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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新形势下警察类高职院校法学教育改革探析

2017-03-08雷燕

陕西教育·高教版 2017年2期
关键词:法学司法法律

雷燕

司法改革新形势下警察类高职院校法学教育改革探析

雷燕

由于警察类高职院校本身所具有的、区别于其他高职院校的特殊性,警察类高职院校的法学教育也呈现出一些独有的特点。当前,依法治国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司法体制改革正在大力推进,此时警察类高职院校的法学教育要想提升办学质量,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外部大环境,就必须同步实施改革。但基于警察类高职院校法学教育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在警察类高职院校的法学教育改革中必须采取针对性强、循序渐进的科学方式。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对警察类高职院校的法学教育如何适应当今司法改革新形势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对相关的警察类高职院校管理者有所启示。

警察类高职院校 法学教育 司法改革 新形势

司法改革对法律人才提出的新要求

在司法体制深入改革的背景下,国家和社会对于从事司法工作的法律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来说包括两方面的内容。首先,对于法律人才的学历要求越来越高,最新修订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的人才学历进行了新的规定,必须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才有资格,并且,当前的现状是仅仅具有本科学历想要就任法官、检察官的机会越来越渺茫,必须拥有硕士以上的学历才能在司法领域谋得一职位并站稳脚跟,可见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才所必须具备的学历层次越来越高。其次,对于法律人才的复合性要求越来越高,要求从事司法工作的法律人才在具有基本的法律专业知识的同时,还必须具备充分的司法专业技能、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在司法改革的新形势下,警察类高职院校法学教育必须紧随司法改革的推进脚步,切实推进教学改革,以培养高层次、高复合型的人才为目标导向,着力提升法学教育的教学质量。

警察类高职院校法学教育面临的现实困境

1.法学方法论未能得到充分重视

法学教育的精髓就在于法学方法论的教学,法律是有规律的,其规律性也在于法学方法论。而目前,警察类高职院校的法学教育在法学方法论教学方面未能足够重视,导致法学方法论教学存在明显的问题:一是尽管开设了法学方法论的相关课程,并配置了足够的授课时间,但教师和学生从思想上未能充分认识到法学方法论的重要意义所在,在法学方法论课程进行中普遍存在敷衍了事、应付差事的情况,这对于学生今后法学理论能力的提升有百害而无一利。二是一些学校的法学方法论教学不够科学,由多位教师共同完成,由于不同的教师在专业方向、研究方向上的不同,导致法学方法论教学的无序化,学生接受程度大大降低,最终并未能达到预期法学方法论课程开设的效果。

2.培养模式与专业设置未能与实际司法工作良好对接

警察类高职院校法学教育的目的,就是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专业的司法人才和法律工作者,但当前,不少警察类高职院校的法学教育在培养模式和专业设置方面存在偏差,并未能和实际的司法工作实现良好对接,导致所培养的人才在毕业后所具备的能力不足以应对实际的司法工作需求。警察类高职院校法学教育专业跨度大、层次较多,但授课内容却大同小异,未能充分体现出专业划分的实际意义。在本科阶段最应该打好法律基础的时期,过于细致的专业划分,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法学教育的低效化,使学生的法律思维、基础法律素养的形成滞后。在司法改革的新形势下,警察类高职院校法学教育的这一弊端更加突出地显现出来,必须尽快予以改善。

3.师资力量未能有效整合

良好的师资力量是保证警察类高职院校法学教育顺利开展的基础。但目前,由于高校之间师资力量竞争非常激烈,因而出现很多法学教师为获得高薪职位和行政职位而跳槽的现象,不少法学教师由于工资待遇低,更是抛弃法学教学工作转而投入律师行业等收入较高的行业,造成警察类高职院校法学教育师资力量严重流失。此外,由于地域差异的影响,越是优秀的法学教师越集中在大型城市当中,导致警察类高职院校法学教育的师资力量分布严重不均衡,不少警察类高职院校的法学教育因此受到严重影响。可见,师资力量未能有效整合对于警察类高职院校法学教育的开展带来的负面影响之大。

司法改革新形势下警察类高职院校法学教育改革的出路

1.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新定位

在司法改革的新形势下,警察类高职院校法学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方面,不仅要考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以及《教育法》中对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明确提出的目标要求,还要考虑法学教育的特殊性和国家社会对于法律人才能力素质的实际要求,并且要结合警察类高职院校自身的办学能力、目标定位。对于警察类高职院校来说,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重新定位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熟悉当前司法改革所形成的新的司法行政制度,了解国家、社会的司法工作对于人才能力素质的真实需求,以让法学教育培养的法律人才真正实现以能力素质对接岗位需求,继续推动我国司法领域的发展和司法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二是重视人才的基础法律素养、基础科学文化素养的培养,以重视基础的教学方式,在法学教育中将人才的能力素质基础打牢,为学生走上法律工作岗位后的继续发展作好铺垫;三是重视培养法律人才的应用能力和复合能力,使法律人才不仅牢固掌握法律知识,还能将法律理论应用到司法实践当中,并能通过自身所具备的复合知识、复合能力,游刃有余地应对各种复杂的司法工作状况。

