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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萨特戏剧中“自我”与“他人”的关系
——以《禁闭》与《苍蝇》为中心

2017-02-26王欣闻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17年10期
关键词:瑞斯境遇存在主义

王欣闻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与传播学院,上海 200234)

论萨特戏剧中“自我”与“他人”的关系
——以《禁闭》与《苍蝇》为中心

王欣闻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与传播学院,上海 200234)

萨特在其文学中对其存在主义哲学进行了形象化解说,其中心即“自我”与“他人”的关系。在其戏剧作品中,“他人即地狱”首先表现为他人对个体认知的介入与对个体自欺的侵犯,与个体围绕注视展开超越与被超越的斗争。另一方面,个体依赖他人达成对自我的认知,通过自由选择并承担责任追求自我的绝对自由。“自我”与“他人”在人的存在层面达成同一。

自我;他人;自由选择;存在;责任

萨特是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也是存在主义文学的发起者与倡导者,萨特文学是其存在主义哲学形象化的解说。一些评论家提出,相较于萨特其他的创作,《苍蝇》与《禁闭》这两部作品更能体现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理念。《禁闭》中“他人即地狱”的提出不仅从人际关系层面探讨了人的存在问题,更是从其存在主义思想中的个体对存在的探求与他人对个体的认识的深刻矛盾出发,阐述了个体在自我价值认识与追求过程中的错杂关系,引发了人的价值的思考。研究者常基于“自在”与“自为”的哲学理论展开作品讨论,但在此之外,我们仍能发现隐现于作品主题下的对于个体存在中“自我”的构建,其揭示了人自我的“自由选择”的存在与现实生活中“他人”的多维关系。这两部文学作品在揭示“世界是荒谬的,人生是痛苦的”基础上,表达了归一于“存在”问题的以“他人为地狱”为特点的“他人”与表现为“自由选择”的“自我”的同一。本文旨在通过对《苍蝇》与《禁闭》两部戏剧中的关于“他人”与“自我”的文学阐述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探索,最终指出作者如何通过文学呈现来达到其哲学理念表达的需求。

一、他人与自我的矛盾

1.矛盾的表现方式——他人即地狱

“他人即地狱”是萨特戏剧创作中的重要母题,这一句话出自其戏剧《禁闭》男主角加尔森之口:“你们的印象中,地狱里该有硫磺,有熊熊的火堆,有用来烙人的铁条啊!真是天大的笑话!用不着火堆、铁条,他人即是地狱!”①这一主题贯穿着《禁闭》全局,在萨特其他戏剧中也有着重要的体现,是其存在主义哲学的文学表述,是对其哲学理论的文学补充。这一母题有以下两层含义。

《禁闭》讲述的是三个人在没有火焰、铁条的灯火通明的地狱中互相认识、互相折磨的故事:加尔森是一个生活放荡的专栏编辑,却希望隐藏起自己是逃兵的事实;伊奈斯是一个同性恋者,因自己自私的恋情致使表哥表嫂相继死亡;埃斯泰勒杀死了与情人的孩子,使得情人自杀,自己最终也死于肺炎。这三人来到地狱,而地狱中没有他们所想象的酷刑、火焰,却因自己完全被暴露在另外两人的注视中而深受折磨。伊奈斯挑拨着加尔森与埃斯泰勒的关系,而三人却又处于车轮式的利益关系中,他们相互需要却又互相排斥,在这一封闭的环境中相互折磨,他人的在场成为了“地狱”,这一精神的折磨远远大于传统地狱中的肉体酷刑。这是“他人即地狱”的第一层含义。

