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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蔗糖定价决策对农业产业链的影响

2017-03-09卫龙宝

中国软科学 2017年11期
关键词:蔗农糖料制糖

施 晟,卫龙宝

(1.宁波大学 商学院,浙江 宁波 315211; 2.浙江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

当前,农产品市场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农产品由供求基本平衡走向总体过剩,中国农业政策正面临着国内农产品生产成本提升的“地板”与国际农产品价格挤压的“天花板”的双重压力。在这种农产品市场价格倒挂的“新常态”下,基于国家重要物资供给安全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份额的战略考虑,政府对一些重要农产品实行政府定价。而政府的农产品定价决策,将对整个农业产业链相关主体的生产行为和利益分配产生重要影响。

一、文献综述

自从美国1933年通过第一部农业调整法(Agricultural Adjustment Act,AAA)以来,关于农产品价格政策的争论从未间断(Gardner,1996)[1]。Rozelle和Swinnen(2004)认为,农产品价格政策是影响农民生产行为的重要因素,稳定的农产品预期价格会降低农民的生产风险,从而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2]。Dalila(2008)分析了韩国1979-2007年间的农业政策演变历程,认为韩国农业政策已从过去的价格保护转向逐步开放,支持方向也从农产品价格支持转向直接提高农民收入[3]。Chavas和Kim(2010)认为,短期内价格支持政策对稳定农产品市场有积极作用,并能降低农产品销售的不确定性[4]。European Commission(2010)指出,欧盟共同农业政策(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CAP)的改革方向是减少价格支持政策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价格产生的扭曲,并从过去对农产品价格支持为主逐步转向对农民收入的直接支持为主[5]。FAO(2011)指出,随着农业投资全球化和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发达国家不同程度开始推进市场化导向的农业改革,以期减少农产品价格政策对市场的干预[6]。Rakotoarisoa(2011)研究发现,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农业部门面临着农产品价格扭曲和生产效率低下的问题,而随着发达国家采取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农业生产效率的差距被进一步拉大[7]。Sangbuapuan(2012)发现泰国政府采取的农产品收储和价格保护政策,造成巨大的政策执行成本和财政收入损失[8]。Gouel(2013)认为,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不仅给政府造成巨大的财政压力,而且与20世纪80年代以来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理念相悖[9]。OECD(2013)研究指出,尽管农产品价格政策旨在鼓励农民从事农业生产,但由于价格政策的偏向性,可能会妨碍农民从事多样化和高附加值农产品的生产[10]。Brooks(2014)指出,发达国家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减少了发展中国家进入国际农产品市场的机会,发达国家经常使用出口补贴政策,导致国际农产品价格被压低[11]。Garmann(2014)指出,尽管发达国家开始减少使用对市场机制有副作用的补贴政策,但对农业的总体投入仍在不断增加[12]。

