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高等教育的部分产业化
2017-02-25孙忠权姜良杰胡金光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6期
孙忠权, 姜良杰, 胡金光
(1.华北电力大学 校长办公室,北京 102206;2.华北电力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北京 102206)
一、高等教育产业化的理论之争
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产业化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也出现了许多理论层面的争论。高等教育产业化的理论之争一直未有定论,比较典型的主要有“不能产业化”、“可以产业化”和应该“完全产业化”三个方面:主张高等教育“不能产业化”的学者主要是基于教育的公平性而言,主要观点如北师大王善迈认为教育是准公共产品,不能由市场的运行规则如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来支配。[1]蔡明山、朱同琴更是对“高等教育产业化”的理论大加批判,通过考察其文本的原意,指出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等因素,今天“高等教育产业化”的理论内涵是对原意的违背与篡改,导致了一系列对于学术、理论、决策和实践中的危害。[2]目前我国的区域差别、城乡差别依然悬殊,在这样的背景下,赞同高等教育产业化,由市场支配教育资源,必然加剧教育资源的不公平现象。高等教育是一种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属性,承担着传播人类文明和教育国民的重任,而这与市场和盈利是不相符的。原教育部长周济也公开澄清“中国政府从来没把教育产业化作为政策,一定要坚持社会公益事业的属性”*参见网页http://www.southcn.com/edu/zhuanti/2004reviews/shengyin/200412260002.htm。。
“部分产业化”者认为高等教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特点,高等教育关乎国民素质和国家的前途,需要政府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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