更为重要的第二层含义在于“他人”在对自我认识的过程中的影响作用。“他人即地狱”不是简单地将“他人”放在了消极的对立面,追求病态的个人主义或唯我论,而是在“他人”的痛苦介入中印证自我存在。《禁闭》中进入地狱的每一个人都试图掩藏起在人间的自我形象,他们对自身有其自己的理解,以加尔森为例,他不断试图摆脱其逃兵形象,认为并试图将自己塑造为正直、勇敢的形象,这一“自欺”的进程是萨特哲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不同于撒谎,“自欺”的是向内的,是出自于对自我的认识而对自身的否定,可谓是放弃了自由选择,降格为“自在”,将虚假的“我”代替了真实的“我”,从而寻求逃避的快感。在剧中主角不断寻找“镜子”,“镜子”的缺失意味着人的自我认知的缺失,人无法直观地认识自我,于是选择“自欺”,但是“他人”通过对“我”的客观化认识介入这一进程,“我”不得不通过他人来认识自己。 “我”的存在与“他人”的存在都被视为主体,因而两个主体之间存在冲突。接受“他人”对我的看法意味着我成为了他人的客体,放弃了自身的主体地位而被物化,完成了他人的自由却缺失了自己的自由。而即使不接受他人对我的认识,我所选择的自欺与他人的认识之间仍存在着矛盾, “我”选择的自欺与“他人”的介入始终相冲突,故称“他人即地狱”。但从另一角度来看,“他人”也不是纯粹的自我认识的对立面,而是其过程中的重要部分,在下文中会进一步进行阐述。

2.矛盾的实质——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的矛盾

正如上文所提到的,“他人即地狱”在萨特的文学作品中首先表现为认识层面,即自我认识中他人的在场,而他人与自我的矛盾在萨特哲学中有更为详尽的阐述。由此可以进一步得出他人所引发的自为与自在存在、我(I)与我(me)的矛盾。在《存在与虚无》一书中,萨特关于存在提出了自在的存在与自为的存在两个概念。自在的存在是是其所是的存在,是纯粹的、绝对的,既不与其他事物发生关系,也不与自身发生关系,永恒静止;而自为的存在则是“其所不是”和“不是其所是”的存在,它们通过意识而成为现象,但它永恒变化着。人所追求的是自为的存在,而存在对自为来说,就是将其所是虚无化,正是虚无使人能够脱离其所是,并走向其所不是。这就意味着它在本质上具有否定性与超越性,以至于自由与虚无化几乎是等同的。存在便是自由,人不能时而自由时而受奴役,人或完全并永远自由,或完全不存在。

在萨特存在主义哲学的自我观中,“我”包括了作为主体的“我”(I)和心理—物理的“我”(me)。②“我”(I)是各种行为统一性的自我,而“我”(me)是状态和性质的统一的自我。但自我绝非是“我”(I)与“我”(me)的简单相加,“实际上,自我是我们的状态和我们的行为之自发的、超越的统一”,②而 “他人”的认识介入了“自我”的“我”(I)与“我”(me)这一超越与统一。这一介入在一开始表现为消极矛盾的,如加尔森本为胆小的逃兵,而进入地狱之后,他试图通过“自欺”的方式塑造自己正义、勇敢的形象,但他人的对他的认识的介入使得他不得不面对他人的介入与自我的真实状态与性质,戏剧告诉我们,自己否定与超越的行动决定了“其所不是”的自为的存在,主人公生前所为决定其进入地狱,在地狱的行为又决定了其受到来自“他人”的折磨,人需要通过行动来决定其自为的存在,而全剧至此戛然而止,这是《禁闭》中所展现出的“他人”与“自我”的在认识方面的矛盾冲突。而在《苍蝇》中,这一矛盾冲突延伸至了萨特所强调的行动。戏剧之初仍表现为“他人”与“自我”在对“自我”存在的认识的矛盾:姐姐厄勒克特拉认识中的志于复仇、勇武的“俄瑞斯忒斯”与俄瑞斯忒斯自身表现出来的不参与、不关心、不复仇的俄瑞斯忒斯的矛盾,但这里的地狱般的“他人”进一步成为了完成自我认识并选择行动与承担责任来达成其自为存在的推手,这便是下文所提及的“自我”对于“他人”的“依赖”。