国内学者对于农产品价格政策也做了诸多有益探索。范若一(1959)较早对农副产品价格政策展开论述,指出农产品价格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基于不同的调控目标,就会有差异化的农产品价格政策[13]。陈宗胜(1997)以天津市鸡蛋价格管制为例,发现政府关于社会福利、政局稳定、民众支持等目标的偏好对政府的制度供给有不可低估的影响[14]。卢锋(2000)对1981-1999年间中国棉花行政定价与供求波动关系进行研究,认为棉花行政定价调节与市场调节相比并未表现出前瞻性,反而更加具有滞后性,结果放大了供求波动[15]。李艳军和李崇光(2004)对种子市场实施价格管制进行分析,认为价格管制对中国种子市场只具有部分适应性,种子市场价格过高和不合理现象并不适合通过价格管制来治理[16]。龙文军(2006)分析了政府限制化肥价格的行为,认为短期内政府有必要采取一定手段限制化肥价格以保护农民利益,但长期看政府要逐步退出价格管制,转向为化肥市场提供服务[17]。仰炬等(2008)以世界糖产业为例,研究发现政府管制使得国际糖价长期低于生产成本,世界食糖市场被严重扭曲[18]。黄季焜等(2009)分析了2006-2008年间国内外粮食价格变化,认为政府的粮价控制政策在稳定中国粮食价格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农民并没有从粮价上涨中获得应得的利益,未来却可能承受市场低迷带来的损失[19]。龚芳和高帆(2012)借助对粮食政府价和市场价的比较分析,发现中国粮食价格形成过程是政府与多种微观经济主体交互作用的结果,而政府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在特定的约束条件下,政府借助直接调控和间接调控来实现其组合型目标[20]。李光泗和郑毓盛(2014)对粮食价格调控及制度成本展开分析,认为粮食价格调控体系存在巨额的制度成本,将极大改变粮食价格稳定政策的社会福利效应[21]。毛学峰和杨军(2015)分析了农产品之间价格联系与政府干预,发现被政府管制的小麦市场促进了玉米深加工业发展,结果不仅大幅增加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成本,还因大量出口玉米深加工品补贴了国外消费者[22]。李登旺等(2015)分析了欧美国家农业补贴政策的新动态及共同特点,并结合中国农业补贴政策的现状和困境,提出了完善中国农业补贴政策体系的建议[23]。程国强(2016)分析了中国粮价政策改革的紧迫性,建议按照“定向施策、价补分离,创新调控、综合配套”思路,采取“退出粮价支持”+“种粮收益补贴”组合改革方式,创新粮食调控体系[24]。

以上文献对本文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不过在农产品生产成本刚性上涨和进口压力不断加剧的“新常态”下,有关政府农产品定价决策对农业产业链影响的实证研究,在目前文献中尚不多见。本文以广西糖料蔗—食糖产业链(以下简称“蔗糖产业链”)为例,基于政府、蔗农、制糖企业的大规模调研数据,分析政府蔗糖定价决策对蔗糖产业链的影响,并探讨影响政府蔗糖定价决策的因素。

二、数据描述

食糖是仅次于粮、棉、油的大宗农产品和人民生活必需品。虽然食糖产值占整个GDP的比重很低,但由于其关系到国家食糖安全战略,因此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中国食糖产地主要集中在广东、广西、云南、海南、新疆、内蒙古、黑龙江等七个沿海沿边省区,七省区的食糖产量占全国食糖总产量的95%以上。其中,中国南部的广东、广西、云南、海南等省(自治区)主要产蔗糖,蔗糖产量约占全国食糖总产量的94%。中国北部的新疆、内蒙古、黑龙江等省(自治区)主要产甜菜糖,甜菜糖产量约占全国食糖总产量的6%。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我国最重要的糖料蔗种植和蔗糖产区。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4/15年榨季广西糖料蔗种植面积1622.31万亩,糖料蔗产量为7952.57万吨,糖料蔗种植面积和产量分别占全国的61.4%和63.3%*糖料蔗的榨季一般为每年的10月至次年6月。。在国内大宗农产品中,区域集中度如此之高的情形非常罕见。截至2014/15年榨季,自治区110个县(市、区)中,有95个种植糖料蔗,直接种蔗农民超过850万人。此外,自治区31个糖业集团合计拥有制糖企业105家。从国际角度看,广西也是仅次于巴西圣保罗州的世界第二大食糖产区,约占全球食糖总产量的4.5%-5.0%(因榨季不同而略有波动)。基于广西在国家食糖安全战略中的重要性,在其它非主产区相继放开蔗糖收购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的情况下,国家仍将广西的蔗糖收购价格纳入省级政府定价目录,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政策详见《糖料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四部委第23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糖料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756号)文件。。

本文研究数据来源于对蔗糖主产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实地调查。整个调查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作者会同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糖业发展局、自治区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于2014年7月至8月在广西的崇左和来宾两市开展预调查,在此基础上对调查问卷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第二步,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问卷调研,共收集调查问卷532份,包括县级以上政府问卷62份、蔗农问卷387份、制糖企业83份。