2.法学教育课程体系的科学构建

当前,警察类高职院校的法学教育在课程体系方面凸显出诸多弊端,为改善这些弊端,实现法学教育课程体系的科学构建,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明确法学教育课程设置的主体,法学教育中占据核心地位和重要地位的课程,应当由法学院专门设置,或者由教务部门代表法学院进行专门设置,并且要尤其重视与司法体制改革相衔接的专业课程设置,在课程设置过程中充分吸收校内、校外的意见建议,提升法学教育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让法学教育的课程设置既切合教育理论,又与司法改革的新形势相衔接;二是适当增加通识教育课程的课时数量,进一步完善通识课程的课程结构设置,吸收其他法学教育效果良好的、知名院校的法学教育通识教育课程设置经验,将各个领域当中有代表性的课程科学纳入到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当中,使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得以进一步丰富;三是采用选修课与必修课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层次合理的法学教育课程体系,在夯实学生法律基础知识、基础素养的同时,让有意向深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的同学可以通过选修课程,继续提升自身的法律能力。

3.法学教育培养模式的特色建设

警察类高职院校法学教育培养模式的特色建设,其意义在于通过针对性的方式、策略,改善法学教育所面临的困境,提升法学教育培养模式的稳定性、有效性,顺利对接司法改革的新形势。具体来说,法学教育培养模式的特色建设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一是师资力量的有效整合,提升法学教育优秀教师的师资待遇,树立典型和模范,积极引进具有丰富实践能力的、教学能力突出的优秀干警进入法学教育教师行列,充实法学教育的师资力量,并以科学的培训制度、考核制度,维持法学教育师资队伍较高的法学教学水平;二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在传统的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机制的基础上,采用形象化、生动化、动态化的教学案例,丰富教学过程,提升教学效果,并加大法学教育的投入,聘请实践经验丰富、法律素养深厚的一线司法工作者,对学生进行兼职授课,让学生以此为契机,近距离接触真实的司法工作;三是创造宽松的法学教育氛围,提倡教师开展司法行政专业理论的研究和法学教育的研究,以良好的研究成果推进警察类高职院校法学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结束语

警察类高职院校法学教育改革是顺应司法改革趋势的必然选择,唯有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才能真正提升警察类高职院校法学教育的效果,为国家和社会输送更多高层次、复合型的法律人才,推进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

[1]张雨辰:《司法体制改革语境下的法学教育改革与创新》,《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下旬)2015年第12期,第63-64页。

[2]陈颖婷、金豪:《法学高等教育要与司法体制改革配套》,《上海法治报》,2016年1月29日。

[3]苗泳:《论司法警察院校法学教育的特色改革》,《教育与职业》2010年第9期,第119-121页。

[4]冯玉军:《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面临的挑战刍议》,《中国大学教学》2013年第12期,第47-51页。

作者单位: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陕西西安

在上面的公式中,编号是第一列,试题题型用第二列表示,试题分数则是用第三列表示,第四列表明难易程度,试题答案则是在第五列中,试题备注在第六列,整套试卷的试题数目用i表示。

(2)约束条件

(3)计算难度系数

由于专业不同所以考试方法也各异,设置的试题难易程度也就各不相同,下面是计算难以系数的计算方式:难度系数=答对人数总数/测试人数总和。而主观试题的难度系数计算方式是:难度系数=本试题得分均分数/本试题的数量。

结语

英特网网络教学平台是与多媒体教学模式相融合的一个教学系统,教师在该平台上借助互联网展开网络化教学、电子化办公,从而能够趋于更人性化的教学,让繁琐任务变得简洁,人机交互更为自然,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该网络教学平台与现代化教学相适应,体现了教师主导、学生是教学主体的教育理念,为教学改革以及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升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杨华:《网络教学平台的设计与实现》,《山西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年第3期,第274-276页。

[2]贺平、李修和、靳立世:《网络教学平台的设计与实现》,《电脑知识与技术》(学术交流)2013年第2期,第571-572+582页。

[3]赵彦:《基于Java EE技术的Java课程群网络教学平台的设计与实现》,《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第43-48页。

[4]李冰、乌仁吉德、亢琦:《文献检索课网络教学平台的设计与实现——以内蒙古科技大学图书馆文献检索教研室为例》,《前沿》2013年第11期,第127-129页。

[5]刘艳青:《网络教学平台的设计与实现》,《电脑知识与技术》2014年第24期,第6051-6053页。

作者单位: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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