正因为人无法通过自身完成对自我的认识,而镜子或他人的媒介又存在着片面或不准确的缺陷,因此真正意义上的自我是无法把握的,因为在存在之外的独立的“自我”是不存在的。《禁闭》中三个主角都以自己所臆想的正面形象来粉饰自己,将被自身认同的虚假“自我”接受为“自我”,他人的存在却又一次影响了这一过程,三个主角真实的形象最终都暴露在了另两人眼中,因此强求一个“自我”是萨特所批判的。萨特所主张的并非消极的虚无主义,而是夸父逐日般不断追寻、不断行动以证明其存在的俄瑞斯忒斯式的形象。

3.矛盾产生的焦点——注视

他人与自我的矛盾围绕着对自我的认识展开,而在其中,“注视”其产生的焦点,也是《禁闭》中引发加尔森喊出“他人即地狱”的导火索。当我们看到一件事物,我们便与之有了联系,这一联系存在的前提是我们是世界的中心,所有事物围绕我们而存在。而他人的出现将这一切都改变了,他人不是一个单纯的物件,而是另一个中心,各类事物不再只向我聚合,也向着他聚合。而我又如何确证他人是一个人,而不是人的假象或其他物件?萨特的回答是我的被注视,准确地说是我的被注视的体验。“我被他人看见”是我与他人之间的原始关系,我们通过意识到自己被注视来把握一个注视。

此外,由于我脱离了自我,这一个“我”是纯粹地作为对他人的反应而为我地存在的,所以自我和我之间隔着虚无,因为自我在原则上是为他人而存在的。③我成为了“物”,这意味着我丧失我的自由而成为一个被限定的物。《禁闭》中三个主人公自欺地将在人间的形象保留起来而表现出自己所认为的正直、勇敢等形象,但是戏剧场景地狱在作品中被反复强调是“灯火通明”的,这意味着每个人都被直接地暴露在他人的注视下。这是一种精神的折磨,在他人的判断中,我成了物,这个为他人存在的自我与我的差异是其痛苦与羞耻的本源。同时,我与他人的关系也处在一个被他人注视的状况下。当加尔森与埃斯戴尔调情时,伊奈斯则强调他们的调情在她的注视之下。“我”不仅暴露在了他人的注视下,我与他人的联系也暴露在了他人的注视下,故说我与他人的联系是多维的。“我”不仅需要应对我与他人之间的“羞耻”,还需面对不断出现的“另一个”他人,故“注视”是不同的自为之间的斗争,注视是对自由的异化。人与人之间没有永恒的和谐,只有超越与被超越的斗争。

二、自我与他人的同一性

1.萨特戏剧中自我意识的体现

在萨特戏剧中,自我是缺失的,在《禁闭》中反复强调的镜子,暗示着人对于自身的认识需要借助外在——他人来达成。在《苍蝇》中,人有了初步的自我意识,但仍是片面的。剧中人物的“自我”往往是缺失的,当人无法完成对自身的认识且外在的自我认识的工具缺失时,“他人”在认识“自我”过程中的作用便开始显现。这在《苍蝇》中的俄瑞斯忒斯身上得以体现。《苍蝇》以著名的古希腊神话故事为创作基础,讲述阿伽门农之子俄瑞斯忒斯在保傅的保护下逃离政变,十年后后归乡,发现阿耳戈斯的城民都背负着由朱庇特降下的所谓的“不作为”的罪恶,苍蝇笼罩着城邦,臭气冲天。在与自己的姐姐厄勒克特拉相认之后决定执行复仇的计划并在计划完成后背负着城邦居民与自己的责任(苍蝇)离开了城邦。在戏剧之初,俄瑞斯忒斯被塑造为一个 “自为”缺失的角色——仪表堂堂,家财万贯,深思熟虑宛如一位长者,不受奴役和信仰的羁绊,没有家庭,没有宗教,没有祖国,不受誓约约束并能自由承担各种义务,他可谓是自由的,但这种自由是虚假的,他所表现出的只是一个心理——物理的“我”,这是作者在作品中所设定的自我认识中的“我”的缺席,突出了“他人”对于自我认识的决定性作用。在剧中,俄瑞斯忒斯逐渐认识到自己应采取的作为从而改变意志,而其中最为首要的就是其姐姐厄勒克特拉。

