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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循证矫正方法的应用及其启示

2017-03-10白朋辉

关键词:矫正循证检索

【司法理论与实务研究】

西方国家循证矫正方法的应用及其启示

白朋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循证矫正源起循证医学,并随着循证实践兴起而逐渐发展。这种源于实践科学的、专业的矫正模式目前已在西方国家司法领域广泛开展,并形成了完备的循证矫正方法体系。我国的循证矫正在借鉴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开始试点,并得以初步发展,但目前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应积极借鉴西方国家的循证矫正方法,以实现我国循证矫正方法的突破。

循证矫正;循证矫正方法;循证证据系统;矫正技术体系

随着西方教育思想的兴起,循证矫正在西方国家矫正领域迅速兴起,并得到了广泛实践。由于循证矫正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它已成为西方国家普遍践行的罪犯矫正新模式。

一、循证矫正的含义及其源起

循证矫正是指矫正工作者针对矫正对象的犯因性问题,检索并遵循研究者提供的最佳证据,结合矫正对象的需求和意愿,运用专业的矫正方法消除其现实危险和再犯因素的一系列矫正活动。

循证矫正发端于循证医学,由于其满足了病人的健康期望,解决了如何利用现有卫生资源的难题,使医疗模式向“以病人为中心”的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加速转变。循证医学因科学性在短期内获得了较大成功,并形成了形式各异的循证医学学科[1]。循证实践在医学获得成功的同时,循证理念在管理、教育、经济、法律等非医学领域也开始流行,并逐渐成为一门科学,即循证科学。

循证矫正方法是在循证科学获得巨大成功和传统矫正模式弊端凸显的情况下,以英国、美国等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开始的科学矫正模式新探索。1999年美国马里兰大学教授谢尔曼·西蒙提出了循证警务,标志着循证理念开始进入犯罪预防领域。2000年同为美国马里兰大学教授的麦肯齐又指出:基于证据之上的罪犯矫正决策才是适当的、有效的决策。循证矫正即是以最佳证据为中心,进行矫正活动,并对矫正项目进行效果评估的过程[2]。自此,循证理念开始在罪犯矫正领域渗透,并得到深入发展和广泛应用。

循证矫正从一种崭新的矫正理念,脱颖而出成为目前西方国家主流的矫正模式,有其特有的优势。首先,循证矫正将自然科学的客观中立、严格实证引入矫正领域,以最佳证据为依据,以解决问题为最终目标;其次,循证矫正在平等的基础上尊重每个参与者的价值诉求,特别是尊重矫正对象的意愿,从而改变传统矫正活动的不平等结构,是一种高效和科学的矫正模式;最后,循证矫正建立在证据分级和证据检索基础之上,在矫正活动的项目设定、矫正对象的分类分级、风险评估上都有着量化的操作方式,以此来确保循证矫正的标准化和科学化。

二、西方国家循证矫正方法的应用

西方国家现行的循证矫正方法大都由矫正步骤和矫正技术两部分构成①循证矫正方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包括矫正步骤和矫正技术两方面,狭义的仅指循证矫正技术,本文指广义的循证矫正方法。。其中实施步骤是矫正方法得以实施的基本流程,矫正技术则是在具体矫正项目中开展的围绕有效证据的具体方法。正确的实施步骤保证矫正方法按正确的方向运行,科学的矫正技术则为矫正方法提供技术支撑。矫正步骤和矫正技术是循证矫正方法不可或缺的两个层面,是保证矫正项目信度和效度的基础。

