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宝家之三堂会审
2017-02-25潘逸乐
创新作文(小学版) 2017年3期
关键词:学校
◎潘逸乐
乐宝家之三堂会审
◎潘逸乐
大家好!我就是开朗、乐观又充满活力的乐宝,但近来有一件事令我十分懊恼,那就是爸爸屡屡偷看我的日记。我一气之下,便将他告到了我家法官——爷爷那儿。
爷爷接受了我的案件,考虑到疑犯狡猾,案情特殊,他决定三堂会审,一次结案。
三堂会审开始了,爷爷坐中间,我们家的妇女主任——奶奶坐左边,原告——我坐右边,被告——爸爸则站在我们面前。
爷爷拿起我爸爸——一名技术娴熟的木匠做的木槌往桌上一敲,说:“现在开庭。原告,你有何冤屈?”
“尊敬的法官大人,我是乐宝。因为喜欢将心事写在日记本上,所以有一本日记本,可我近来发现爸爸未经我的允许,屡次看我的日记,我认为他已侵犯了我的个人隐私权。根据《乐宝家规》第二章第十五条:未经允许,偷看他人日记者,重则处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洗碗的惩罚,轻则处三天以上十天以下擦玻璃的惩罚。所以,我认为应给予被告一定的惩罚,以观后效。”我理直气壮地说。
“有道理。被告,你有何要说的?”爷爷问。
“尊敬的法官大人,我是乐宝的爸爸。我承认看了她的日记,但我也是为了她好,小孩子写日记是一种好习惯,如若在日记中写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情,那就是不好的。为了了解她内心的想法与所接触的人事物,防止她接触一些对于成长有害的东西,我才看了她的日记。我这是在关心她的成长,这可不是偷看,是关心,是可以被原谅的……”
“我反对!”还没等爸爸把话说完,我就抗议了起来,“家长是孩子学习的榜样,如果这样说的话,我是不是也可以偷看他人的日记,侵犯他人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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