俄瑞斯忒斯一开始无意于复仇,将自己视为一个城邦的外来者、过路人,他一开始所秉持的信条也是来自于家庭教师这样一个“他人”的“永不介入才是一个上等人”的教诲。而在与姐姐相认之后,厄勒克特拉的反应对其产生了重大影响——厄勒克特拉认为俄瑞斯忒斯不是自己的弟弟,她的弟弟应是勇猛果敢、志于复仇的。这样一个弟弟的形象显然是她对于俄瑞斯忒斯先验的想象,是“他人”厄勒克特拉以俄瑞斯忒斯为认识客体所生出的认识,但在剧中这一认识并没有表现为他人即地狱式的矛盾,反而促使了俄瑞斯忒斯采取行动而寻求其存在,主要原因有二:首先俄瑞斯忒斯的“自我”是缺失的,他的“自我”认识完全依靠他人建立;更为重要的是,即使他人与自我之间存在着他人即地狱式的矛盾,这矛盾也是自我不断行动而达到存在这一动态状态的动力。在《禁闭》中三位主角互相之间揭露本质的行为产生了互相之间的精神折磨,但这些认识相较于他们在世时的所作所为是中肯的,剧中虽未有后续,但这一矛盾能够促使主角进一步采取行动而非自欺以证其存在。对于俄瑞斯忒斯来说,杀母弑君的勇猛的复仇者这一形象的背后是“行动即存在”的宗旨,于是俄瑞斯忒斯放弃了自己的自由而接受他人对自己的认识,但这一认识最终也指向了他自己的自由。

自我对他人的这一依赖主要来源于自身的缺陷。萨特认为,“自我”问题是面对反省时讨论的问题,人们认识自我的方式分为两种,自我反省与借助媒介进行反省。由于人的先天不足使得自我反省时人无法像他人那样把自我视为一个完整的认识客体摆在面前,《禁闭》中埃斯泰勒“当我不照镜子时,我摸自己也没有用,我怀疑自己是否真的还存在。”在萨特看来,“摸自己”实质上是先验意识对于自我存在的反省,如上所言,反思要求反思者是被反思者,即反思者必须是被反思者,同时又不是被反思者。所以通过自我反省无法达成对自我的完全认识,故需要外在媒介。在《禁闭》中这一媒介表现为镜子,而镜子所反映的“我的身体”不能完全等同于自我,如伊奈斯所言:“要是镜子也骗人呢?或者,要是我闭上眼睛,要是我不肯看你,你长得这么美又有什么用呢?”所以当镜子表现为片面或缺席时,这一媒介便成为“他人”,自我依赖他人来达到对我的认识。

2.他人对自我选择与行动的影响

自我认识中另一重要的部分是对他人对我的“自在的认识”的超越。这一超越可分为两部分,一是自我认识中“他人”对“他人”的超越。俄瑞斯忒斯自我的缺失使得家庭教师“不介入才是一个上等人”的训诫成为其信条,这一信条也象征着对于行动的“自为”的放弃,而厄勒克特拉的介入使其转向行动的“自为”,选择承担起应有的复仇的命运。另一种超越则是“自我”对“他人”的排斥。这一排斥已经不再是认识层面上简单的“他人即地狱”式的排斥,而是坚持其自身的绝对自由。剧中另一重要的“他人”角色是朱庇特,扮演着行动阻挠者的角色。剧中朱庇特仍以神的身份出现,而更多的时候则是化身一个路人,劝诫俄瑞斯忒斯选择接受原罪无所作为,离开城邦。萨特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中提出:“人性是没有的,因为没有上帝提供一个人的概念。人就是人。这不仅说他是自己认为的那样,而且也是他愿意成为的那样。”④剧中的朱庇特虽然神通广大,但是无力改变俄瑞斯忒斯行动的决定,他的出现也伴随着恶臭的苍蝇,令人不悦,暗示能够决定自我的没有神祇,只有他人。