其中,政府问卷包括10份市级政府问卷,分别是崇左、来宾、南宁、柳州、百色、河池、贵港、防城港、钦州和北海市,以及10市所辖蔗糖生产县(市、区)的52个县级政府。政府调查问卷均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填写,并加盖政府公章。另外,蔗农问卷采取分层抽样的方式,首先在10市的每个县(市、区)抽选1-4个蔗糖生产村(行政村),然后在每个村抽取3-5户蔗农。合计在生产规模排名第一的产糖市——有“中国糖都”之称的崇左市抽取蔗农57户,在生产规模排名第二至第四的产糖市——来宾、南宁和柳州市,分别抽取蔗农50户,在其余六市分别抽取蔗农30户。全部蔗农问卷采用调研组成员与蔗农一对一访谈的方式完成。此外,制糖企业问卷调研了10个地级市中全部83家制糖企业,占广西全部制糖企业的79.0%。制糖企业调查问卷均由制糖企业负责人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

政府、蔗农和制糖企业的样本选取情况详见表1。

在上述调查的基础上,调研组还在榨季期间通过田野调查和座谈会的方式收集信息,并向广西糖网食糖批发市场、广西食糖中心批发市场等机构征求有关食糖价格数据。

表1 政府、蔗农和制糖企业的样本选取情况

三、政府蔗糖定价决策对农业产业链的影响分析

(一)政府、蔗农和制糖企业对糖料蔗收购价格的选择

问卷调查显示,在被问及“2014/15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应定为多少才比较合理”时,政府选择“非常低”、“比较低”、“中等”、“比较高”、“非常高”价格[具体价格分别为:350(含350)元/吨以下、350-370(含370)元/吨、370-390(含390)元/吨、390-410(含410)元/吨、410元/吨以上]的比例分别为:0.0%、0.0%、1.6%、9.7%、88.7%;蔗农选择“非常低”、“比较低”、“中等”、“比较高”、“非常高”价格的比例分别为:0.0%、0.5%、0.0%、2.3%、97.2%;制糖企业选择“非常低”、“比较低”、“中等”、“比较高”、“非常高”价格的比例分别为:79.6%、8.4%、4.8%、2.4%、4.8%。

首先,本文通过非参数检验方法,检验政府、蔗农和制糖企业三者价格选择的总体分布是否相同。对于有序分类变量的统计推断,一般采用Mann-Whitney U秩和检验法(序号和检验法)。它使用两组合并后所得到每个样本的秩,来检验两组样本是否来自同一个总体。

统计结果显示,政府和蔗农价格选择总体分布的Mann-Whitney U统计值为10986.00,Z统计值为-3.136,P值为0.002,小于0.05的显著性水平,因此认为政府和蔗农价格选择的总体分布存在显著性差异。政府和制糖企业价格选择总体分布的Mann-Whitney U统计值为148.00,Z统计值为-10.587,P值为0.000,小于0.05的显著性水平,因此认为政府和制糖企业价格选择的总体分布也存在显著性差异。

接着,本文对政府、蔗农和制糖企业三者价格选择的具体分布进行分析。具体来看,政府和蔗农的价格选择非常接近,大多数政府和蔗农期望糖料蔗定在“非常高”的价格。制糖企业的价格选择则与前两者有很大差异,大多数制糖企业期望糖料蔗定在“非常低”的价格。

政府、蔗农和制糖企业对糖料蔗收购价格选择的问卷调查和非参数检验结果详见表2。

(二)糖料蔗收购价格与食糖产量之间的倒“U”型关系

调查中发现,一方面由于资本投入、技术水平、土地禀赋等生产要素不同,造成蔗农在糖料蔗种植方面存在生产率和种植成本差异。如图1(a)所示,假设政府制定的糖料蔗收购价格p1

然而另一方面,糖料蔗收购价格还会影响食糖生产成本。调查中发现,制糖企业的食糖生产原料成本平均占到食糖总生产成本的79%左右(随糖料蔗收购价格变动而略有变化)*调查发现,在蔗糖主产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大约每8-8.5吨糖料蔗生产1吨食糖。,其它成本(主要是加工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只占总生产成本的21%左右,且短期内其它成本大幅下降的可能性不大。如图1(b)所示,随着糖料蔗收购价格不断提高,导致制糖企业的食糖生产成本从c1到c5呈阶梯式上升,并逐渐超过国际食糖离岸价、配额内进口糖价、配额外进口糖价等三层国际市场“天花板”价格,制糖企业开始亏损*按照对WTO承诺,我国每年有194.5万吨的食糖进口配额,配额内关税税率为15%;配额以外进口关税税率为50%,没有数量限制。。

