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探析
2017-03-02刘彦林吴启凡刘蒙
河北水利 2017年6期
□刘彦林 吴启凡 刘蒙
保定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探析
□刘彦林 吴启凡 刘蒙
保定市,2016年列入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范围,共安排实施5个县(市)6个水利项目,涉及博野、望都、定兴、高碑店、涿州、望都灌溉试验站,项目总投资17019万元,于2015年12月批复立项,2016年3月初完成初步设计,10月陆续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在省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精心指导、强力推动下,目前,6个建设项目均已完工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完成高效节水灌溉总面积15.87万亩,其中管灌13.12万亩,喷灌1.87万亩,滴灌0.89万亩。与治理前传统灌溉方式相比管灌节水20%~30%,喷灌节水30%~40%,滴灌50%以上。项目实施后,年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可达到1256.36万m3。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是缓解水资源紧缺矛盾,提高粮食产量和提高农民收入,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非常重视,把试点工作摆在当前农村水利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做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市成立了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发改、工信、国土、农业、环保、水利等部门参加;阶段性组织协调调度和日常检查督导,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2.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
为有效加快工程推进,保定参照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推进办法,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分三级落实主管领导、第一责任人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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