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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建筑工程造价索赔的原因及其策略

2017-03-09胡婷婷

环球市场 2017年26期
关键词:发包人承包人工期

胡婷婷

青海鑫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简析建筑工程造价索赔的原因及其策略

胡婷婷

青海鑫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造价索赔不仅是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才做的工作,而是贯穿从工程中标、签订合同直到竣工结算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建筑工程造价过程中,合理处理施工索赔问题是承包商维护自身利益,获得合理报酬的一种必要手段,其是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基于此,本文阐述了建筑工程造价索赔的重要性及其主要特征,对建筑工程造价发生索赔的原因及其策略进行了简要分析,旨在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

建筑工程造价索赔;重要性;特征;原因;策略

一、建筑工程造价索赔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造价索赔的重要性主要表现为:(1)充分体现合同双方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讲,索赔是一种风险费用的转移或再分配,如果施工单位利用索赔的方法使自己的损失尽可能得到补偿,就会提高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当工程施工中发生这种费用时可以按实际支出给予补偿,也使建筑工程造价更趋于合理。(2)有利于施工单位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作为施工单位要实现合同目标,取得索赔,就必须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变更等进行更严格管理,进而推动建筑行业发展。

二、建筑工程造价索赔的主要特征

建筑工程造价索赔的特征主要表现为:(1)索赔双向性的特征。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但是由于实际工程建设中的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发生频率相对较低,而且在索赔处理中,发包人始终处于主动和有利地位,对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其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抵、扣留保留金或通过履约保函向银行索赔来实现自己的索赔要求。承包人的索赔范围非常广泛,一般只要因非承包人自身责任造成其工期延长或成本增加,都有可能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有时发包人违反合同,如未及时交付施工图纸、合格的施工现场、决策错误等造成工程修改、停工、返工、窝工,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等,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赔偿要求;也可能由于发包人应承担风险的原因,如恶劣气候条件影响、国家法规修改等造成承包人损失或损害时,也会向发包人提出补偿要求。(2)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其与工程签证不同,在施工过程中签证是承发包双方就额外费用补偿或工期延长等达成一致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补充协议,其可以直接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而索赔则是单方面行为,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这种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要通过双方协商、谈判、调解或仲裁、诉讼后才能实现。

三、建筑工程造价发生索赔的原因及其策略

1、建筑工程造价发生索赔的主要原因分析。具体表现为:(1)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引起的索赔。由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变化、国家调整关于银行贷款利率的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停止使用一些设备的通知、施工技术的规定等,所引起的工程索赔。(2)工程变更原因引起的索赔。由于业主或者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作指令,导致图纸进行了较大变更,如有关尺寸、工程量、施工时间及施工顺序等。(3)工程延期的费用补偿。工程延期的索赔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承包商要求延长工期;二是承包商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延期而造成的损失,一般这两个方面的索赔报告分别编制,因为工期和费用的索赔并不一定同时成立,凡属业主方面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可索赔工期延长的费用补偿。(4)工期提前的费用索赔。由于业主要求提前工期,迫使承包商加班加点采用赶工措施来完成工程,从而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可索赔加快施工所引起的劳动资源、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的增加以及各种交叉干扰增大工程量等额外增加的费用。(5)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由于物价上涨,使人工费和材料费不断增长,引起了工程成本的增加费用的索赔。 (6)业主不正当终止工程的索赔。由于业主不正当的终止工程,承包商有权要求补偿损失,其数额是承包商在被终止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的全部支出,以及各项管理费用、保险费、保函费用的支出等。

2、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索赔的策略。笔者认为建筑工程造价索赔需要采取以下策略:(1)全面收集相关索赔资料。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施工索赔现象时,需要及时做好索赔资料收集、整理、签证等工作。做好索赔工作必须坚持用证据来说话,承包商提出的每一项索赔都必须有理有据。证据是影响索赔的主要因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则索赔容易被驳回甚至遭反索赔。因此,承包商索赔机构及工作人员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干扰事件一旦发生应抓紧收集、整理与施工索赔有关的证据和资料,如承发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投标书、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现场签证、施工进度表、施工备忘录以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书和双方往来的信函等。索赔证据必须真实全面,能充分说明干扰事件对工程造成的影响。(2)严格索赔费用的正确计算。费用索赔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对发包人不具有任何惩罚性质。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方面。(3)把握好索赔的时效性,及时递交索赔意向通知。索赔事件发生后或意识到索赔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中潜在时,承包商应立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会同索赔小组,起草索赔意向通知,按照签定的施工合同约定的有效时间内递交给监理工程师,对此事件表示索赔的意愿。(4)索赔报告的合理编制。编写好索赔报告是一项法律、经济、技术、技巧复杂的工作。首先是对索赔的客观事实与损失的因果关系作有理有据的说明。其实是索赔报告必须准确,对索赔的事实要实事求是,计算的数据要准确无误,使对方能理解和了解索赔事件的来龙去脉。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造价索赔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建筑工程造价索赔是指承包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其是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加强对建筑工程造价索赔进行分析。

[1]刘芳.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J].企业文化,2015(02)

[2]陈波.施工索赔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解决方法[J].信息周刊,2015(06)

[3]陈凯.浅谈建筑工程造价中的施工索赔[J].建材与装饰,2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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