特别地,当糖料蔗收购价格低于蔗农种植成本时,蔗农的糖料蔗种植意愿为0,因而糖料蔗产量为0。制糖企业由于缺乏食糖生产原料,食糖产量也为0。反之,如果糖料蔗收购价格定得非常高,蔗农的种植意愿确实非常高,但由此造成制糖企业的生产成本居高不下,面对进口食糖价格丧失竞争力,使得食糖销售量为0,进而导致制糖企业的食糖产量为0。

表2 政府、蔗农和制糖企业对糖料蔗收购价格选择的问卷调查和非参数检验结果

数据来源:调研组问卷调查。

图1 糖料蔗市场和食糖市场的供给曲线

这两种极端情况意味着,当政府的糖料蔗收购价格定在“非常低”和“非常高”价格之间的某一点时,将使制糖企业的食糖产量达到最高。低于该价格水平将导致蔗农预期收益下滑和糖料蔗种植积极性下降,进而食糖生产原料减少和食糖产量下降;高于该价格水平将导致制糖企业的食糖价格高于国际市场“天花板”价格,进而制糖企业的生产意愿降低和食糖产量下降。如图2所示,政府的糖料蔗收购价格与制糖企业食糖产量之间的关系近似呈倒“U”型曲线。

图2 糖料蔗收购价格与食糖产量之间的“倒U型”关系

从2014/15年榨季情况看,该榨季政府制定的糖料蔗收购价格为400元/吨,偏离了糖料蔗收购价格370-390元/吨的中位数区间。其结果是政府的糖料蔗收购价格政策基本符合蔗农的意愿,但远高于制糖企业所愿意接受的价格水平,并由此导致该榨季的食糖产量大幅下降。据自治区糖业发展局统计,广西2014/15年整个榨季的食糖产量为634.0万吨,远低于2013/14年整个榨季的855.8万吨的水平。因此,政府的蔗糖定价决策不仅会影响蔗农和制糖企业之间利益分配,还将对制糖企业的食糖产量产生重要影响。

四、政府蔗糖定价决策的演变历程分析

(一)“蔗糖价格挂钩联动”政策的产生

1949年以前,广西的糖料蔗种植和销售处于分散和无序的状态,食糖基本上依靠自产自销。为加强价格管理,经过8年的实践探索,广西从1957年起开始实行政府定价。由中央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统一的糖料蔗中准收购价,具体价格由各市、县政府自行确定。

从2000/01年榨季起,广西开始执行自治区统一的“蔗糖价格挂钩联动”政策。其主要内容是:榨季初,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物价局制定一个糖料蔗收购价格作为首付保底价,并规定一个与首付保底价相对应的食糖挂钩联动价和联动系数。“蔗糖价格挂钩联动”政策具有向上单向联动的特点,如果榨季过程中食糖市场价格超过食糖挂钩联动价,则溢价部分通过二次结算返还给蔗农,返还金额为溢价部分乘以联动系数。如果食糖市场价格没有超过食糖挂钩联动价,则不执行二次结算,糖料蔗首付保底价即为最终结算价。

虽然每个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食糖挂钩联动价和联动系数在不断调整,但“蔗糖价格挂钩联动”政策执行至今。其中,2000/01年榨季至2014/15年榨季的“蔗糖价格挂钩联动”政策具体如表3所示。

表3 2000/01年榨季至2014/15年榨季的“蔗糖价格挂钩联动”政策

注:作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的历年文件整理。

(二)“蔗糖价格挂钩联动”政策向蔗农倾斜

从表3数据可以看到,尽管政府制定“蔗糖价格挂钩联动”政策初衷是理顺工农利益分配关系,实现蔗农和制糖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目标,但在所观察的15个榨季中,政府蔗糖定价决策持续向蔗农倾斜。主要表现有以下三点:

