语教师课堂话语研究”(湘教通〔2016〕202-599);湖南文理学院教学改革项目“权力关系下的大学英语教师课堂话语研究”(JGYB1601)。

谌 艳,女,湖南常德人,湖南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语言学和话语分析;陈 勇,男,湖南常德人,湖南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认知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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