境遇剧是萨特戏剧创作的重要手法,是其存在主义哲学的特殊载体。这一手法注重对戏剧中境遇的刻画,将哲学概念转换为感性的显现。这里的境遇(或译境况)不再是现实主义中“典型环境”的再塑造,而是将人与周遭环境的关系突出,戏剧的重点不再是表达角色的情感性格,而是展现其在境遇中的选择体现出的人物性格与所决定的未来发展。⑤“他人”组成的多元人际关系构成了境遇的主体。在《苍蝇》中,俄瑞斯忒斯面对的是自愿接受原罪的城邦居民、希望其实施复仇的姐姐、复仇的对象与朱庇特,以及与之相关的复仇与离开、承担责任与接收惩罚、坚持与放弃的选择,这种境遇塑造了剧中的人物形象,其实质是多重的“他人”的合力。在“他人”构成的境遇中,人做出选择并承担相应责任,这一过程塑造了人的性格等多方面因素,从而突出人的自由选择。萨特甚至消解了道德中的善与恶(如《苍蝇》中杀死国王的同态复仇),而是将角色置于一个境遇之中,通过自由选择决定其存在方式。《苍蝇》中并未就这类同态复仇的道德性与正义性展开论述,剧中所关注的只有关乎存在的选择与行动。

三、 人:存在与自由

“自我”与“他人”是萨特存在主义文学的重要组成,无论是矛盾还是同一,这两者是围绕着萨特哲学中的存在问题展开的。我追寻“自我”因为我需要存在,而在这一过程中他人的介入又形成了矛盾,这一系列的过程均是为“存在”所服务的。人的行动决定了其存在,而这一切又都基于人的自由选择。

1.绝对自由与自由选择

萨特强调人是生而自由的,《存在与虚无》中提出:“人的自由先于人的本质并使人的本质成为可能,人的存在的本质悬置在人的自由之中。因此我们称为自由的东西是不可能区别于‘人的实在’之存在的。”⑥在《苍蝇》的第二幕中,朱庇特对俄瑞斯忒斯说:“一个人的灵魂中,一旦自由爆发出来,众神就对他毫无办法了。”⑦因此这种自由是绝对的。

这一绝对的自由首先便表现为自由选择,即人的选择决定了其所是,人先做出选择,然后印证其存在。正如前文所提及的,境况给人提供了多种选择,而人又有着选择的自由。这在《禁闭》中得到了很好的说明:三位主人公在人间选择作奸犯科,就等于选择了入地狱;在地狱中扭曲与他人的关系,就等于选择了他人即地狱的苦痛;他们选择依赖他人的判断而非自己的行动来确证自己的本质,便是选择了承担这种精神的痛苦。他人的影响无法取代自我,一切都是人自取的结果。加尔森的英雄形象被伊奈斯所戳破,“拿出证据来。证明你过去并非梦想。只有行动才能断定人的愿望。” 深刻地指出人生真正的本质意义在于行动,除此以外的其他借口都是毫无价值的。在戏剧尾声处,地狱的大门打开了,而三位主人公却没有选择离开,而是继续承受地狱之苦。人的选择决定了人的存在,并不得不面对选择所带来的后果与责任。