1.糖料蔗首付保底价逐渐成为最终结算价

从所观察的15个榨季情况看,前6个榨季都有触发蔗糖价格挂钩联动,而后9个榨季只有两次触发蔗糖价格挂钩联动。这说明后9个榨季政府为了照顾蔗农利益,制定的糖料蔗首付保底价偏高,首付保底价对应的食糖挂钩联动价往往会超过该榨季的食糖市场价格,因而也没有机会触发蔗糖价格挂钩联动。

2.降低食糖挂钩联动价

例如从2006/07年榨季至2009/10年榨季的4年间,尽管糖料蔗首付保底价均为260元/吨,但食糖挂钩联动价从3900元/吨降至3500元/吨,意味着在2009/10年榨季,只要食糖市场价格超过3500元/吨,蔗农即可获得蔗糖价格挂钩联动的收益。另外,如果以2011/12年榨季糖料蔗首付保底价500元/吨对应食糖挂钩联动价7000元/吨为基准测算,糖料蔗首付保底价400元/吨对应的食糖挂钩联动价应为5333元/吨*具体测算方法为:糖料蔗首付保底价400元/吨对应的食糖挂钩联动价为7000-(500-400)÷6%=5333元/吨。。但是,2014/15年榨季糖料蔗首付保底价400元/吨对应的食糖挂钩联动价仅为5100元/吨,这意味着蔗农获得返利所需的食糖市场价格又下降了233元/吨。

3.提高联动系数

从2006/07年榨季起,联动系数从5%提高到6%,这表明在榨季过程中,如果食糖市场价格超过首付保底价对应的食糖挂钩联动价,每超过100元蔗农获得的返利从5元提高到6元。

五、政府蔗糖定价决策影响因素的相关分析

(一)政府蔗糖定价决策的影响因素

基于问卷调查情况和作者的蔗糖价格管理工作实践,本文归纳出影响政府蔗糖定价决策的七个因素,现解释如下:

(1)蔗农成本收益。通过历年的糖料蔗每亩总成本(总成本中包括“家庭用工折价”和“雇工费用”两项人工成本)除以每亩总产量,获得糖料蔗的单位生产成本,作为蔗农成本收益的衡量指标。

(2)农作物比价关系。中国从2004年起,每年发布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等粮食品种的最低收购价,不同粮食品种的定价水平基本保持一致。本文以2004年糖料蔗与早籼稻比价为基准,计算历年与早籼稻合理比价对应的糖料蔗价格,作为农作物比价关系的衡量指标*鉴于2004-2007年的早籼稻最低收购价都保持不变(每斤为0.70元),因此2001-2003年的农作物比价关系也用该数据做近似计算。。

(3)制糖企业成本效益。通过国内(南宁)市场食糖平均销售价格减去加工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获得制糖企业的食糖原料成本,进而倒推出企业盈亏平衡点对应的糖料蔗价格,作为制糖企业成本效益的衡量指标。

(4)国际糖价走势。以榨季前每年7月1日国际(纽约)市场原糖价格(离岸价),作为该榨季国际市场糖价走势的依据。通过测算全关税国际原糖价格到国内加工成食糖的成本价,进而倒推出全关税国际原糖价对应的糖料蔗价格,作为国际糖价走势的衡量指标。

(5)价格政策连续性。以上榨季的糖料蔗首付保底价,作为价格政策连续性的衡量指标。

(6)市场供求平衡。以上榨季的糖料蔗最终结算价,作为市场供求平衡的衡量指标。

(7)产业链利益共享。以糖料蔗的单位生产成本和企业盈亏平衡点对应的糖料蔗价格两者的平均值,作为产业链利益共享的衡量指标。

糖料蔗收购价格影响因素的含义及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4。

表4 糖料蔗收购价格影响因素的含义及描述性统计结果(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1)历年国家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数据来源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内(南宁)市场食糖平均销售价格来源于自治区糖业发展局;榨季前国际(纽约)市场原糖价格来源于广西糖网食糖批发市场。