(一)循证矫正的实施步骤

西方国家循证矫正的实施步骤可以用五个“A”概括:(1)提出问题(Ask),即矫正工作者通过分析整合矫正对象的违法犯罪情况、社会关系、成长背景等基本信息,来确定其犯因性问题;(2)寻找证据(Access),根据分析确定的主要问题确定“关键词”,在循证证据库中检索相关矫正证据,并根据矫正对象的特征整合初始检索证据; (3)评价证据(Appraisal),是指严格按照证据分级标准对检索的证据是否科学、有效,能否从理论转化为可适用的、可操作的具体矫正项目进行评价,最佳证据的衡量标准是研究方法是否科学、研究样本是否典型、方法可否复制;(4)应用证据(Apply),是指矫正实践者以最佳证据为中心,统筹犯因性问题和矫正意愿,制订个别化的具体矫正项目的过程,良好的矫正项目应有明确的矫正目标,以矫正对象犯因性问题为依托,结合矫正对象的意愿,方案尽量具体详细且具有可操作性,并能严格按照循证矫正的步骤落实;(5)效果评估(Assess),为确保矫正过程沿着矫正目标顺利进行,必须在矫正项目实施中和实施后进行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过程评估应贯穿矫正全过程,并根据其结果对矫正措施进行调整,使其不至影响矫正目标的实现;结果评估则是对整个矫正项目效果的评价,是对矫正证据和矫正项目的是否有效的综合评价。

(二)循证矫正的技术体系

循证矫正技术体系对循证矫正至关重要,是矫正实践的基础和必要保障。任何经实践证明对循证矫正有促进作用的技术均可成为循证矫正技术。西方国家循证矫正技术发展至今,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技术体系。具体包括:矫正对象筛选技术、证据分级及检索技术、矫正项目选择技术、效果评估技术及具体矫正技术等。现择其要者,分述如下:

1.矫正对象筛选技术

通过对再犯危险与犯因性需求评估,按矫正对象的现实危险和再犯危险进行合理的分级分类,对矫正目标的实现、矫正资源的充分利用和缓解矫正工作者的压力意义重大。精确且有效的筛选工具是确保每一个矫正对象的分类分级科学准确的前提。

当前危险评估工具和心理诊断量表是最主要的矫正对象筛选工具,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发展,西方国家已经形成了通用的危险评估工具。目前在国外常用的筛选工具是第二阶段的精算评估和第三阶段的静态风险和动态需求相结合的综合评估工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量表包括:(1)水平评估量表(LSI-R),对矫正对象的再犯风险评估,是国外使用最广泛的危险评估工具;(2)罪犯评估系统(OASys),对再犯危险性敏感,在相关评估量表中具有重要地位;(3)历史因素评估工具(HCR-20),它以过去或历史因素、当前或诊断因素以及风险因素为项目组成,是一个有效的暴力性评估方案;(4)暴力危险性量表(VRS),这个包括动态和静态因素的暴力危险量表,是根据交互理论研发的第四代再犯预测工具,目前应用较少[3]。

2.证据评价技术

在矫正对象确定以后,就要开始相关证据的检索。首先根据矫正对象的基本信息确定检索关键词、检索策略,确定证据检索范围;其次,在筛选到的现有证据中,结合矫正对象需求进行再分析,缩小最佳研究证据的范围;再次,通过检索相关证据库、论著、研究文献等寻找矫正证据。

在检索出循证证据的基础上,还要严格按照证据分级标准,确定证据的最佳选择。最佳证据的获得决定着矫正的成功与否。有关证据等级最为代表性的是以马里兰大学谢尔曼为首的研究团队确定的。该理论从研究设计的科学性、问题选择的针对性、样本容量的代表性、统计方法的应用等方面把获得的证据分为五个级别:证据等级从高到低为“黄金标准”、“银标准”、“铜标准”、“铁标准”、“污垢标准”①各等级证据特点分别为:(1)有严格控制的对照组、显著持续减少再犯率、广泛的复制性和获得各种证据支持;(2)有合理统计控制的对照组、显著持续减少再犯率、广泛的复制性和获得各种证据支持;(3)有无统计控制的对照组、广泛的复制性和获得各种证据支持;(4)有和已有证据相矛盾、实验设立不合理;(5)有研究结论是无效甚至是消极结果。。前三个级别的证据都是可以作为最佳证据使用的,在三者都有时,首选最高级别,无最高级别再选取次高级别[4]。

3.矫正项目选择技术

相较其他干预措施,项目矫正是一种有效的矫正措施。它把矛头指向矫正对象再犯危险和犯因性需求中的动态风险因子,是被实践证明的有效干预措施。西方国家的循证矫正项目中首选的即是认知行为疗法(cognitive behavioral therapy)[5]。该疗法源自认知行为理论,它忽视内在的思想过程,专注外部行为,被认为对培养罪犯的亲社会心理和行为、降低再犯率效果显著,并且认知行为疗法在非矫正场所和团体治疗的应用,弥补了其他矫正措施的不足,节约了矫正资源。目前已经被证实有效的认知行为项目主要包括道德认知项目、推理和矫正疗法及认知干预项目等。

