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于普通老百姓
2017-03-07乔迁
特别健康 2017年10期
◎乔迁

老张来到法院。
法院的老李接待了老张。老李问老张:“你来干什么呀?”
老张说:“我要告孙明贵。”
老李愣住了,没反应过来。老张看老李不说话,直直地瞧着自己,有些生气地说:“咋了,我不能告啊?你们还要官官相护啊?”
老李醒过劲儿来,追问老张:“你说要告谁?告孙明贵?”
老张重重地哼了一声说:“对呀,我告孙明贵!他不是贪污受贿腐败局长吗!”
老李就笑了,说:“他不是已经因为贪污受贿腐败而被法办了吗?你没看电视?昨天电视直播公开审判的,已经判完了。”
老张说:“我知道判完了,判完就不能告吗?”
老李说:“在对孙明贵调查审理期间,你为什么不来检举揭发他?”
老张一怔,说:“我检举揭发他?揭发啥?我只知道孙明贵是局长,又没跟他有过接触,我能知道啥?”
老李疑惑地望着老张,说:“你不认识孙明贵,你来告他什么呀?”
老张说:“他侵犯我的权利。”
老李好奇地说:“他侵犯你的权利?什么权利?”
老张想了想,说:“应该是人身权吧,要不就是是名誉权?我也说不清楚该是什么权利,反正是侵害了我,我就告他。”
老李头有些大,问老张:“那你说说,他是怎么侵害你的?”
老张说:“昨天审判他时,他说:我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没有严格要求自己,所以才走上犯罪道路……”
老李说:“这怎么侵害你了呢?”
老张很气愤地说:“你听听,他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了……才走上了犯罪道路。我就是普通老百姓,我有他那么不是东西吗?他那么不是东西,是因为混同于普通老百姓,这不是侵犯了我的权利是什么,我要让他赔偿我的名誉损失。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