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农业水价『超用加价』改革的实践
2017-03-02王剑永
河北水利 2017年6期
□王剑永
成安县农业水价『超用加价』改革的实践
□王剑永
成安县是我省第一批节水型社会试点县,节水工作有较扎实的群众基础。作为我省首批节水压采项目县,在水价改革工作中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并成为全国的典型样板。2013年编制《成安县水资源使用权分配方案》,2014年完成全县234个行政村的水权分配工作,发放水权证约8.2万本,水权证发放率达到100%。机井IC卡智能计量设施安装率为85%;234个行政村均依托县用水户合作组织成立村级用水户合作组织,为水价改革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1.“超用加价”模式
2006年以来,成安县积极探索“定额管理,超额加价”的农业用水管理模式,在省科研院所的指导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超用加价”模式。
1.1 地下水灌区
“水权额度内用水按现行农业水价计收,超过水权额度、超定额用水在现行农业水价基础上加价20%以上”。即:成安县水权额度为149.4m3/亩,在此范围内按现行农业水价计收,超过水权额度在现行农业水价基础上加价0.10元/m3。
1.2 井渠双灌区
按照鼓励使用地表水的原则:地表水灌溉执行现状的“终端水价制度”,保持原收费标准不变,执行灌溉定额210m3内(含210m3)用水按现行农业水价(或物价部门批复水价)计收,超灌溉定额210m3用水在现行农业水价(或物价部门批复水价)基础上加价0.1元/ m3;地下水灌溉,一般年份地下水灌溉2次,地表水灌溉2次即可保证农业灌溉用水,故按50%的水权额度作为地下水年度开采限额,为75m3/亩,此开采限额可根据年地表水实际来水情况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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