4.效果评估技术

循证矫正的有效性还在于其对矫正过程动态评估和矫正效果及时反馈,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矫正方案。效果评估技术主要包括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过程评估是在循证矫正全过程中开展的针对每个矫正环节的评估活动,分为矫正工作者主观评估和专业人员进行的评估。结果评估则是以矫正过程的整体为对象、以矫正效益为主要内容的评估过程。结果评估中关键步骤是对结果进行科学测量,国外最常使用的结果测量方法是计数法、标准化测量法和功能水平量表法。

5.循证矫正具体技术

在具体矫正工作过程中,国外已有相对成熟的个案矫正技术、小组矫正技术、社区矫正技术等社会工作技术,还有宗教服务技术以及心理危机干预、心理治疗调试等心理技术,以及结合现代生物技术的医学技术、生化技术、现代康复技术等。这些技术可以保证矫正对象的个别化犯因需求得到满足。

三、我国循证矫正方法的应用现状

在西方国家循证矫正顺利开展并获得实际效果的同时,我国的循证矫正也开始了初步探索。目前我国的监狱系统正将循证矫正方法应用于实践之中。具体而言,进展如下:

一是已有矫正对象筛选方面的评估量表。其中应用较多的是宋行教授研制的再犯风险评估表(CRA量表)。该量表在研究假设、样本选取、分析方法以及量表的信度和效度方面都有了突破,并在多个省市的矫正机构试用,而且得到了实践的初步检验。在对矫正对象家庭关系、社会关系等了解的基础上,分析筛选出其再犯危险及犯因性因素,构建并提出矫正对象的具体矫正问题。

二是开展了针对罪犯需求的分析调查。风险评估是筛选矫正对象的关键考量,同时犯因性需求分析也是筛选矫正对象的关键工具。我国研制的犯因需求评估量表内容可分为六大类,其中包括46项指标。针对不同类别的矫正需求,该量表还设置了相应的需求因素评价、是否需要干预、矫正动机和干预内容等四个后续评估项目,以提高该评估表的实用性[6]。

三是循证矫正的技术日趋丰富。每一个具体矫正过程的实施都需要具体矫正技术的支持。目前我国的个案矫正、社区矫正等社会工作技术,心理咨询、调试等初步的心理矫正技术也有一定的发展。

尽管如此,循证矫正总体而言在我国仍是一个新生事物,仍存在一系列不足。具体表现为:相应的数据库还在筹建之中,相关的指南和手册也在酝酿之中,最佳证据的分级分类体系尚未建立,证据的可信度和可用度仍无法得到保证。同时,尚无确实有效的矫正项目,且针对不同犯因的矫正项目尚未形成,更缺乏对矫正项目的实证研究。这些都是我国循证矫正面临的困惑。

四、西方国家循证矫正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当前我国应加大对西方国家循证矫正的研究,借鉴国外比较成熟的矫正方法,将其有益的循证矫正方法在实践的基础上本土化。西方国家先进的循证矫正方法对我国的启示如下:

(一)矫正对象筛选工具应进一步补充完善

目前,西方国家已制定并推广了一些较为通用的危险评估工具,并且已发展到了以再犯危险评估和个案管理结合的第四阶段。其对象筛选工具范围广泛,既包括综合性的评估系统也有暴力评估量表。从评估内容上看,即包括全面的静态因素,也涉及到动态因素和历史因素。而我国现阶段的矫正对象筛选工具,处于起步阶段,尚无客观统一的模式,现阶段虽有在研究假设、样本选取、分析方法以及量表的信度和效度方面都有了突破的再犯风险评估表,但还应加强筛选工具的开发,形成通用和多样的评估工具并存,并充实评估工具的评估内容,以做到评估量表的真实可靠。

