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依法治国、政治共识和协商民主的关系
2017-02-25张亚飞景小川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5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
张亚飞,景小川
(山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临汾041000)
论依法治国、政治共识和协商民主的关系
张亚飞,景小川
(山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临汾041000)
对依法治国的特征、标准、政治共识在依法治国中有什么样的作用与地位等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伴随我国“依法治国”的现代国家治理模式的推进,与之相关的政治共识的建立显得尤为迫切,应逐步构建起政治共识中个人理性选择和制度之间的关系。依法治国视野下政治共识与协商民主的关系,是现代国家治理模式转变的体现。故依法治国是协商民主和政治共识的目标,是协商民主的制度保障。政治共识是依法治国的手段。关键词:依法治国;政治共识;协商民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是党在正式报告中首次提出“协商民主”制度,在此基础提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后来,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同时,十八届三中全会论述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会议的中心议题,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登录APP查看全文