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依法保护胎儿生命权的可行性
2017-03-07牛天宝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7年4期
关键词:法律
牛天宝
(西南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院,重庆 401120)
论依法保护胎儿生命权的可行性
牛天宝
(西南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院,重庆 401120)
胎儿是否具有生命权、胎儿的生命权是否值得法律保护,一直是颇受争议的话题。在我国现实条件下,倡导保护胎儿的生命权,必然会与其他权利或者政策产生一定的冲突。然而,这些都不应成为我们放弃保护胎儿生命的理由。在国外,已经有了对胎儿生命权予以附条件保护的案例。在国内,提出具体可行的方案以保护胎儿的生命权也已是一个亟需解决的命题。
胎儿生命权;法律保护;可行性
生命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权保障意识的提升,人们对生命权的关注程度也与日俱增。胎儿作为人发展过程中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是生命的最初表现形式。胎儿与自然人在本质上都属于人,是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具有的不同表现形式。对胎儿生命权的关注,即是对人自身生命权的关注。随着世界各国人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对胎儿生命权的保护也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然而,胎儿遭到伤害的信息不绝于耳,胎儿的生命权在现实中遭遇着种种伤害,更迫切需要法律的保护,凸显着对胎儿生命权予以保护的必要性。
胎儿是否具有生命权、胎儿的生命权是否值得法律保护,一直是颇受争议的话题。在我国现实条件下,倡导保护胎儿的生命权,必然会与其他权利或者政策产生一定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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