2.行动即存在与承担责任

戏剧《苍蝇》所阐述的就是自由选择与敢于承担相应责任的的问题,俄瑞斯忒斯在初时可谓是自由的,但是这种自由是虚假的,因为这是脱离了行动而存在的虚假的自由。自由选择的本质是行动,行动即存在。人超越自然限制的能力来自于人的意识。而意识是虚无的,意识中的存在是一种无的影像,俄瑞斯忒斯在接受“他人”姐姐的影响之后选择杀母报仇,受到复仇女神的憎恨并带着苍蝇离开了阿耳戈斯,是因为从姐姐的认识中发现了这一“影像”的存在,而行动是将这一“影像”实体化的唯一途径。俄瑞斯忒斯杀母弑君并不是出于为父报仇的情感因素,而是对于真实自由的追求,尽管俄瑞斯忒斯在采取行动后反遭阿耳戈斯人敌视,但这并不在于他凭借自己的行动谴责了后者曾有过的任由神祇摆布、无所作为的过失,而在于他打破了他们对这一过失的忏悔,否定了他们所信奉的追悔的规律。这一朱庇特赋予的规律在他们看来似乎是被迫承担着这一罪恶,实则是对其“不行动”的惩罚,而在面对这一惩罚时,他们也选择了“不行动”,这便造成了戏剧开始时的苍蝇笼罩的阿耳戈斯城的惨景。同时,剧中姐姐厄勒克特拉是作为俄瑞斯忒斯的陪衬人物出现的。她常年以来忍受着耻辱,愤恨地看着国王和王后霸占了父亲的家业又难以有所作为,阿耳戈斯的群众们盲目地承担着所谓的原罪。她盼望着有朝一日她的兄弟能够回到家乡,杀死凶手、报仇血恨。但是她从未考虑过要自己把目标付诸行动。弟弟的到来促使她行动起来,在她的影响下,俄瑞斯忒斯认识到自己的任务并选择复仇这一行动追求其存在,在做出选择并完成行动之后,她却怯于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她不自由的根源。同时,萨特也认为,承担责任的行动对自我本质的塑造起着关键作用。剧中俄瑞斯忒斯在复仇之后没有选择接受朱庇特所赋予的王位,因为不承担自己行为的责任意味着对自己行为的忏悔,最后他选择承担自己行为的责任,同时也承担着城邦居民的责任,受复仇女神的憎恨。

萨特在这两部戏剧中展现的,是他人在存在中独特作用:在某种程度上他人的存在是对个体的折磨,而个体又依靠他人来完成对自我的认识并印证其存在。与“行动即自由”的存在主义哲学相联系,表达出个体要为自己的一切选择与行动负责,也要为所有的人负责。这一系列理论在其哲学论著中有系统性论述,而戏剧这种文学性表达的出现又有着重要意义。联系其《苍蝇》的写作背景,不难发现其现实的鼓动意味。《苍蝇》写于1943年,正值法西斯魔爪侵袭欧洲,在《苍蝇》中,萨特他曾经公开发表过这样一段话:“1940 年我们失败以后,太多的法国人灰心丧气,悔恨交加。我创作了《苍蝇》,我试图表明悔恨不是法国人在我国军事失败之后所应选择的态度……但未来却是崭新的,尽管敌军依然占领着法国。我们有办法掌握未来,我们在自由地创造一个失败者的未来,或反之,自由人的未来,因为自由的人不会相信一次失败就标志着激起人生活愿望的一切美好事物的终结。”⑧俄瑞斯忒斯与朱庇特之间的对弈就像是人类博取自由的斗争,朱庇特降下痛苦悔恨(苍蝇),阿耳戈斯人不得不生活在悔恨中。而俄瑞斯忒斯则要承担自己行动的责任,将痛苦带走(苍蝇),让阿耳戈斯人从痛苦中获得解救。这一情景与二战阴影下的法国人极其相似,他们抗击法西斯,却不得不付出巨大的代价,俄瑞斯忒斯和厄勒克特拉的不同选择,就如同当时弥漫于法国的两种心态,如俄瑞斯忒斯般选择战斗是他们理性的现象的心理,而厄勒克特拉式的选择是每一个爱好和平的人的潜在心理。因此,《苍蝇》之所以借用俄瑞斯忒斯归国复仇这一故事就是要使法国民众意识到“祖国已被侵占”(苍蝇已笼罩了阿耳戈斯)的现实,作者借用古代神话悲剧,传递出人能战胜“上帝”从而自由选择生活道路的现代意识,人应为自己未来的道路做出选择并付诸行动。其创作意图不仅在于其存在主义哲学的文学禅师,更有其鼓舞人民为反抗入侵和争取自由而斗争的现实社会意义。

