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生虞犯的积极心理防控
2017-03-08王勇鹏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王勇鹏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8)
论大学生虞犯的积极心理防控
王勇鹏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8)
加强大学生虞犯防控是应对当前大学生犯罪问题的有效对策。根据大学生虞犯的主要表征,我们可主动评估其人身危险性,并及时合法采取相应积极心理防控措施,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大学生虞犯;主要表征;积极心理防控
从已发生的大学生犯罪来看,特别是暴力、信仰型犯罪者大多在学习、生活中表现出认知、情感及人格等方面的障碍,如果及早发现,及时合法地进行危险性评估和积极心理防控,完全有可能避免犯罪行为的发生。
一、大学生虞犯防控是值得认真研究的时代新课题
(一)社会亟待加强大学生犯罪防控
大学历来是传播知识、研究学问和培养人才的地方,是心灵的净土、精神的殿堂;大学生向来被视为社会的准精英力量和未来建设性人才,很少将其与破坏社会的犯罪人联系在一起。但近些年来大学生犯罪既直接破坏了被害人、犯罪者等当事人家庭幸福、生活和谐;也给大学和大学生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仅从近段媒体报道来看,大学生犯罪既有大学生为打电游或恋爱支出而进行疯狂盗窃,也有利欲熏心进行网络诈骗、深陷传销甚至色诱犯罪的,还有加入分裂、恐怖或邪教组织犯罪的,等等,不仅几乎涵盖物欲型、性欲型、情绪型、信仰型等所有犯罪类型,数量增长速度也较快,手段的暴力化、智能化交错出现,犯罪的后果日趋严重,大学生犯罪已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1]已亟需社会大力加强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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