(2)糖料蔗的单位生产成本、与早籼稻合理比价对应的糖料蔗价格、企业盈亏平衡点对应的糖料蔗价格、全关税国际原糖价对应的糖料蔗价格等数据,系作者根据相关数据计算。

(二)Spearman秩相关分析

本文通过相关分析的方法,研究糖料蔗收购价格与蔗农成本收益、农作物比价关系、制糖企业成本效益、国际糖价走势、价格政策连续性、市场供求平衡、产业链利益共享等影响因素之间关系密切程度和相关方向。

因为各影响因素的数据分布不满足正态分布的条件,所以选择Spearman秩相关分析。Spearman秩相关系数是Pearson相关系数的非参数形式,它先对原始变量的数据排秩,然后根据各秩使用Spearman相关系数公式进行计算。设有配对样本观察值x1,x2,……,xn与y1,y2,……,yn,Spearman秩相关系数的公式如下:

(1)

(1)式中,di=Rxi-Ryi,而Rxi表示xi的秩(即按大小排序后的名次),Ryi表示yi的秩。一个等价的公式是:

(2)

其中,θ是区间[-1,1]之间的一个量,|θ|离1越近,表明两变量的相关程度越高;|θ|离0越近,两变量的相关程度越低。θ的符号也表示相关的方向。

糖料蔗收购价格影响因素的Spearman秩相关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

相关分析结果显示,糖料蔗收购价格与7个影响因素之间相关系数的显著性概率均为0.000,小于0.01的显著性水平,表明相关关系具有统计学意义。此外,相关系数由大到小依次是:市场供求平衡、蔗农成本收益、国际糖价走势、价格政策连续性、产业链利益共享、农作物比价关系、制糖企业成本效益,相关系数分别为:0.966、0.943、0.941、0.927、0.920、0.887、0.858。

相关分析结果表明:一方面,七个影响因素中糖料蔗收购价格与市场供求平衡的相关系数最高,说明政府的蔗糖定价决策应尽可能尊重市场机制在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另一方面,糖料蔗收购价格与蔗农成本收益的相关系数,高于与制糖企业成本效益的相关系数,说明政府的蔗糖定价决策更多考虑的是蔗农的利益,而不是制糖企业的利益。

表5 糖料蔗收购价格影响因素的Spearman秩相关分析结果

注:***表示在0.01 的显著性水平上,变量是相关的。

六、政府蔗糖定价决策的约束条件分析

调查发现,影响政府蔗糖定价决策的约束条件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政府决策的目标多重性

政府农业政策目标具有多重性,包括稳定农产品价格、提高农业生产率、提高农产品自给率、提高农民收入等多个方面。目标全部实现是农业政策追求的理想结果,而政府的任务就是在现实的约束条件基础上,寻求达到农业政策目标的最优解。当食糖市场价格低迷时,政府蔗糖定价决策陷入蔗农和制糖企业利益无法兼顾的“两难”境地。定价决策最终选择“保蔗农”,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第一,国家食糖安全战略的需要。食糖作为食品、饮料、医药、化工、能源等产业的重要原料,国家长期以来将其列为仅次于粮、棉、油的重要农产品。为避免重蹈大豆、食用油等农产品被国际市场主导的不利局面,国家长期坚持食糖产业“自给为主、进口为辅”的策略。在福建、广东、海南等蔗糖产区面积不断萎缩和“蔗糖西移”的趋势下,广西已成为中国蔗糖产业的基石,并且在糖料蔗种植技术、自然条件和规模水平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而一旦农户改种其它农作物,糖料蔗种植面积萎缩的局面将难以逆转。因此,必须维持较高的糖料蔗收购价格以稳定蔗农的预期,从而保持糖料蔗种植规模。

第二,民族和边疆地区的稳定。广西是壮族、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集中的地区,同时也是革命老区和边疆省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繁重。糖料蔗收购价格作为850余万蔗农的重要收入来源,直接影响少数民族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和边疆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在糖料蔗收购价格上对蔗农予以倾斜。