(二)加强证据检索和循证证据系统建设

在证据检索之前首先要完成我国循证矫正的证据系统的建设,以保障证据检索的顺利完成。首先,证据的产生要针对特定问题的、经过科学设计、客观分析、能够溯源并经过实践检验;其次,要对现有证据和新生证据按确定的标准严格分级分类,这是快速筛选证据的关键;再次,还要完善证据的动态更新机制,对于实践中发现的新生证据按分类分级纳入证据库;最后,保证证据库的共享和实用,证据应该为人们共享,并利用其指导实践。在证据库得以完善之后开始证据的检索,现阶段应尽快完善我国的证据检索系统,借助电子计算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互联网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提升我国的循证证据的检索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对有效矫正项目的研究

我国目前虽有一些矫正项目,但这些矫正项目是否有效、对何种矫正对象有效都没有相关的实证研究。为此,应结合罪犯的风险评估和犯因性需求,进一步开展有效的矫正项目研究,合理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的认知行为项目,发展我国的矫正项目类别。此外,在对我国在押犯构成与重新犯罪的特征研究的基础上,以高再犯率犯罪类型为抓手,作为该类型犯罪矫正项目研究的依据,尤其针对系列性、多发性犯罪开展矫正项目的研究,形成针对不同犯因性问题的多样化的矫正项目[7]。

(四)建立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并重的效果评估体系

循证矫正是一个动态的、多步骤、循环往复的过程,这就需要对矫正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科学的跟踪评估,发现过程中每个步骤的联系节点。在过程评估过程中,要有目的地把评估的结果作为新的证据加以记录、共享,作为矫正方案进一步优化的依据,以实现循证矫正由查证用证的阶段向创证用证的阶段过渡,实现证据库的优化更新。同时也要注重矫正对象的犯因性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设定的矫正目标是否实现及矫正措施的长期效果等评价矫正的整体结果。我国在开展循证矫正过程中应运用现代社会实证分析工具,开展多样、有效、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相结合的循证矫正效果评估体系。

(五)建立多样且专业的矫正技术体系

我国应开发多样且专业的循证矫正技术,逐步形成多种循证矫正技术互相补充的矫正技术体系,特别是发展心理危机干预、心理治疗等专业心理技术和有针对性的医学、生化和康复的生物技术,真正实现个别化矫正,为减少重新犯罪率的矫正目标提供技术支持。

总之,西方循证矫正方法以其独特的优势和价值,在保证了循证矫正效果的取得、矫正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矫正目标的实现等方面意义重大。我国应从现阶段的现实条件出发,形成符合我国实际的实施步骤,将其先进的循证矫正方法及其应用合理借鉴于的我国罪犯矫正领域,以期实现我国循证矫正方法的进一步发展。

[1]李幼平.循证医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1.

[2]Meghan Guevara,Crime and Justice Institute and Enver Solomon.Implementing Evidence-Based Policy and Practice in Community Corrections[M].New York:the National Institution of Correction,2009:3-4.

[3]朱洪祥.循证矫正理论与实践[M].化学工业出版社,2013:57.

[4]陈大国.循证矫正的原则、方法与流程[J].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03).

[5]周敏华.循证矫正浙江探索[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5:83.

[6]张庆斌.我国循证矫正构建的基本思路与内涵体系[J].中国司法,2014(03).

[7]张发昌.中国循证矫正的对象、问题与解决方案[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04).

【责任编辑:李英霞】

Application of evidence-based correction in western countries and its enlightenment

Bai Penghui
(Chinese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Beijing 100038,China)

Evidence-based correction was originated from evidence-based medicine.It has gradually developed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vidence-based practice.This scientific and professional correctional model derived from practice has been extensively developed in the western countries and has formed a complete system of evidence-based correction methods.China's evidence-based correction has been piloted in reference to the relevant experience on the basis and initially developed,but there are still many imperfections.We should learn from the evidence-based correction methods in the western countries,in order to achieve the breakthrough of the evidence-based correction methods in China.

evidence-based correction;evidence-based correction method;evidence-based evidence system;correction technology system

白朋辉(1989—),男(汉族),河南商水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方向2014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犯罪学研究。

2016-12-12

D916.7

A

1009-1416(2017)01-07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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