注释

① 让 - 保罗·萨特:《萨特文集·戏剧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第149页。

②肖琼:《论萨特存在主义的自我观》,《嘉兴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第86页。

③朱刚:《“他人”在“注视"中的到场——萨特“他人”观述评》,《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2期,第11页。

④ 让 - 保罗·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第8页。

⑤钱奇佳:《萨特的“境遇观”和“境遇剧”》,《国外文学》,1996年第3期,第111页。

⑥ 让 - 保罗·萨特:《存在与虚无》,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146页。

⑦让 - 保罗·萨特:《萨特文集·戏剧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第67页。

⑧ 让 - 保罗·萨特:《萨特哲学论文集》,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4页。

[1]让 - 保罗·萨特.萨特文集·戏剧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

[2]让 - 保罗·萨特.存在与虚无[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

[3]让 - 保罗·萨特.萨特哲学论文集[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

[4]让 - 保罗·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5]王一玫.解读“他人就是地狱”的钥匙——萨特戏剧《禁闭》浅析[J]. 社科纵横,2006(10).

[6]王金梯.李玉双. 从《苍蝇》看萨特存在主义文学[J].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04).

[7]马英华.俄瑞斯忒斯的困惑——从《苍蝇》看萨特“绝对自由”中的“不自由”[J]. 语文学刊,2006(13).

[8]傅守祥.“行动”的选择与“自为”的存在——俄瑞斯忒斯主题在萨特戏剧《苍蝇》中的现代性呈现[J]. 求索,2007(04).

[9]史玉霞.反思“他人即地狱”蕴含的他人观[D].首都师范大学,2008.

[10]张婉姝.试析萨特存在主义戏剧中的境遇观[D].东北师范大学,2007.

[11]钱奇佳.萨特的“境遇观”和“境遇剧”[J]. 国外文学,1996(03).

[12]马小朝.萨特存在主义文学的价值论批判[J]. 外国文学评论,1992(04).

[13]杨昌龙.唯我论者的悲剧——论独幕剧《禁闭》[J].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01).

[14]方丽华.浅析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想[J].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3).

[15]赵利.自我的迷失、寻找与确立——论萨特存在主义哲学中“自我”的“确证”过程[J]. 时代文学(下半月),2010(06).

[16]肖琼.论萨特存在主义的自我观[J]. 嘉兴学院学报,2009(02).

[17]朱刚.“他人”在“注视"中的到场——萨特“他人”观述评[J].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02).

[18]钱奇佳.萨特的“境遇观”和“境遇剧”[J]. 国外文学,1996(03).

ClassNo.:I106.3DocumentMark:A

OnRelationshipBetween"Self"and"Others"inSartre'sDrama

Wang Xinwen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34,China)

Tak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elf" and "others" as the main theme, Sartre gave visualized explanation to his existentialism philosophy in his literature works. In his dramatic work, "Others are Hell" he manifested the involvement of others in individual cognition and the violation of the individual's self-deception, and the struggle against the transcendence of the individual. On the other hand, individuals rely on others to achieve self-awareness, freedom of choice and responsibility . "Self" and "others" share the same goal in existence.

self;others;free choice;existence;responsibility

王欣闻,在读硕士,上海师范大学。

2096-3874(2017)10-0131-07

I106.3

A

(责任编辑:蔡雪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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