第三,区域经济转型的瓶颈。蔗糖产业是广西为数不多的、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优势产业。虽然遇到糖料蔗种植成本不断上升和国际低价进口食糖冲击的困难,但蔗糖产业基础尚存。因此即使食糖市场价格低迷,也必须制定相对较高的糖料蔗收购价格,以维系蔗糖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蔗农生产经营能力的限制

在广西,与糖料蔗存在竞争关系的农作物包括早籼稻、桑蚕茧、木薯和速生桉等。从经济效益情况看,早籼稻比糖料蔗亩均净利润略低,但广西地属“八山一水一分田”格局,大部分土地是干旱贫瘠的坡地,相对于其它省份,广西在早籼稻种植环境和技术方面处于相对劣势。桑蚕茧亩均总产值和净利润虽然很高,但桑蚕茧对生产环境要求很高,且劳动投入非常大,目前桑蚕茧产地主要集中在广西北部的河池市等地区,与糖料蔗种植区域重叠不多。木薯比糖料蔗亩均净利润略低,并且缺乏稳定的销售渠道,另外木薯产地集中在广西南部的北海市等地区,与糖料蔗种植区域重叠不多。速生桉种植后所需的人力投入较少,并且亩均总产值和净利润较高,但速生桉对水土环境副作用非常大,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出台政策严控速生桉种植。由此可见,基于生产经营能力限制,糖料蔗已经成为许多农户种植农作物的首选。

糖料蔗与竞争农作物的经济效益情况比较详见表6。

表6 糖料蔗与竞争农作物的经济效益情况比较(单位:元/亩)

注:糖料蔗数据来源于自治区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早籼稻、桑蚕茧、木薯、速生桉等数据系作者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和自治区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的相关数据测算。

(三)制糖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更强

大多数蔗农是风险规避者,与粮食作物和其它经济作物相比,糖料蔗种植最大优势就在于有可预期价格和稳定的市场,加之常年种植习惯和缺乏其它工作技能,使得种植糖料蔗已成为蔗农规避风险的最佳方式。

制糖企业与蔗农相比一般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一些工艺好、管理水平高的制糖企业中,制糖产生的副产品如制浆造纸、蔗渣发电、糖蜜酒精、酵母和生物肥等均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以弥补主产品食糖的利润损失。调查中也发现,很多制糖企业能够接受一、两个榨季较高的糖料蔗收购价格,从而让蔗农有积极性维持蔗糖产业链的合作。因此,基于蔗农和制糖企业在风险承受能力方面差异,政府蔗糖定价决策更容易对蔗农予以倾斜。

七、研究结论

本文以广西蔗糖产业链为例,基于政府、蔗农、制糖企业的大规模问卷调研,分析了政府农产品定价决策对农业产业链的影响及其原因。研究发现,政府制定的糖料蔗收购价格和制糖企业的食糖产量之间近似呈“倒U型”关系。糖料蔗价格偏高或者偏低都会导致制糖企业的食糖产量减少,而当糖料蔗价格处于中间某价位时,制糖企业的食糖产量最高。尽管通过Mann-Whitney U秩和检验法进行非参数检验发现,政府价格选择的总体分布有别于蔗农和制糖企业价格选择的总体分布。但从三者价格选择的具体情况看,政府蔗糖定价决策还是更多考虑蔗农的利益,这也导致制糖企业的食糖产量偏离最大值。

此外,对2000/01年榨季至2014/15年榨季政府“蔗糖价格挂钩联动”政策的分析发现,政府通过提高糖料蔗首付保底价、降低食糖基准联动价、提高联动系数等方式,让蔗农获得更高收益。在此基础上,通过Spearman秩相关分析,发现与糖料蔗收购价格的相关系数由大到小依次是:市场供求平衡、蔗农成本收益、国际糖价走势、价格政策连续性、产业链利益共享、农作物比价关系、制糖企业成本效益。本文认为,政府的农产品定价决策是在考量各种约束条件情况下所做的权宜选择。约束条件主要有三点:一是政府决策的目标多重性;二是蔗农生产经营能力的限制;三是制糖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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